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杨*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3*********015Q
地址:云南省德宏州芒市勐戛镇勐旺村花桥坝
我局于2020年8月7日对你公司“通过泵抽方式将沼气工程第三级沼液池内沼液抽排至沼气工程北侧围墙外的玉米地内,沼液通过玉米地的山坡流入芒西线公路南侧的雨水沟内,最终汇入南拱河”行为作出查封决定书(德环解查字〔2020〕13号),现因查封期限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经我局研究决定解除查封。
请你公司于2020年9月7日前凭本决定书以及《德宏州生态环境局芒市分局查封清单》到你公司种猪扩繁厂项目沼气工程锅炉房领取被查封物品。逾期不领取的,我局将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德宏州生态环境局
2020年9月6日
主办单位:芒市人民政府 滇ICP备17006904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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