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10300341401000
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根据《中共芒市委芒市人民政府关于芒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芒发[2015]7号)精神,设立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加挂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主要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种类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和日常管理服务类等事项的审批、批准、备案等工作;依法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工作;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承担生产加工、流通及消费环节的餐饮服务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管理标准化、产品质量安全监督、计量工作等并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报其他事项。
2.根据以上职责,我局设14个股所级内设机构、1个副科级内设机构和机关党总支、6个副科级派出机构。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
2017年,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全州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主动服务发展、加强市场监管、提升队伍素质,不断健全和创新工作机制,依法履行职能职责,全面推进各项市场监管执法工作,市场经济秩序得到不断整顿和规范,工作目标任务落实有序.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1.健全服务发展机制,提升服务发展能力
2.健全市场监管机制,提升监管执法效能
3.健全食品药品监管机制,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4.健全挂包帮转走访工作机制,确保扶贫任务顺利完成
5.健全协会工作机制,提升服务会员水平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 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末人员编制情况为,行政编制86名、工勤编制5名、事业编制7名。实有在职人员共100名。其中:公务员84名、机关工勤人员6名、事业工人10名。财政供养离休人员1名、退休人员58名。
离退休人员65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58人。
实有车辆编制15辆,其中:执法执勤车辆14辆,机动应急保障车辆1辆。在编实有车辆15辆。
图1.2017年度末人员编制情况
图2.实有在职人员
图3.实有车辆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811.1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01.41万元,占总收入的99.46%;其他收入9.7万元,占总收入的0.54%。与2016年相比收入增加58.62万元,增长3.3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2.13%,增长4.17%;其他收入减少13.51万元,减少58.21%。增加主要原因:人员工资提高及财政拨付高于去年。
图4.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部门年度支出合计1821.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67.17万元,占总支出的91.52%;项目支出154.43万元,占总支出的8.48%。与2016年相比支出增加64.97万元,增加3.7%.增加主要原因:人员工资提高及财政拨付高于去年。
图5.支出决算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局机关及派出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67.1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27.1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5.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40.0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4.4%。
图6.基本支出情况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局机关及七个基层所队,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4.42万元。与2016年相比减少31.1万元,减少16.76%。减少主要原因:财政资金拨付力度。具体项目工作开支为开展食品药品、化妆品保健品抽检及相关业务工作支出。
图7.项目支出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01.4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06%。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相关专项业务工作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7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45%。主要用于工商行政管理及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3.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19%。主要用于临时人员社会保障缴费及离退休人员工资;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458.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45%。主要用于五品一械(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管人员工资及专项整治相关支出;
4.住房(类)支出88.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财政匹配支出。
图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8.63万元,支出决算为31.69万元,完成预算的65.1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6.64万元,完成预算的65.0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05万元,完成预算数的65.84%。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一是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实施办法等厉行节约要求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的相关文件精神,狠抓落实,严控“三公经费”及各种预算外支出;二是由于财政资金拨付困难,车辆燃油尚未结清。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相比预算数减少8.08万元,减少14.25%;决算数减少21.27万元,减少40%。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一是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实施办法等厉行节约要求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的相关文件精神,狠抓落实,严控“三公经费”及各种预算外支出;二是由于财政资金拨付困难,车辆燃油尚未结清。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64万元,占84.06%;公务接待费支出5.05万元,占15.94%。具体情况如下:
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6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6.64万元。主要用于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监管、乡镇食品安全保障及执法办案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7年度,本部门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5辆。
2.公务接待费支出5.05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5.0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按照规定开支的各级部门检查、验收等各项业务工作产生的费用。本部门2017年国内公务接待45批次,接待人次45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9.86万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派出机构日常公务及专项业务工作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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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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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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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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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汽车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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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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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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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253.22 |
46.23 |
1118.50 |
733.66 |
199.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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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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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9 |
24.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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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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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9.45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本部门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预决算差异率为9.27%,基本支出预决算差异率为11.25%,差异率较大。其主要原因为:一是监管执法工作力度加大,执法成本较上年有所提高;二是2017年,公务员工资结构调整。
2.本部门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差异率为-40.16%,差异率较大。其主要原因为: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实施办法等厉行节约要求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的相关文件精神,狠抓落实,严控“三公经费”及各种预算外支出;二是由于财政资金拨付困难,车辆燃油尚未结清。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无
监督索引号533103003414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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