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人岗位职责
1、负责财政所的全面工作,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掌握财政、财务、会计、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其完成上级财政部门和乡镇党政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负责组织乡镇财政年度预决算的编制工作,定期向乡镇政府及市财政局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3、负责财政所的内部管理,完善制度建设,监督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二、会计岗位职责
1、按照相关会计制度和专户管理办法的规定,负责会计财务系统软件的会计核算操作,设置会计科目,建立健全会计账簿,编制和报送会计报表。熟练掌握开支标准和现行政策规定,严把收支关,及时复核记账,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
2、根据单位出纳传递来的原始凭证及电脑编制的记账凭证,进行复核登账,并生成会计报表,定期写出财务分析报告,报相关领导和部门。兼负整理、登记和保管会计档案和相关文件。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3、按时完成中期和年度报表编制和上报工作。定期写出财务分析说明,及时为单位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提供财务报告;发挥事前预算、事中控制和管理、事后核算和汇报的职能作用。
三、出纳岗位职责
1、负责财务系统软件中出纳数据的录入操作。即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序时逐笔登记日记账,根据真实合法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后,编制现金和银行存款收付日报表一式两份交会计复核登账。根据管理需要,登记往来款项和收支核销辅助账。
2、按规定记好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积极与银行和会计做好对账工作,认真执行资金管理制度,处理与现金和银行存款有关的会计凭证,配合会计做好各种账务处理业务,按时编制和传递收付日报表。
3、认真审核用款计划,经分管领导审批签章后及时拨付到用款站所,熟练掌握开支标准,严把收支关。
4、建立政府票据台账,负责管理、发放及核销票据。
四、稽核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有关稽核管理制度;熟练掌握现行政策和开支标准,明确非税收支项目,督促检查非税收入的缴拨核算工作。度绝不真实、不合法、不符合开支标准的收支发生。
2、仔细核对各项与财务有关的数字、金额、期限、手续签名等要素是否齐全、准确无误。
3、纠正财务工作中的差错弊端,规范财务经济行为。
五、(站所)报账员岗位职责
1、具体负责本站所的一切报账业务。严格按照江东乡财务制度进行报账。收集、整理报账资料,对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手续的完备性进行预审,填制报账单,办理报账手续。
2、负责本站所备用金管理工作,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自觉接受单位对备用金使用情况的检查,不得转存、挪用、私借、截留、坐支。
3、负责站所收费票据(收款收据)的保管使用,及时办理清理、缴销手续,不得买卖、转借、销毁、丢失票据。
4、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建立固定资产卡片账,保证账实相符,杜绝国有资产流失。
主办单位:芒市人民政府 滇ICP备17006904号-1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030001 地址:芒市江东乡河头村街子 邮编:678400 电话:0692-3028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