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戛镇现有烤房26群356座,2020年种植烤烟7700亩,指令性收购烟叶2.08万担。为切实组织好烤烟烘烤工作,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将2020年烤烟烘烤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2020年烤烟烘烤各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烤烟烘烤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周富 镇党委副书记、镇政府镇长
副组长:官自朝 镇政府副镇长
左光林 勐戛烟站站长
成 员:王文龙 镇人大主席
张华锋 镇党委副书记、扶贫办主任
赵重浩 镇党委副书记、镇政府副镇长
李本亮 镇党委委员、镇政府副镇长
刀 静 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康成喜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汤思聪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杨 斌 镇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站长
母其顺 勐戛供电所所长
乔昌品 芒市农村商业银行勐戛支行行长
刘 辉 芒市农村商业银行勐稳支行行长
聂晓强 勐戛烟站点长
烟叶烘烤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于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由汤思聪兼任,副主任由熊国强、聂晓强兼任。
二、烘烤服务队的组建
(一)总体思路和组建方法
1.立足在镇内组建烘烤服务队,培养锻炼本地烘烤技术队伍,促进产业持续发展。
2.各村委会组建烘烤服务队,并做好管理、协调等相关服务工作,镇政府烘烤领导小组负责监督工作。服务队自主经营、自主管理、自负盈亏,政府对烘烤服务队的经营活动不包、不揽。
(二)服务队负责人的条件
1.有一定的文化,能熟练掌握烘烤操作要领, 有一定的经济实力,能筹集烘烤启动资金(兑付工资、预付电费等)、懂经营、会算账,具备承包烘烤服务的能力和素质。
2.有责任心、有公益心,服从勐戛镇政府及烟草部门的管理。
(三)组织模式
1.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按属地原则安排烟农就近烘烤,每座烤房烘烤烟叶面积不得超过30亩,对村民小组烤房群承担面积超过30亩/座的,由村委会安排其他烘烤业主进行烘烤,烟农、烘烤队原则上不得跨村委会烘烤。
2.缴纳烘烤保证金。烘烤服务队每座烤房预交保证金300元,保证金由村委会专款专储,不得挪用;所交保证金待承包期结束后,经过村委会检查,设备完好的全额退还保证金,若出现设备人为损坏和丢失的,不退回保证金,且损坏和丢失的设备由烘烤服务队照价赔偿。
3.在承包期间烤房一切设备由烘烤服务队负责管理和维护,设备丢失或损坏由烘烤服务队自行处理,但必须确保承包期内烟叶正常烘烤。
4.若出现由于设备损坏或丢失不能按时进行烘烤的烤房,由各村委会负责协调组织分流进行烘烤,镇政府不再组织维修。
5.为确保烟叶烘烤工作的顺利进行,各烘烤服务队必须提前完成烤房的卫生清理及煤、生物燃料订购工作。
6.烤房设备安装以烘烤服务队为主,镇烟办、烟站作技术指导。
7.每20至25座烤窑必须聘用1名烘烤师傅,烘烤前将师傅名单提供烟站,不按规定执行的将取消烘烤资格。
8.烘烤服务队必须无条件接受政府、烟站及烟农的监督,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三、烘烤费收取方式及标准
(一)根据州市文件精神要求,勐戛镇2020年全面推行按烟叶交售收入比例计提烘烤服务费,每亩烘烤在150杆以内的计提比例全镇统一为13.5%,每亩超过150杆的,超过部分按3.6元每杆收费,特殊情况协调烘烤,必须由烘烤业主之间相互协调,每杆烟收费标准为3.6元。
(二)烤房租地费、维修费和管护费按原来各烤房群的规定或协议由烘烤服务队承担,不得再向烟农收取。
四、限制低级别烟叶收购量
2020年限制“下桔2”、“上桔3”单位面积交售量。“下桔2”收购量不超5千克/亩,“上桔3”不超过8千克/亩,强势推进优化烟叶结构措施,提升全镇烟叶总体效益。
五、签订委托烘烤合同
(一)为明确烘烤服务队与烟农的责权,烘烤服务队与代烤烟户签订烘烤合同,合同一式三份,烘烤服务队、烟农代表各存1份,交镇烟办存档分配烘烤服务费1份。
(二)烟农编烟不能超过6公斤/杆,若超过标准烘烤服务队有权拒绝烟农入窑烘烤,并责令烟农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方能入窑烘烤;烘烤服务队装烟不得超过650杆。
(三)烤坏烟叶的处理:1.烤坏烟叶杆数不超过整窑杆数的25%,视为正常,烘烤服务队不承担责任;2.超过650杆/窑,出现烤坏烟叶超过25%,烘烤服务队对全部烤坏烟叶承担20元/杆的赔偿,烤坏烟叶归烘烤服务队所有;3.因技术原因和工作失误,导致烤坏烟杆数超过整窑杆数的25%,烘烤服务队承担有限责任,每杆坏烟赔偿烟农20元,烤坏烟叶归烘烤服务队所有,由烟农和烘烤业主自行协商赔偿事宜。
(四)为确保双方利益,若烟农不按技术要求采摘、编烟,出现抢采青烟、采烤过熟烟及编烟过密等情况,烘烤服务队有权拒绝烘烤。
(五)烘烤服务费的收取方式和比例及烤坏烟叶的赔偿标准一年一定,出现烘烤失误连续两次以上,并报党委政府或烟站人员出面解决的烘烤业主,将取消烘烤资格。
(六)为保护生态环境,杜绝使用柴薪烤烟,一经发现给予烘烤业主每窑500元的经济处罚,罚款从计提的烘烤费中扣除。
(七)各村的烟叶生产、烤房管护及烘烤工作,由村委会主任具体负责。
六、烘烤技术保障
镇烟办与公司联合,对烘烤负责人进行烘烤理论和实践培训,并进行严格考核,考核合格后,承认其在勐戛镇内有承包烘烤资格。
七、烘烤服务费兑付
(一)烘烤队与烟农签订烘烤服务合同,合同需明确烘烤服务费收取标准、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二)烟叶烘烤服务费由镇政府协调信用社完善相关手续后进行代扣暂存农经站账户,待烘烤队之间理清串烤、串交费用后统一进行支付。
八、生物燃料机分配情况
2020年勐戛镇推广使用生物燃料机共249台,具体分配:勐戛村烤房85台、勐稳一组8台,勐稳二组15台,河边寨一组10台,河边寨二组10台,河边寨三组10台,外伍寨11台,朗碧河15台,常兴街10台,小桥5台,勐旺干沟坪10台,隔界沟10台,花桥10台,花桥公路边10台,三岔河10台,龙河10台,团箐10台。2020年生物燃料烘烤州、市扶持政策:直接购买生物燃烧机给业主使用,不再进行租赁。
九、相关要求
请各村委会及时确定烟叶烘烤服务队,组织召开烘烤工作会议,烘烤业主尽快与烟农签订烘烤合同,做好烘烤前准备工作。务必于2020年3月25日前将各烤房群烘烤业主及烘烤合同(重点是该烘烤群承担烘烤的农户姓名、面积表)交镇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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