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补助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遮放农场管委会:
为进一步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经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对11个乡镇和1个农场补助地质灾害工作经费,补助资金为:江东乡、五岔路乡、芒市镇、风平镇各补助4万元;轩岗乡、三台山乡、遮放镇、勐戛镇、中山乡、芒海镇、西山乡各补助3万元;遮放农场补助2万元。合计补助资金39万元。
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属民生专项资金,各乡镇人民政府、农场管委会要严格管理和使用好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主要用于日常地质灾害防治、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和突发性应急处置工作经费。
芒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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