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生态环境局芒市分局

德宏州生态环境局关于补充更新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审查专家库的公告

浏览量:2987    作者: 日期:2022/6/27

为进一步完善德宏州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审查专家参与机制,充分发挥专家在环境影响评价相关重大问题研究、咨询中的技术支撑作用,推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审查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切实提高德宏州环境影响评价决策服务水平,根据《德宏州生态环境局关于补充更新德宏州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审查专家库的通知》(德环发〔2022〕50号)要求,德宏州生态环境局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审查专家,具体事项如下:

一、补充更新内容

(一)新增未列入原德宏州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库的人员。

(二)因工作或其他原因需退出专家库的人员。需退出专家库人员,应提出申请后统一由单位书面向德宏州生态环境局反馈;征集期结束后,未向德宏州生态环境局提出退出申请的,应服从德宏州生态环境局专家库管理部门的管理。

(三)入选专家库人员统一录入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专家库”系统。

二、推荐(自荐)条件

(一)总体要求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扎实的学术精神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能够认真、客观、公正、独立、廉洁地履行职责;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环评工程师、环保工程师、核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且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五年以上;

3、身体健康,能够承担外出踏勘等现场审查工作,年龄一般在65周岁以下(特殊人才可适当放宽)。

(二)技术要求

1、熟悉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掌握规划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查的技术规范和要求,长期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宏观管理工作,在从事的相关专业领域有丰富经验;

2、在水环境、大气环境、水陆生生态、生物多样性、应对气候变化、土壤环境、重金属污染与防治、化学品管理、环境监测、环境管理、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核与辐射、环境风险与应急、循环经济与清洁生产、噪声控制与管理、碳排放评价等相关领域工作且熟悉本专业或者行业的国内外情况及动态,有较深造诣。

3、具有一定的环境保护工作经验。

三、推荐(自荐)和征集程序

1、采取单位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面向社会广泛征集专家。被推荐或自荐的专家须填写专家推荐表并附个人简历,推荐材料(纸质或者电子文档)交至德宏州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推荐(自荐)时间为2022年6月24日至7月1日。 专家入库申请或推荐表详见附件1、附件2。

2、德宏州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审查专家管理领导小组开展专家资格审查,确定专家库人选名单。

3、发布补充更新后的德宏州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审查专家库人员名单。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新雨

QQ邮箱:57769374@qq.com

联系电话:138*****388

 

 德宏州生态环境局

2022年6月24日


点击可下载:德宏州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入库申请表

                   德宏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审专家入库申请表

文章来源:德宏州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