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芒市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芒市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芒市公安局主要职能是打击各类犯罪,维护国家安全,确保社会治安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芒市公安局在党委、政府、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以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总任务,以深化公安改革为抓手,以扫黑除恶、严打整治为主攻方向,以建设立体化防控体系为途径,以提升执法公信力为核心,以转变队伍作风为着力点,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检验标准,不断提升公安工作能力和水平,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平安芒市·法治芒市”建设创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一、狠抓维护稳定,确保国家政治安全。狠抓维护稳定,确保国家政治安全。以维护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为首要任务,着力强化情报信息收集,强化网上网下防范,做到严密监控、超前预警、快速反应,全力保障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紧紧围绕征地拆迁、劳资纠纷等重点问题,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扎实落实化解息诉和教育稳控措施,抓实15类重点人员管控工作,做到不漏管、不失控,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了一批涉稳案事件的发生。
二、狠抓边境管控,维护边境安全稳定。以“党政军警民联合强边固防”工作和“边境地区社会治安重点整治”专项行动为契机,深入开展防范打击毗邻国家人员“三非”活动、缉枪治爆、反走私综合治理、边境狩猎、打击境外赌场等系列专项行动,集中力量严查严打偷渡走私等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了我市边境一线安全稳定。
三、狠抓合成作战,严打各类刑事犯罪。以“责任与使命”社会治安重点整治系列专项行动为抓手,充分发挥“5+3”合成作战机制,始终保持对各类刑事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实现了总立案和“两抢一盗”立案双下降,破案和打处双上升的良好局面,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作出了积极贡献。
四、狠抓专项斗争,扫黑除恶成效初显。今年来,芒市公安机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部署,严密制定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召开专项斗争部署会,深入开展线索摸排和打击整治工作。鼓励群众举报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敦促涉黑恶违法犯罪分子主动自首。同时通过“平安芒市”微信公众号、电视、广播等宣传途径,向社会实时发布现阶段全市扫黑除恶战果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电话,鼓励群众积极参与,营造了浓厚的专项斗争氛围,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震慑效果。
五、狠抓重点整治,深入推进禁毒人民战争。紧紧抓住境内堵源截流、禁吸戒毒两大战场,强力推进堵源截流、边境地区社会治安整治、“鹰眼一号”等系列专项行动,全局发力、战役相连,整治不断,整体推进,通过全年不懈努力,最大限度地遏制了毒品渗透内流,最大限度地减轻了毒品危害。
六、狠抓综合治理,提升社会治安掌控力。一年来,芒市公安按照“源头治理、系统管理、行业管理”的要求,通过突出“创新、管理、防范、服务”抓“人口、出租房、特殊场所、校园安保、物流寄递业、戒毒康复、巡逻防控”管理,着力从源头上治理影响治安稳定的主要因素,多管齐下,综合治理,做到守住边、治好源、控住面、管住人、看住物、守好门、防住事。
七、狠抓“放管服”改革,提升服务群众效能。一年来,芒市公安对标市委主要工作立项督查要点和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分解,以创新社会治理为抓手,通过提认识强组织、明重点创亮点、优服务促效率,全面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进一步释放公安改革“红利”,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公正感。
八、狠抓巡防建设,夯实治安防控体系。通过完善“情报信息预警、警务实战指挥、实战勤务运行、打防管控衔接、警务实战保障”五项工作机制,以及“街面巡逻防控、城乡社区防控、单位行业场所防控、区域警务协作、技术视频防控、网络社会防控”等六张网络。最大限度盯住人、管住物、守住点、控住面、管好边。按照中心区域人员密集场所“一分钟、三分钟、五分钟”快速响应要求,全面落实固化点武装定点执勤、早晚高峰错时执勤、公安武警联勤巡逻、屯警街面动中备勤的勤务机制,强化动态巡逻,加强整体防控,全面提高街面见警率和现行捕获率,切实增强社会治安掌控力。
九、狠抓隐患排查,确保公共安全。继续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危爆物品安全排查整治。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健全重点运输企业、重点车辆、重点道路常态监管机制,狠抓“三超一疲劳”、酒驾、毒驾、飙车等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大力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十、狠抓科技强警,推进科技信息化建设。围绕公安科技和信息化建设部署的总体要求,加大科技投入,强化信息化应用、以实战促发展,有效提升了公安工作水平。
十一、狠抓技能培训,推进警务实战化建设。认真执行《芒市公安局指挥长制度》、《芒市公安局合成作战专班机制》、《芒市社会应急联动工作机制》等警务运行机制。
十二、狠抓法制建设,促进执法规范化。紧紧围绕“法治公安”建设目标,抓住“执法主体、执法过程、执法公开、执法监督、执法责任”五个关键环节,不断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
十三、狠抓队伍管理,建忠诚担当警队。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以“政法队伍纪律作风大整顿”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班子建设和作风建设,继续创新警务体制和运行机制,提升队伍正规化和党风廉政建设新水平。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芒市公安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芒市公安局、芒市人民政府看守所(但合并公安局做部门决算,未单独做部门决算)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芒市公安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14人。其中:行政编制41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5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90人),事业人员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主要是: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中民警363人、行政工勤人员90人、事业人员2人(无编制)。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38辆,在编实有车辆39辆(其中1辆无编制)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公安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5,872.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645.67万元,占总收入的98.5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27.02万元,占总收入的1.43%。
与上年对比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15872.68万元,2018年收入16795.94万元,2019年度收入与2018年度收入相比减少923.26万元,下降5.49%,减少主要原因是上级专款减少;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15645.68万元,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16460.28万元,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相比减少814.60万元,下降4.94%,减少主要原因是上级专款收入减少;2019年其他收入227.01万元,2018年其他收入335.66万元,2019年其他收入与2018年其他收入相比减少108.65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上级公安机关及其他部门通过专用账户拨入业务费及相关部门协作办案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公安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5,720.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716.22万元,占总支出的93.61%;项目支出1,004.6万元,占总支出的6.3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
与上年对比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15720.82万元, 2018年度支出合计17014.07万元,2019年度支出合计与2018年度支出合计相比减少1293.25万元,下降7.6%,减少主要原因是上级专款支出减少;2019年基本支出合计14716.22万元,2018年基本支出合计12084.02万元,2019年基本支出合计与2018年基本支出合计相比增加2632.20万元,增长21.78%,增加主要原因是民警补发增加工资及边境辅警人员经费增加;2019年项目支出合计1004.60万元,2018年项目支出合计4930.04万元,2019年项目支出合计与2018年项目支出合计相比减少3925.44万元,下降79.62%,减少主要原因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收入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芒市公安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716.22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3.7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6.23%。
与上年对比2018年度用于保障公安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084.02万元,2019年度用于保障公安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与2018年度用于保障公安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相比增加2632.20万元,增长21.78%,增加主要原因是民警补发增加工资及边境辅警人员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7.7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34%,2019年芒市公安局年未人数455人,人均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40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芒市公安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04.6万元。
与上年对比与2018年4930.04万元支出对比减少3925.44万元,下降79.62%,减少主要原因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收入减少。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一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主要是锦华派出所建设,该工程已完工;二是用于办理各类案支出,2019年芒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芒市公安局圆满完成各类案件侦破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公安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646.4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3%。
与上年对比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795.83万元对比减少1149.36万元,下降6.84%,减少主要原因减少主要原因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收入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3.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3%。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专用材料费等相关支出;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12,970.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9%,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日常运行、办理各种案件等(相关支出情况);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79.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29%。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13.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8%。无相关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
22.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公安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5.00万元,支出决算为80.66万元,完成预算的124.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9.8万元,完成预算的1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86万元,完成预算的17.2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无法预见情况发生,如各类案件增加、各项公安工作任务加重,导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41.63万元,增长106.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42.62万元,增长114.6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99万元,下降53.61%。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无法预见情况发生,如各类案件增加、各项公安工作任务加重,导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情况。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9.8万元,占98.94%;公务接待费支出0.86万元,占1.0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无相关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9.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无相关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9.8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8辆。主要用于开展巡逻、案件侦办、日常工作、安全保卫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8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8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公安机关检查、业务指导、督察工作(相关工作,接待批次35及人次150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无相关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芒市公安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23.33万元,与2018年1145.72万元对比增加1177.60万元, 增长102.78%,主要原因是扫黑除恶、安保、维稳、日常巡逻等公安工作任十分务繁重,因此增加行政运行经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扫黑除恶、安保、维稳、日常巡逻、侦办各类案件日常支出,如办案差旅费支出、侦办各类案件办公费支出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芒市公安局部门资产总额10825.1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178.81万元,固定资产3560.6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3085.65万元,无形资产0.0012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598.0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956.90万元,固定资产减少232.5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无变化,在建工程增加1873.68万元,无形资产增加0.0012万元,其他资产无变化。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2项(拆除房屋366.90平方米),账面原值22.03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江东派出所业务用房350平方米,账面原值28.00万元,出租房屋30平方米,实现资产使用收入3.5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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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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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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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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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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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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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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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082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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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78.81 |
3560.68 |
1843.75 |
443.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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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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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85.65 |
0.0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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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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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34.8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1.3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73.5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3.4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55%。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9年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故公开07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政府采购: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依法在规定范围内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以公开招标为主要采购方式。
政府性基金: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的发展。
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并依据其体工作内容编制的年度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10300331301111
[附件: 芒市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主办单位:芒市人民政府 滇ICP备17006904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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