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贯彻落实云南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德办发〔2021〕26号)、《中共芒市委办公室 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芒市贯彻落实云南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芒办发〔2021〕34号)要求,现对督察反馈问题(50—8):“全省城镇污水收集率目标值设置严重偏低,资金投入不足,整体进展滞后”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一、反馈问题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50—8):全省城镇污水收集率目标值设置严重偏低,资金投入不足,整体进展滞后。督察报告指出:《云南省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对城镇污水收集率目标值设置严重偏低,24个县级以上城市中有17个目标值低于50%,最低的怒江州泸水市仅为19.8%。2019年以来,全省污水收集处理提质增效工作投入资金仅8.93亿元,占计划总投资的25.3%,导致全省城镇污水提质增效整体进展滞后。《方案》要求到2020年年底消除70%的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实际仅完成37%。
二、整改情况
(一)系统推进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编制印发《芒市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启动市政管网地理信息系统(GIS),于2023年12月进场施工,2024年5月完成全部98条市政道路及6条河道排水管网普查,累计探测管网457.63公里(雨污合流22.30公里、雨水239.40公里、污水195.93公里),同年10月完成系统平台验收;总投资9697万元实施芒市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项目,自2020年6月进场施工,于2024年10月完工,重点开展沿河截污、破损管道改造和雨污分流建设,全面完成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消除任务。
(二)加快推进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并实现稳定运营。该项目于2021年7月启动,累计完成投资约1.95亿元,2024年12月底完成厂区及配套管道建设并试通水调试,2025年7月1日正式委托陇川水务产业有限公司运营,全市已实现市政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自2022年起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持续保持在95%以上。
(三)统筹推进内涝治理与黑臭水体整治。先后完成文欣片区内涝治理、城市内涝治理(二期)工程及多处交叉口内涝点整治;严格落实河长制要求推进河道治理。针对芒核村排水沟黑臭水体问题,于2023年6月编制完成“一河一策”系统化整治方案,同年7月进场施工,工程总投资约2665.07万元,2023年12月已全面完工并通过省级初见成效验收,目前该水体已转入长治久清治理阶段。
四、自查自验情况
2025年9月30日市人民政府组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州生态环境局芒市分局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50—8进行了自查自验,一致同意通过验收。
以上整改情况现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反馈。邮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10月28日,共1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692-3029462
联系地址:德宏州芒市白象街101号
芒市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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