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镇“禁白限塑”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大塑料制品整治力度,加快推进宜居宜业生态田园城市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国办发〔2007〕7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发改环资〔2020〕80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限制和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实施意见的通知》(云政办发〔2008〕88号)和《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禁白限塑”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德政办发〔2019〕39号)、芒政办发〔2020〕47号 要求结合芒市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全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按照绿色、循环、低碳发展要求,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禁白限塑”工作,巩固和完善垃圾分类初见成效,“白色污染”现象得到有效改善,“人人参与环保、人人爱护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改善芒市镇生态环境质量争当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
二、工作目标
力争到2020年底,在全镇餐饮店、超市、药店、农资供应店、商品零售场所等禁止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不符合《塑料一次性餐饮具通用技术要求》(GB 18006.1—2009)及《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一次性餐饮具》(HJ/T 202-2005)要求的一次性餐饮具;提高农用地膜回收利用率和环保型农膜使用占比;倡导经营户、城乡居民自觉抵制使用塑料袋,餐饮业更换使用环保型餐具,消费者重拾布袋子、重提菜篮子;农村垃圾处理设施进一步覆盖完善,垃圾分类初见成效,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处置,不规范垃圾倾倒点基本消除,镇、村组“白色污染”现象得到有效改善,“人人参与环保、人人爱护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基本形成。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芒市镇“禁白限塑”工作的领导,成立芒市“禁白限塑”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彭帮庆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余 翀 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
赵保州 镇综治维稳副书记、副镇长
张洪波 镇党委委员、城郊派出所所长
罗振元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龚锡花 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董诗虎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张永毕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苏永福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晚岩保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刘 宁 镇副科级领导
方志德 镇副科级领导
成 员: 谢岩相 镇党政办主任
杨丽燕 镇纪委副书记
杨双权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赛保平 镇水管站站长
刘玉珍 镇财政所所长
欧阳国军 镇司法所所长
康玲会 镇经济发展办主任
张 涛 镇卫生院党支部书记
何迎国 芒市农村商业银行城关支行行长
段立定 镇社会事务办主任
胡江平 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
黄兴华 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杨新黎 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主任
张 维 镇城郊中学校长
段玉安 镇中心校校长
腾新华 镇林业站站长
安云光 镇国土所所长
董立斌 镇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站长
李正春 镇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线玉团 芒核村委会主任
项小芹 松树寨村委会主任
谢岩安保 大湾村委会主任
谢小岩 拉怀村委会主任
李明孝 中东村委会主任
杨正国 下东村委会主任
刘祖娣 回贤村委会主任
杨大灿 云茂村委会主任
李永生 象滚塘村委会书记
许庆云 河心场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全镇“禁白限塑”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督查指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张永毕副镇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李正春、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杨双权、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杨新黎兼任副主任、办公室人员从成员单位抽调具有执法证的工作人员组成,负责“禁白限塑”工作日常事务。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四、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镇党政办:全面深入宣传报道“禁白限塑”工作部署和有关措施;跟踪报道我镇“禁白限塑”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典型经验和取得的成效。
镇城郊派出所: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置准备工作,对成员单位开展执法过程中的阻碍执法、暴力抗法等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出警查处。
镇司法所:收集“禁白限塑”有关法律法规,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相关制度文件的制定、审核工作,确保禁白限塑工作依法依规顺利开展。
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按照污染防治控制标准和技术规范做好生产厂家环境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废塑料回收运输、贮存、再生利用等全过程环境监督管理。负责和指导各村组生活垃圾处理处置规章制度,开展不规范垃圾倾倒点整治行动;清除有碍乡容、村容观瞻的“白色污染”。
镇中小学校:开展“禁白限塑”宣传教育,禁止超薄塑料购物袋、发泡塑料餐具及塑料一次性餐饮具进入校园及体育场馆,增强“学校—学生—家长—社会”辐射效应。
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加强对辖区内旅游景区(点)、宾馆酒店、旅行社、文娱场所的宣传管理,禁止提供、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发泡塑料餐具及塑料一次性餐饮具的行为。将“禁白限塑”工作与文化下乡等活动有机结合,加大宣传力度。 全面深入宣传报道“禁白限塑”工作部署和有关措施;跟踪报道我镇“禁白限塑”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典型经验和取得的成效。
镇纪委:加强对全镇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禁白限塑”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行政不作为、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到位的各站办所、村委会及其相关负责人依照相关规定进行问责处理。
镇卫生院:严格医用塑料包装袋的处理措施,督促各村卫生室等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弃物送到医疗废弃物处置中心进行无害化处理,防止有害塑料制品及传染性疾病的传播;加大对镇内卫生医院、村卫生室等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的监督、管理。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指导农业生产活动过程中合理使用地膜(棚膜、套袋膜),大力推广使用环保型农膜。
各村委会: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抓好宣传落实工作。
五、工作步骤
(一)召开会议(2020年6月1日—6月5日)
6月5日前,结合职责任务制定工作方案报市“禁白限塑”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发布通告、倡议书等形式普及民众知晓率全覆盖,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排查摸底(2020年6月5日—6月20日)
配合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全面排查镇内塑料购物袋、一次性发泡塑料餐盒和农用薄膜生产和销售企业,形成企业清单,掌握企业底数。
(三)清理整治(2020年6月20日—7月20日)
1.强控生产环节。配合相关部门、对生产不合格一次性发泡塑料餐盒、塑料购物袋、农膜的企业进行查处。
2.强化流通控制。配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严禁销售不合格的塑料购物袋、一次性发泡塑料餐盒、农膜等产品,违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予以没收或并处罚款。
3.强化使用管控。在全镇各类餐饮场所(含村委会、学校内部食堂等)全面禁止提供塑料购物袋和一次性发泡塑料餐盒,通过单位统一配发、自带器皿等方式打包饭菜。
4.强化农膜治理。配合市农业农村局对农业生产全面推广使用环保型农膜,建立健全农膜回收机制。
5.配合市市场监管局在全镇所有超市、商城、综合农贸市场、乡镇集贸市场、农资供应店、商品零售场所、景区景点、宾馆酒店、饭店、服务场所,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鼓励使用环保购物袋及布袋。
6.强化垃圾整治。进一步规范城乡生活垃圾处置行为,清理不规范的城乡垃圾倾倒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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