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生态环境局芒市分局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云南省第二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典型案例之(三)

浏览量:2152    作者: 日期:2024/12/4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是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我省各级相关部门采取有力举措,扎实推进我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工作走深走实。为总结提炼行之有效、可供借鉴推广的经验做法,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作用,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展了“云南省第二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典型案例”评选活动。经过案例征集、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综合评定,“昆明市西山区某节能科技有限公司超总量排放大气污染物对大气环境造成影响生态损害赔偿案”等10起典型案例,入选“云南省第二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典型案例”。这些案例涵盖了违法超总量排放污染物、河道非法采砂、柴油泄漏污染河道、工业废渣外溢外环境、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等类型,为推动我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提供了较好的实践经验。

 

案例三

云南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柴油泄漏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


(一)案件基本情况

1.线索来源

2023年9月14日19时,云南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云L96050/云L5116挂油罐车运输柴油行驶至临沧市临翔区博尚镇永泉村葡萄园农庄附近时发生严重交通事故,油罐车翻至道路下方,罐体经撞击破裂,柴油从破裂口处泄露,渗入事故区土壤(事故区域有三个地下水出露泉眼),流入下游河道。事故发生后,临沧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立即到场调查,并迅速开展应急处置和环境监测等工作。

2.调查评估

根据《临沧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规定,确定本案赔偿权利人为临沧市人民政府,临沧市人民政府指定临沧市水务局牵头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索赔工作。2023年10月27日,云南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和临沧市水务局共同委托云南德胜司法鉴定中心对涉事区域的环境状况进行鉴定评估。经鉴定评估,本次事故涉事故区域土壤、地下水、地表水、下游河道底泥造成污染损害。经115天清理和应急处置,监测的土壤环境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地下水环境质量、河道底泥等环境要素均达标。因事故应急处置期间,对事故区域进行植被剥离、直接影响区进行土壤剥离,为恢复污染影响区原有使用功能和生态环境,需对1431.54平方米土地复垦。

3.磋商情况

2024年1月24日,临沧市水务局与云南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进行磋商,并邀请临翔区人民政府、博尚镇人民政府及市、区两级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13个部门全程参与。重点围绕生态环境损害事实、鉴定评估结论、赔偿方式、履行期限及费用承担等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磋商,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磋商协议。协议明确涉事公司通过复垦方式开展替代修复,并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全部费用141.89万元(应急处置费104.45元、鉴定评估费18.00万元、生态环境修复费用19.44万元)。

4.修复情况

涉事公司根据磋商协议编制生态环境修复方案,2024年4月17日,报临翔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生态修复,6月7日,完成生态修复各项工作,复垦土地1431.54平方米,复垦翻耕深度20-25厘米,赔偿土地翻耕及土壤培肥费19.44万元。8月30日,由临沧市水务局牵头成立验收组,对污染影响区复垦后使用功能和生态环境进行验收,认为污染影响区土地复垦后已达《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TD/T1036-2013)标准和其他标准的要求。

(二)主要做法

本案系土壤污染引发水体和河道底泥污染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污染行为和损害后果之间存在极大关联性,在应急处置、磋商谈判、替代修复等方面积累了较好的经验,对同类案件的办理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1.生态环境损害评估与应急处置同步开展。本案所涉污染物清理、处置难度大,容易造成二次污染。案发后,政府立即响应,第一时间组织应急、环保、水文等领域专家现场指导,各级各部门联合和涉事公司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及时消除污染物和安全隐患。同时,委托鉴定评估机构进行鉴定评估,及时固定有效证据,保障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的时效性,为后续顺利开展磋商提供有力支撑。

2.科学评估提供借鉴经验。本案评估报告涵盖了事故发生后应急处置阶段和中长期评估阶段,采用现场勘验、有关环境要素(土壤、地下水、地表水、河道底泥)全面监测、测绘计量、测试结果分析等技术,对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生态损害综合作出认定,出具科学的评估意见,为编制规范的修复方案,采取有效的修复方式,受损的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修复提供有力支撑。本案的鉴定评估为土壤污染导致水环境污染类案的鉴定评估提供了较好借鉴。

3.坚持生态环境多元共治。市、区、镇三级人民政府及水务、水文、生态环境、国土、林草、农业、住建等部门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凝心聚力对泄露的污染物、污染的土壤和水体及时高效的处置,有效缓解了污染的蔓延和扩散。在案件办理过程中,高效联动协同,推进生态环境有效修复。

(三)专家点评

本案系油罐车辆交通事故导致柴油泄漏,造成土壤、地下水和地表水污染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在应急处置环节,事故发生后各级各部门立即响应,与涉事企业协同开展污染处置工作,不仅为应急工作提供了充足资源和强大执行力,也对控制污染扩散、降低生态损失起到了关键作用;在案件启动阶段,经初步核查后迅速启动赔偿程序,有效避免了因时间延误致使证据丢失或修复成本攀升等问题;在评估鉴定方面,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和赔偿义务人共同委托司法鉴定机构,针对涉事区域的地表水、地下水、土壤、河道底泥等展开全面调查,并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在确保责任认定公正、合法、有效的同时,也让损害赔偿数额更精准、修复方案更科学、修复措施更有效;在磋商执行阶段,通过平等磋商达成一致并签署赔偿协议,涉事企业依据协议积极履行赔偿责任,切实将赔偿责任落到实处,有力保障了生态环境损害得到有效补偿。

总体而言,该案件在应急处置、案件启动、鉴定评估、磋商和赔偿执行等环节都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和科学流程,为处理类似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提供了一个较为成功的范例,同时体现了政府监管、企业责任落实和科学鉴定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重要作用。

文章来源:云南省生态环境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