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镇爱国卫生运动人居环境
大整治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继承和发扬爱国卫生运动优良传统,持续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力度,建设健康、宜居、美丽家园”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市城乡人居环境突出问题大排查专项行动工作会的安排部署。自即日起在全镇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芒市镇爱国卫生运动人居环境工作的领导,成立芒市镇爱国卫生运动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彭帮庆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余 翀 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
赵保州 镇综治维稳副书记、副镇长
张洪波 镇党委委员、城郊派出所所长
罗振元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龚锡花 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董诗虎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张永毕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苏永福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晚岩保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刘 宁 镇副科级领导
方志德 镇副科级领导
成 员: 谢岩相 镇党政办主任
杨丽燕 镇纪委副书记
杨双权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赛保平 镇水管站站长
刘玉珍 镇财政所所长
欧阳国军 镇司法所所长
康玲会 镇经济发展办主任
张 涛 镇卫生院党支部书记
何迎国 芒市农村商业银行城关支行行长
段立定 镇社会事务办主任
胡江平 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
黄兴华 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杨新黎 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主任
张 维 镇城郊中学校长
段玉安 镇中心校校长
腾新华 镇林业站站长
安云光 镇国土所所长
董立斌 镇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站长
李正春 镇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线玉团 芒核村委会主任
项小芹 松树寨村委会主任
谢岩安保 大湾村委会主任
谢小岩 拉怀村委会主任
李明孝 中东村委会主任
杨正国 下东村委会主任
刘祖娣 回贤村委会主任
杨大灿 云茂村委会主任
李永生 象滚塘村委会书记
许庆云 河心场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全镇爱国卫生运动人居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督查指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张永毕副镇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李正春、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杨双权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人员从成员单位抽调工作人员组成,负责镇爱国卫生运动人居环境工作日常事务。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二、整治原则
环境卫生综合大整治原则是:城乡联动、无缝对接、不留死角、综合整治、健全机制、长效管理。
三、整治范围
整治范围主要包括全镇主次干道、小街小巷、生活小区、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河道;农村包括农户庭院卫生、村容整体环境卫生和禽畜圈卫生以及柴草乱堆乱放现象等。
四、整治目标
本次整治的任务是在全镇人居环境突出问题大排查专项行动工作推进会安排部署的基础上,对全镇环境卫生进行全面整治,组织开展全方位、实现“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无私搭乱建、无乱堆乱放、无占道经营”的目标、清理河道、整治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集中整治全镇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生活垃圾达到及时清理,无害化处理,房前屋后整齐干净、村容村貌整洁,确保全镇环境卫生有彻底改变。
五、整治标准和责任分工
(一)河道整治
对全镇河道进行全面环境卫生整治。落实河长制,每周定时清理漂浮垃圾和沿岸杂物,每月清淤,疏通河道,保证水流畅通、水域清洁。
责任单位: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各村委会
(二)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综合治理
1.有卫生清扫保洁人员和制度规定,实行每周清扫,路面保洁。
2.布局合理。垃圾密闭收集运输,日产日清,有污水排放设施,符合卫生要求。
3.路面干净、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拉乱挂、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等现象。
4.除“四害”措施落实,无违规饲养畜禽。
责任单位:芒市镇大湾村委会、松树寨村委会、芒核村委会、拉怀村委会
(三)农村环境卫生整治
1.开展各村主干道沿线不得有“八乱”现象,即:无柴草乱垛、无粪土乱堆、无垃圾乱倒、无杂物乱放、无污水乱排、无广告乱张贴、无棚圈乱搭建、无牲畜乱跑等现象。
2.镇、村道路要管理好、养护好、路面要保持清洁、道路两侧无杂草、无垃圾。
3.镇、村在条件成熟的地方垃圾集中收集、及时清运,不得有垃圾任意倾倒,垃圾箱垃圾溢出现象。
责任单位:村建设规划服务中心
六、实施步骤
整治工作从2020年5月20日开始至2020年12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部署阶段(5月20日—5月29日)。各站办所、村委会,按照制定实施方案,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确保整治活动宣传到位,抓好落实。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30日—11月30日)。按照周五清扫日、每月6日整治日开展环境卫生整治,要按照任务要求,集中人力物力,强化措施,全力攻坚,整治“脏、乱、差”。
(三)巩固提升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各站办所、村委会,要在前一阶段的工作基础上,查缺补漏,巩固提升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成果,加大宣传力度,推动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形成常态化,共同营造干净整洁的美好家园。
七、措施要求
(一)认识到位,组织到位。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是贯彻落实全市人居环境卫生工作的重要措施。各站办所、各村委会一定要认识到位,激发开展整治活动的积极性,认真组织、科学安排、综合协调、合理部署,将整治活动列入工作日程,认真抓好落实。
(二)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各站办所、村委会要按照治理方案,明确到部门、到村、到组、到人。发动党员干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整治活动。
主办单位:芒市人民政府 滇ICP备17006904号-1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030001 地址:芒市大街22号 邮编:678400 电话:0692-2118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