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镇人民政府

芒市镇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

浏览量:760    作者: 日期:2020/11/3

芒市镇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芒政办发[2020]60号精神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工作目标

2020年底前全镇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含概各村委会办公场所各村党员活动室宗教用地生产性用房等公共设施场所使用权登记颁证率达90%以上基本实现应登尽登”,充分保障广大农民和集体的财产权益建立信息完整内容准确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数据库初步实现数据汇交农村不动产纳入不动产登记日常业务基本实现不动产登记全覆盖

工作任务

据农业普查统计数据显示全镇共10387利用 云宅调程序采集全镇10387户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宗地信息和权利人信息形成云宅调初始采集数据库

1.利用云宅调程序认真定位宗地中心位置及权利主体形成调查宗地属性数据库交由镇国土资源所由国土所资源负责因地制宜选取解析法图解法勘丈法开展宅基地权籍调查工作符合登记条件的完成权籍审核依法登记

2.由省级技术单位把关全镇农村不动产数据库的质量检查和上报以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汇交标准为依据形成全镇完整的农村不动产登记数据库经检查合格后上报市自然资源局

工作原则

1.依法实施尊重历史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循依法实施尊重历史的原则妥善处理权属确定对涉及确权登记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形成书面报告向镇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镇人民政府综合协调解决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的办法切实推进工作的开展严禁通过开展不动产登记工作将违法用地合法化

2.因地制宜全面推动综合考虑现实基础条件和经济技术可行性以满足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需求头因地制宜选择符合实际的权籍调查方法和技术路径降低调查费用提高登记发证率

3.不变不换便民利民对已经登记的农村宅基地建设用地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原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继续有效

实施步骤

1.相关资料准备权利人户主身份证户口本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家庭成员名单及联系电话

2.组织宣传发动按照通知要求各村及时组织召开芒市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部署会工作推进会宣传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工作内容和范围等积极发动党员同志村社干妇女代表广大群众多方力量配合参与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3.由市自然资源局对全镇10 个村进行云宅调微信小程序进行培训各村负责组织驻村工作队包组干部村民小组长等人员进行培训熟练掌握云宅调微信小程序操作运用由村民小组负责信息采集工作形成云宅调初始信息数据库村小组对信息采集数据质量负责采集的信息包括土地信息(宗地坐宗地院落中心点宗地四至宗地面积发证信息等)房屋息(建筑面积建房年代楼层房屋结构等)权利人信息(利人名称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家庭成员姓名与户主关系身份证号码等)权属来源资料(用地批准资料土地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规划审批资料)

确权登记

1.公示确认由市自然资源局对省级技术单位形成的已调查数据库复核确认经确认的调查成果以村小组为单位分别对本村小组的不动产权信息进行公示

2.审核审批由村小组村委会镇人民政府组织对本小组农村不动产权进行审核是否符合登记发证若二调地类图斑地类不是建设用地但三调地类图斑地类为建设用地的由乡镇自然资源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镇人民政府等多个部门进行审批

4.登记发证登记材料统一由各村移交到镇人民政府由镇政府移交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登记发证

时间要求

1.2020710日完成前期资料准备工作

2.2020715各村召开村组两级工作推进会对农村不动产登记进行部署动员快速有序推进农村不动产登记确权工作

工作要求

()登记主体确定

户主(权利人)宅基地房屋是完成一宗不动产登记发证的必要条件

1.权利人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2.宅基地根据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坝区村庄每户住宅用地不超过300平方米山区村庄每户住宅用地不超过350平方米跨坝区山区界限村庄每户住宅用地不超过350平方米

3.房屋根据云南省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实施细则宅基地上的农房属于20081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实施前建设的办理登记时可不提供房屋符合规划或建设的相关材料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实施后建设的经村委会公告15天无异议的可不提供房屋符合规划或建设的相关材料本次确权登记后日常登记工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云南省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实施细则中户的认定

1.宅基地使用权中户的认定原则以公安部门户籍登记为准户主可作为权利人代表家庭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在户籍中没有单独立户但年满18周岁并已达到分家单独居住生活条件村委会出具证明材料并公告30天无异议的可按一户确权登记.

2.因婚嫁关系居住在外村但户籍仍在本村的夫妻双方只能选择在其中一处拥有宅基地并按规定申请确权登记

3.非农村集体成员合法继承农村房屋占用宅基地的由镇司法所出具鉴证意见后应予确权登记并在调查记事栏注明该权利人为本农村集体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4.农村集体成员进城落户其原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应予确权登记

根据国土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178号文件要求的其他情形

5.依法继承(农村村民城镇居民都可以)

6.因人民法院判决仲裁委员会仲裁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符合登记条件宗地的处理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鹛权登记工作的通知》、《云南省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实施方案要求对乱占耕地建房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或违反生态红线求不符合一户一宅”、城镇居民非法在农村购买宅基地产权房存在权属争议等不符合登记要求的宗地不得通过此次登记确权将违法用地合法化不符合登记条件的宗地只建立权籍调查数据库单独统计上报暂时不纳入登记

相关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顺利开展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各村要参照镇级领导小组成立组织机构加强统筹协调明确具体联系人710日前上报镇国土资源所

()营造氛围加强宣传多元化充分利用村组大小会议广播微信等手段加大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宣传不断提升发证工作知晓率

()监督机制因出现履职不到位配合协查工作不到位的情况镇领导小组将进行提醒谈话对工作进度缓慢的村委会由镇政府监察室进行全镇通报对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报镇纪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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