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研究拟订全市民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结合全市实际,制定全市民政事业相关制度和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贯彻实施社会救助保障制度,建立健全全市社会救助体系,制定相关政策、措施;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贯彻执行城乡基层群众政治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扎实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贯彻执行上级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法规,负责全市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工作,规范全市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贯彻执行上级关于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政策,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贯彻执行上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政策规定,拟定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贯彻执行上级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督促指导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贯彻执行上级婚姻管理政策,负责全市婚姻登记管理,推进婚俗改革;贯彻执行上级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结合实际拟定全市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贯彻执行上级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贯彻执行上级慈善事业发展政策,负责全市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彩票发行及社会捐助工作;贯彻执行上级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州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整体支出安排及使用情况
此次绩效评价的资金支出范围共计8,062.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4.25万元,占11.71%;项目支出7,117.76万元,占88.29%。
1.基本支出安排及使用情况
2024年度用于芒市民政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44.25万元。
2.项目支出安排及使用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芒市民政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117.76万元。
三、绩效评价结论
芒市民政局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89.00分,等级为“良”。
四、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绩效管理不够重视
芒市民政局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不合理,无设置逻辑,所设置指标存在不完整、不科学、无可衡量标准等情况。存在绩效目标不够明确、归纳总结不够到位、绩效指标不够全面、重点不够突出等问题,绩效指标量化程度不够,实操性和可靠性不强。
建议:一是明确绩效目标:建议芒市民政局在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时,结合部门职责和中长期规划,明确具体的绩效目标,并确保这些目标与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相一致。
二是强化绩效指标:建议对绩效指标进行全面梳理,确保指标的全面性、可量化性和可操作性,以便更准确地衡量部门的工作成效。
三是建立绩效自评机制:建议成立专门的绩效自评组织机构,定期对部门的绩效进行自评,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进行改进。
(二)预算调整率偏高
芒市民政局2024年预算调整数4,102.27万元,预算数3,959.74万元,预算调整率103.60%。
建议:芒市民政局及芒市财政局应根据实际情况为基础来确定预算编制和预算批复。若凭既往经验和主观理解来进行编制,结果与实际情况相差甚远,难以将预算分解到各部门执行,导致执行过程中经常出现工作调整、追加预算的现象,影响预算执行必要的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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