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油货车管理单位和车主:
为进一步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强机动车污染治理,提升柴油货车污染排放监控水平,推进柴油货车污染物远程排放监控系统建设,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经芒市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柴油货车远程排放监控车载终端(以下简称:OBD)安装工作。现通告如下:
一、安装依据和范围
(一)安装依据。《云南省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筛选重型汽车远程排放监控车载终端拟安装车辆的通知》(云污防字〔2022〕3号)《德宏州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柴油货车远程排放监控车载终端(OBD)安装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德污防办发〔2022〕15号)等文件。
(二)安装范围。凡在芒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且符合下列要求的车辆:执行标准为国四、国五及以上标准正常运营的3.5吨以上本地柴油货车,普通货车、物流车辆、各类罐车、混凝土搅拌车、渣土车、环卫车辆等。
二、安装时间和方式
(一)安装时间。从2022年6月1日开始。
(二)安装方式。1.固定安装服务点。位于芒市机场大道风平方向德航酒店旁,芒市三合汽车服务站内,后期根据实际情况增减固定安装服务点数量。2.上门安装。一次性安装车辆数10辆及以上的企业。
安装服务电话:代业正,131*****682。
三、安装说明
(一)本次OBD设备安装由省生态环境厅统一安排,前1372台车辆免设备费和安装费,设备价值5000—6000元。
(二)安装了OBD终端且联网正常的车辆,半年内尾气超标次数不超过2次或一年内超标次数不超过4次的,当年免上线进行尾气排放检验。
(三)未安装OBD终端,或已安装但无法与省级、州级柴油货车远程排放监控车载终端系统联网的柴油货车,将作为重点监管对象纳入芒市交警大队、芒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芒市交通运输局、德宏州生态环境局芒市分局等部门的监督检查范围,加大日常抽查检测频次。
(四)本次安装设备数量有限,先到先装,请符合条件的柴油货车车主和管理单位积极配合安装工作,设备安装后不会影响车辆的任何性能,不会增加油耗。
监督举报电话:0692-2135197。
芒市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15日
主办单位:芒市人民政府 滇ICP备17006904号-1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