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抽检的土杂鸡(白条鸡),涉及我市芒市三棵树商贸有限公司金孔雀一店。现将不合格土杂鸡(白条鸡)风险控制情况报告如下:
一、三棵树商贸有限公司金孔雀一店销售的土杂鸡(白条鸡)(抽样编号为№:01JD201903552)
(一)2019年10月31日,我局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领取的全国不合格食品监督抽检任务,任务内容为芒市三棵树商贸有限公司金孔雀一店销售的“土杂鸡”,生产日期为2019年9月25日的食品,经昆明海关技术中心检验,多西环素(强力霉素)项目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芒市市场监管局于2019年10月31日对芒市三棵树商贸有限公司金孔雀一店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公司于2019年9月26日向批发商杨秋焕购进土杂鸡(白条鸡)21.7公斤,至案发时该批土杂鸡已售完。
(三)芒市市场监管局于2019年10月31日依法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土杂鸡(白条鸡)并立即召回不合格土杂鸡(白条鸡),同日该公司向社会发布了《召回公告》并立即做出整改,由于至案发之日该产品已销售完毕,也未有召回情况。
(四)芒市三棵树商贸有限公司金孔雀一店从2019年10月31日开始即从进货渠道、食品原料仓库、食品销售柜台、公司管理措施。
附件:企业召回通知书
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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