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国土资源局关于2017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
各乡镇(农场)国土所,机关各股室,不动产登记管理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根据《中共芒市委办公室 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芒办发〔2017〕83号)和《德宏州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2017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德国土资发〔2017〕48号)及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责任分工一览表,结合国土资源领域改革工作实际,现将工作任务分工如下:
一、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加快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颁证工作。按照省、州国土资源部门的时限要求,完成全市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颁证工作任务。进一步推进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所有权登记颁证工作。(牵头股室:地籍股、不动产登记中心,责任领导:蒋祖荣、陈东京,完成时限:12月底)
二、加快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步伐,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美丽宜居乡村试点村镇和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村建设项目用地规划选址、用地手续等涉及国土资源领域职责范围内的工作。(牵头股室:规划股,配合股室:征转利用股,责任领导:赵兴山,完成时限:10月底)
三、推进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农场户籍人员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确保土地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牵头股室:地籍股、不动产登记中心,配合股室:规划股、征转利用股,责任领导:蒋祖荣,完成时限:12月底)
四、加快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改革,完成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能整合、机构组建、资料移交、人员培训、数据整合和信息平台建设,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牵头股室:不动产登记中心、地籍股,责任领导:蒋祖荣、陈东京,完成时限:12月底)
五、工作要求。各牵头股室要按照市委及州局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要求,结合改革内容抓好落实,涉及相关股室要按职能职责积极配合,责任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做好与市改革办的对接联系,确保圆满完成各项改革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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