芒市民政局

芒市民政局关于对2016年“三公”经费部门决算公开说明(汇总)

浏览量:14499    作者: 日期:2017/11/10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和省财政厅关于“三公”经费决算公开工作的有关精神,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预算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云财预〔2016〕183号)要求,现将有“三公”经费部门决算公开说明如下:

按照财政部明确的“三公”经费统计口径、范围和内容,2016年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数为49.13万元,比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57.22万元减少8.09万元,下降14.1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用31.3万元,比上年33.51万元减少2.21万元,下降6.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为17.83万元,比上年23.71万元减少5.88万元,下降24.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17.83万元,比上年23.71万元减少5.88万元,下降24.8%。从统计数据看,“三公”经费决算均比去年有所下降。主要原因是芒市民政局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从严从简,勤俭办事,降低公务活动成本。




文章来源:财务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