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19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样品鱼皮花生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浏览量:6815    作者: 日期:2019/12/31

现将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国抽任务中,抽检不合格1个样品鱼皮花生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不合格产品基本信息

1 不合格食品基本信息表

抽样编号

GC19533220066

样品名称

土杂鸡(白条鸡)

生产日期

2019-07-06

型号规格

250克/袋

标称生产企业

云南省保山市达湾食品有限公司

被抽样单位

芒市大尔多商贸有限公司

检验不合格项目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检验机构

云南三正技术检测有限公司

监管部门收到检验报告日期

2019-10-30

检验报告送达企业日期

2019-10-30

二、核查处置情况

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开展核查处置工作,具体处置情况见下表。

2 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表

处置措施

具体情况

产品控制

1.产品控制措施:已责令企业暂停销售不合格鱼皮花生,责令(配合)召回不合格食品。
2.责令销售企业限期整改。
(1)购进数量:20袋,货值130;已销售数量:17,库存(未销售)数量:3袋
(2)封存库存数量:3袋
(3)(配合)召回数量:0袋

原因排查

经查,产品不合格原因是抽样环节为经营环节,不合格原因不明。

行政处罚

未立案,原因是:该超市在经营过程中,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无主观故意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一百三十六条等相关规定,责令超市进行整改,未行立案。

整改复查

(1)已责令企业整改,企业已提交整改报告, 整改时间是2019年1030日至2019年12月07日。
企业采取的整改措施是:加强对购进食品的把关查验。
(2)已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复查时间是2019年12月09日。

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1231

文章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