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生态环境局芒市分局

德宏州生态环境局芒市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浏览量:2727    作者: 日期:2024/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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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生态环境局芒市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德宏州生态环境局芒市分局的主要职能:承接州生态环境局工作职责,协助落实本地区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保障辖区内生态环境安全。完成州生态环境局及属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度德宏州生态环境局芒市分局完成的重点工作任务如下:

1.抓牢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制定印发《芒市2023年春节期间大气污染防治管控工作方案》《芒市2023年下半年大气污染防治管控行动方案》《2023年芒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责任清单》《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3-5月开展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的通知》《芒市20239-12月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与农业农村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农作物秸秆及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芒市农业农村局印发了《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做好全市水稻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的函》,虽经多部门共同努力,但因受不利气象扩散条件影响,截至202312月芒市环境空气质量实测359天,其中优211天,良134天,轻度污染14天,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96.20%

2.抓实水污染防治工作。一是全面启动入河排污口审批管理工作。组织生态环境、住建、勐焕街道、芒市镇等部门开展芒市建城区六条河流入河排污口问题排查工作,通过逐条河流沿河排查,共排查出疑似排污口问题33个。组织中山乡、芒海镇、遮放镇、风平镇等相关部门正在开展曼辛河、万马河、勐古河、瑞丽江的入河排污口排查。二是通过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及指导乡镇村民进行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芒市有2条农村黑臭水体,勐戛镇象塘村委会象塘新村黑臭水体治理项目已开工建设。芒市8个边境行政村目前已有6个行政村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边境幸福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75.00%。截至202312月芒市大河风平断面等6个国、省控地表水断面全部达到优良(Ⅰ~Ⅲ类),优良率100.00%

3.抓稳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一是对芒市2个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即芒市华盛金矿开发有限公司排土场、芒市鑫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大矿山铅锌矿尾矿库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排查发现2个问题,已经督促落实整改。二是开展用途变更一住两公地块调查1个。全面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工作,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整体安全稳定。

4.抓紧环保督察及绿剑云南行动交叉执法检查反馈整改工作。(12016年至2019年第一轮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涉及芒市55项,目前已完成整改验收销号54项,其中1项待州级验收销号,为勐板河水库饮用水源地群众搬迁安置问题。督察期间,督察组向芒市转办群众投诉举报问题44件,已在规定时限内全部办结。(2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涉及芒市12项,截至目前,完成整改8项,其中已开展验收销号6项,待验收2项;剩余4项整改均达到序时进度。督察期间,督察组共向芒市转办群众投诉举报问题15件,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3)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件15件,已办结12件,3件正在按程序办理中;交办边督边改件4件,已完成3件,1件已制定整改方案按程序推进中;州级牵头整改的2件,已制定整改方案按程序推进中。(42023328日至48日,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对芒市开展了绿剑云南生态环境交叉执法检查工作,反馈问题中芒市共涉及56个具体问题,《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绿剑云南行动交叉执法检查芒市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经市四届人民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印发实施。截至9月底整改完成42个,达序时进度14个,整改完成率75.00%

5.抓严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及信访投诉处理情况。一是2023年确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企业共379家,截至1231日,按照监管频次共抽查并上传系统338家次,其中重点排污单位监察111家次,一般排污单位监察199家次,特殊监管单位监察19家次,非现场检查9家次,开展专项检查5个共检查42家次。二是依法综合运用行政处罚、移送公安行政拘留、移送环境污染犯罪等手段,重拳打击环境违法排污企业,立案查处14件环境违法行为,其中报请芒市人民政府关闭1家污染企业,移送行政拘留案件2件,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移交刑事侦查案件1件。三是加强射线装置和放射源使用企业的监督管理,现场检查射线装置使用单位3家;变更延续1家;及时提醒企业办理、延续辐射安全许可证,保证全市辐射环境安全。四是2023年共受理信访投诉122件,根据投诉渠道划分:群众来电65件,群众来访5件,网络48件,其他渠道4件。根据污染种类划分:涉气54件、噪声43件、涉水11件、光2件、固体废物1件、其他11件。根据部门职责划分:非本部门职责54件,本部门办理68件,本部门办理件现已办结64件。

6.抓好优化营商服务保障工作一是做好要素保障服务。全力做好全市项目环评审批服务要素保障工作,指导帮扶重点项目精准落地,严把建设项目审批准入门槛,杜绝高能耗、高污染项目落地。截至12月底共审批项目25个、告知承诺制项目1个;暂停审批项目19个;建设项目网上登记备案84个。二是严把项目选址关。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积极配合各部门组织的农用设施地、种植养殖等项目进行现场踏勘,出具了157份选址意见。三是开展区域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双百审核,完成州局下达的14家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的审核整改工作,配合州局开展排污许可证集中审核,完成州局下达30家企业排污许可证的质量审核,并针对其他县市审核芒市的问题及时要求企业完成整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股、自然生态股、行政审批股、污染防治股、芒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芒市环境监测站。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决算单位构成

德宏州生态环境局芒市分局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德宏州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德宏州生态环境局芒市分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9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3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3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1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人(离休0人,退休2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德宏州生态环境局芒市分局202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德宏州生态环境局芒市分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719.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18.19万元,占总收入的85.96%;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经营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100.98万元,占总收入的14.04%。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04.86万元,下降29.7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7.76万元,增长6.51%;其他收入减少342.62万元,下降77.24%。与上年对比,收入减少304.86万元,下降29.77%;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一致;事业收入与上年一致;经营收入与上年一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一致;其他收入与上年一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其他收入(芒市财政拨款收入)比去年减少,本年度本级财政调减了部分公用经费支出,故本年其他收入有所减少;基本收入比上年增加,增加主要是因为因本年度职工工资晋级晋档及职务变动及人员调入,导致人员经费收入增加,故本年度基本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德宏州生态环境局芒市分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719.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2.89万元,占总支出的71.31%;项目支出206.39万元,占总支出的28.69%;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经营支出0.0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05.37万元,下降29.8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6.95万元,增长5.55%;项目支出减少332.31万元,下降61.69%;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其他支出比去年减少,本年度本级财政(芒市财政拨款)调减了部分公用经费支出,故本年其他支出有所减少;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增加主要是因为因本年度职工工资晋级晋档及职务变动及人员调入,导致人员经费支出增加,故本年度基本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德宏州生态环境局芒市分局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12.8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90.4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62%;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公用经费22.45元,占基本支出的4.3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德宏州生态环境局芒市分局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6.39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项目具体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生态环境质量、生态环境监督性监测经费支出25.00元,主要用于开展芒市环境空气质量和芒市大河风平断面等6个国、省控地表水断面等监测工作;

2.非税征管成本补助经费支出79.3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企业、环保督察、生态环境监管执法等工作;

3.单位资金安排芒市财政拨款项目经费101.09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全市项目环评审批服务要素保障,严把项目选址关。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积极配合各部门组织的农用设施地、种植养殖等项目进行现场踏勘等工作;

4.德宏州芒市挥发性有机物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专项资金0.98万元,主要用于芒市城区空气自动监测站的空调和文件档案柜的购置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宏州生态环境局芒市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8.1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5.95%。与上年相比增加37.76万元,增长6.51%,增长的主要原因本年度职工工资晋级晋档,职务变动,人员调入人数增加,导致人员经费收入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2.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1%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及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用等部门开展工作日常运转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4.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1%。主要用于支付单位职工社会保障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3.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1%。主要用于支付单位职工医疗保障费及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459.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40%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及办公、水电、邮电、差旅等部门开展工作日常运转经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8.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7%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70万元,决算为6.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7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万元,决算为5.5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10.00%,完成年初预算的82.1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0万元,决算为0.78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2.42%,完成年初预算的11.6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7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宏州生态环境局芒市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70万元,支出决算为6.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7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万元,决算为5.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0万元,决算为0.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8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缩减了公务接待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上升原因是公务用车车辆老旧,车辆维修费增加,使用公车平台的车辆增加,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24万元,增长24.6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86万元,增长18.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39万元,增长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上升,是因本年8月通过采购系统购买了3.58万元车辆交通用油(至年底还剩下1.60万元未用)及上年度的车辆维修费在今年支出,导致该项支出比上年增加;二是公务接待费增加是本年度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对本辖区的生态环境工作实地核查、专项检查及污染防治项目监管指导业务增加,导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支。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污染防治攻坚战环保督察、辐射环境监测、行政审批及生态环境监管执法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省厅对德宏州开展危险废物等环境风险防控督导检查、省厅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开展督导帮扶和调研的通知、省厅开展2023年春夏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现场帮扶、生态环境部西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对德宏州开展辐射安全监督帮扶工作等工作产生的17批次163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德宏州生态环境局芒市分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45万元,比上年减少0.08万元,下降0.3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本级财政调减了部分公用经费支出。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方面的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德宏州生态环境局芒市分局资产总额67.1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38万元,固定资产57.77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253.8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4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0项,账面原值4.64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9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5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89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47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报告数据取自决算报表,因以万元为单位,故四舍五入存在差异。编制部门决算时,三公经费预算数据填报错误,现已正确数据公开。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310003400100101111

 

[附件: 德宏州生态环境局芒市分局2023年决算公开表(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附件: 德宏州生态环境局芒市分局2023年决算公开表(决算报表部分)]  

[附件: 德宏州生态环境局芒市分局2023年决算公开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文章来源:财务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