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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生态环境局芒市分局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德宏州生态环境局芒市分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德宏州生态环境局芒市分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德宏州生态环境局芒市分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德宏州生态环境局芒市分局的主要职责:承接州生态环境局工作职责,协助落实本地区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保障辖区内生态环境安全。完成州生态环境局及属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股、自然生态股、环境影响评价股、污染防治股、芒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芒市环境监测站。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本部门2025年重点工作主要有:
1.组织实施污染源排污申报登记和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提出芒市污染源限期治理的方案和建议;
2.负责芒市范围内污染源调查工作;
3.负责芒市审批权限范围内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区域开发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监督“三同时”制度的执行,负责污染防治设施的竣工验收;
4.负责芒市环境监察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现场监督检查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三同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执行情况,调查处理环境污染纠纷和生态破坏事件;
5.协同州环境监测站对芒市环境质量的常规监测和重点污染源的监督性监测,掌握环境质量状况,发布环境状况公报,提出改善和保护环境的对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6.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参与生态农业建设,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资源开发利用活动;
7.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民环保意识等。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德宏州生态环境局芒市分局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9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33人。在职实有3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9,956,747.5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726,747.59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13,230,000.00元。
与上年对比收入减少923,256.66元,下降4.42%,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我部门结合2025年工作计划,适当压缩了非税征管成本补助经费预算;二是其他收入-单位资金安排芒市财政拨款项目预算数较上年减少,减少了饮用水源地生物多样性保护及其他生态保护项目监管专项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726,747.59元,其中:本年收入6,726,747.59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726,747.59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406,743.34元,增长6.44%,主要原因分析:因为我部门人员增加,相应的人员工资、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住房保障和公务交通补贴有所增加,导致本年度预算收入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9,956,747.59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726,747.59元,其中:基本支出6,111,747.5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16,743.34元,增长17.65%,主要原因分析:因为我部门人员增加,相应的人员工资、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住房保障和公务交通补贴支出有所增加;项目支出615,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10,000.00元,下降45.33%,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我部门结合2025年工作计划,适当压缩了非税征管成本补助经费预算;二是其他收入-单位资金安排芒市财政拨款项目预算数较上年减少,减少了饮用水源地生物多样性保护及其他生态保护项目监管专项资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一)功能科目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18,184.16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部分的开支;
(二)功能科目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320.15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工勤人员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缴纳的失业保险支出;
(三)功能科目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305,228.43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四)功能科目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79,402.43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开支;
(五)功能科目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6,727.30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及工伤保险;
(六)功能科目2110101节能环保—环境保护管理事务—行政运行4,610,247.00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及工伤保险;
(七)功能科目2110102节能环保—环境保护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90,000.00元,主要用于非税征管成本补助项目支出;
(八)功能科目2110299节能环保—环境监测与监察—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225,000.00元,主要用于环境执法监测等支出;
(九)功能科目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463,638.12元,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开支。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部门无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60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9,58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德宏州生态环境局芒市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0,000.00元,较上年减少24,900.00元,下降38.37%,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德宏州生态环境局芒市分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00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持平原因:按照“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原则,德宏州生态环境局芒市分局2024年与2025年均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德宏州生态环境局芒市分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00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0.00元,下降5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2次,共计接待110人次。
减少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德宏州生态环境局芒市分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0,000.00元,较上年减少14,900.00元,下降33.1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与上年度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00.00元,较上年减少14,900.00元,下降33.18%。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减少的原因:我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节约,切实压缩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度预算未安排本部门重点项目。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三公”经费】纳入州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州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德宏州生态环境局芒市分局机关行政运行经费为293,8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长23.69%,主要原因分析:因为我部门人员增加,相应的人员工资、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住房保障和公务交通补贴支出有所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德宏州生态环境局芒市分局资产总额424,870.66元,其中,流动资产29,962.74元,固定资产394,907.9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46,647.8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82,833.5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月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310003400100100111
[附件: 德宏州生态环境局芒市分局2025年预算公开表20250317085230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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