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生态环境局芒市分局

芒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50-27)整改情况公示

浏览量:1001    作者: 日期:2025/10/20

根据《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贯彻落实云南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德办发〔2021〕26号)、《中共芒市委办公室 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芒市贯彻落实云南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芒办发〔2021〕34号)要求,现对督察反馈问题(50—27):“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普遍偏低”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一、反馈问题

反馈问题: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普遍偏低(问题编号:50—27)。督察报告指出:云南省24个明确了污水集中收集率目标的重点城市中,2020年有18个污水集中收集率低于50%,蒙自、临沧、香格里拉、泸水、宣威等5个城市不足20%,泸水市仅9.9%。

二、整改情况及成效

(一)持续完善污水收集处理设施。2021年以来,累计新建污水主管37.419公里,完成污水管网改造15.86公里。同步建成市政管网地理信息系统(GIS),项目于2023年12月进场施工,2024年5月完成全部98条市政道路及6条河道排水管网普查,累计探测管网457.63公里(雨污合流22.30公里、雨水239.40公里、污水195.93公里),并于同年10月完成系统平台验收。

(二)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建设与改造。芒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于2021年7月启动建设,累计完成投资约1.95亿元,2024年12月底完成厂区及配套管道建设并试通水调试,2025年7月1日正式委托陇川水务产业有限公司运营。同时,完成第一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与提标改造,项目于2020年4月开工,2021年10月完成土建及设备安装,2022年11月通过工程验收,2023年9月完成排污许可证变更,运营主体变更为芒市清源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排放标准提升至一级A标准。

(三)加强项目策划与资金争取。结合前期管网排查成果及《芒市城市地下管网管廊及设施建设改造实施方案》,围绕超长期国债、中央预算内投资等政策导向,积极策划包装城市排水管网项目。“十五五”期间共储备项目12项,估算总投资32.88亿元,正会同发改部门向上争取资金支持。

通过以上工作措施,逐步完善城区污水管网主干网、支网、毛细管网等工作,实现芒市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效能显著提升,目前已实现城市污水管网全覆盖、全处理。2022年以来芒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均大95%,2025年1—9月城区污水收集率为42.9%,较上一年度提升15个百分点,已完成相关整改工作。

、验收情况

2025年9月30日市人民政府组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州生态环境局芒市分局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普遍偏低(问题编号:50—27)问题进行了自查自验,一致同意通过验收。

以上整改情况现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51015日至20251028日,共1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692-3029462

联系地址:德宏州芒市白象街101号

 

        芒市人民政府

                           20251015

文章来源:芒市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