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自然资源局

芒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芒市风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修改方案 (第二次修改)》解读

浏览量:19240    作者: 日期:2020/6/9

为确保芒市风平镇重点项目的建设,我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相关工作的通知》(云国土资规〔2018278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规范过渡期规划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云自然资〔2019235号)的要求,编制完成了《芒市风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修改方案(第二次修改)》(以下简称《修改方案》)。现将《修改方案》)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规划修改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一)规划修改的合法性

按照《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规范过渡期规划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云自然资〔2019235号)等文件要求,芒市20203月开展风平镇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工作,评估报告经芒市、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查论证通过。风平镇现行规划评估综合得分86.35分,其中用地规模指标执行情况得分99.70分,大于85分,且基本农田达到了上级下达指标要求,耕地保有量达到上级下达指标要求,已达到规划修改的标准,可以进入适时修改程序。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出具《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芒市风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评估报告的审查意见》,同意开展风平镇规划修改工作。

(二)规划修改的合理性

本次规划修改,围绕风平镇社会经济发展情况,以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为出发点,保障风平镇重点项目的建设用地需求,提高建设用地指标的使用效率,使建设用地的布局更加合理。

二、规划修改的必要性

科学的规划是建立在对土地利用的区位选择与市场社会经济规律相适应性的基础上,并能保障土地资源的高效合理利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远期指标具有战略性和指导性,由于影响土地利用的因素在不断变化,也难以准确把握,因此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适时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修改。规划实施期间,由于风平镇建设用地指标不足,导致站前小镇传染病医院工业园区、芒市万禾农产品国际物流园项目、江枫石斛精深加工项目、仓储物流中心国药控股、华江四期、工业园区道路、法帕温泉、污水处理厂、拉院冷库、大米加工、小匡米业仓库、江苏业勤服饰、标准化厂房(二期)建设项目无法落地实施。为保障风平镇拟建设项目顺利实施,开展《芒市风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修改迫在眉睫。

三、《修改方案》涉及项目基本情况

风平镇本次规划修改,涉及站前小镇传染病医院工业园区、芒市万禾农产品国际物流园项目、江枫石斛精深加工项目、仓储物流中心国药控股、华江四期、工业园区道路、法帕温泉、污水处理厂、拉院冷库、大米加工、小匡米业仓库、江苏业勤服饰、标准化厂房(二期)建设项目16个拟建设项目。

四、《修改方案》调整情况

(一)规划指标调整情况

本次规划修改,风平镇需要布局建设用地指标82.40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指标74.49公顷,交通水利建设用地指标0.26公顷,其他建设用地指标7.65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指标57.31公顷。

风平镇盘活本乡镇建设用地指标,调出建设用地指标57.29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指标49.34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指标7.95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指38.06公顷。风平镇拟建项目的用地指标需求难以在本乡内部得到平衡。

将芒市镇城乡建设用地指标23.51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指标19.25公顷调整至风平镇使用;将中山乡城乡建设用地指标1.73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指标0.00公顷调整至风平镇使用。

(二)建设用地布局修改方案

根据拟建项目用地范围情况,对项目建设涉及的风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局部修改,主要是对建设用地布局进行局部修改。与此同时,对指标调出乡镇芒市镇中山乡的调出地块进行更新。

1、建设用地布局修改方案

本次规划修改,涉及新增建设用地调入地块的项目共计15个,站前小镇传染病医院芒市中和加油站项目德宏宏臻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建设混凝土搅拌站工业园区、芒市万禾农产品国际物流园项目、江枫石斛精深加工项目、仓储物流中心(国药控股)、住建道路、华江四期、东郊公园、工业园区道路、法帕温泉、污水处理厂、拉院冷库、大米加工、小匡米业仓库、江苏业勤服饰、标准化厂房(二期)等16个建设项目,调入地块共计15个,编号为TR20200001~TR2020001515个调入地块面积共计77.13公顷。

修改前,调入地块在现行规划中,规划为农用地71.27公顷(其中耕地57.31公顷,园地0.01公顷,林地10.65公顷,其他农用地3.30公顷),规划为其他土地5.86公顷(全部为水域);修改后,规划为城乡建设用地69.22公顷(其中城镇用地60.21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9.01公顷),规划为交通水利用地0.26公顷,规划为其他建设用地(均为风景名胜设施用地)7.65公顷。

本次规划修改,涉及新增建设用地调出地块的乡镇为风平镇、芒市镇和中山乡,涉及调出建设用地指标的项目为芒赛森林蔬菜生态农庄旅游项目、站前小镇、德宏傣族文化国际园、肉牛加工产业园、机场大道以西片区、滇西国际商贸城(城南综合农贸市场)、健康小镇、芒市中山乡10000吨咖啡初加工厂等项目。调出地块共计23个,编号为TC20200001~ TC2020002323个调出地块面积共计77.26公顷。修改前,在现行规划中规划为城乡建设用地74.58公顷(其中城镇用地35.28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39.30公顷),规划为交通水利用地2.68公顷;修改后,规划为农用地76.11公顷(其中耕地57.31公顷,园地0.84公顷,林地12.19公顷,其他农用地3.23公顷),规划为其他土地1.15公顷(其中河流水面0.83公顷,自然保留地0.32公顷)。

2、建设用地性质调整

拟调入地块在现行规划中布局5.27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需调整为城乡建设用地,涉及XZ20200001- XZ20200009共计9个地块,调整面积5.27公顷,调整后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增加5.27公顷,置换出其他建设用地规模5.27公顷。

(三)建设用地管制区调整情况

本次规划修改后,风平镇有条件建设区面积未增加,符合《云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技术要求》(云南省国土资源厅,20165月)的要求。

五、《修改方案》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影响

规划修改后,风平镇耕地保有量为11122.47公顷,较修改前减少19.25公顷;基本农田面积为8283.23公顷,较修改前未改变;建设用地总规模为3365.32公顷,较修改前增加25.11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2528.50公顷,较修改前增加25.15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为826.89公顷,较修改前增加51.62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为836.82公顷,较修改前减少0.04公顷;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为708.44公顷,较修改前增加25.11公顷;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面积为693.23公顷,较修改前增加19.51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面积为453.99公顷,较修改前增加19.25公顷。

芒市镇耕地保有量为3838.48公顷,较修改前增加19.25公顷;基本农田面积为3519.15公顷,较修改前未改变;建设用地总规模为2425.19公顷,较修改前减少23.51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1960.81公顷,较修改前减少23.51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为973.54公顷,较修改前减少21.47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为464.38公顷,较修改前未改变;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为548.93公顷,较修改前减少23.51公顷;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面积为542.40公顷,较修改前减少22.94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面积为366.18公顷,较修改前减少19.25公顷。

中山乡耕地保有量为2142.84公顷,较修改前未改变;基本农田面积为2317.94公顷,较修改前未改变;建设用地总规模为346.16公顷,较修改前减少1.73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272.13公顷,较修改前减少1.73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为1.15公顷,较修改前未改变;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为74.03公顷,较修改前未改变;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为14.01公顷,较修改前减少1.73公顷;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面积为11.93公顷,较修改前减少1.41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面积为2.86公顷,较修改前未改变。

特此公告。

 [附件: 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芒市风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修改方案(第二次修改)的批复

                               芒市自然资源局

                               202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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