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文化和旅游局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芒市文化和旅游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芒市文化和旅游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芒市文化和旅游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潞西市委办公室、潞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芒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潞办发〔2010〕87号)精神,设立芒市文体广电旅游局,为芒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单位。根据《中共芒市委关于印发〈芒市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芒发〔2019〕5号要求,单位名称由芒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变更为芒市文化和旅游局(加挂芒市文物局牌子),单位级别不变。单位主要职能职责调整如下: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市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
2.统筹规划全市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艺术和旅游节庆活动,指导全市重点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文化和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4.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和旅游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和旅游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市智慧旅游和智慧文化建设。
7.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馆工作。
9.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组织申报和实施文化、旅游项目,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10.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11.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12.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境内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活动,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
13.负责全市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推进文艺院团与高等院校合作培养人才,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芒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划转机制。
(二)机构设置情况
芒市文化和旅游局共设置14个内设机构,包括:局办公室、人事股、公共服务股、芒市图书馆、芒市文化馆、市场行业管理股、非遗和文博股、芒市文物管理所、产业股、资源股、智慧旅游股、对外宣传合作交流股、芒市民族文化工作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方面。推进正在实施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提升改造项目验收,年内预计开展线上线下文艺演出(含送戏下乡)活动200场次,惠及观众约80万人次。举办文化文艺培训16期,培训群众2.6万人次左右。举办文艺文化辅导活动30余期,辅导文艺节目300余场次。开展文化馆总分馆联动活动6场次。创作文化文艺作品不低于27件。芒市图书馆年内预计接待读者20000人次,图书流通不低于88874册次。
2.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方面。完成芒市安抚司护印府异地重建修缮工程和缅甸王孙疆阔墓迁移复建、勐戛李家大院维修、勐戛镇蕨叶坪宝山寺修缮等工程验收。继续推进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加大开展文物安全检查力度,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积极开展市内非遗传承人培训、展示展演等。推荐传承人赴市外参加培训、参加展示活动和开展历史文化遗产宣传展示。加大“德昂族酸茶”“傣族银器”为代表的芒市非遗产品宣传和推介,促进“德昂族酸茶”“傣族银器”为代表的非遗产品产业链形成。
3.文旅市场服务管理方面。继续加大芒市文化旅游市场监管综合调度指挥中心对文旅市场的指挥调度力度,有效预防和应对市场行业突发问题,提高旅游市场行业服务水平和能力。加大单位窗口业务咨询力量。提升游客和市民反映旅游市场问题办结能力。加大市场行业场所检查力度,做到检查全覆盖、无死角。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旅游产业发展方面。打造云南·“芒市不忙 芒食忙”风味之旅旅游线路和旅游部“人间有味 自在乡村”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加快推进景点景区申报年度绿美景区标杆典型。推进奔奔乐欢乐世界游乐场项目,芒市洲际酒店(假日+英迪格)、希尔顿花园酒店、熙和半山酒店、安禾南秀精品酒店等项目建成。推动芒市天空之城度假区项目有序实施。完成芒市孔雀湖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创建成果巩固提升、树包塔景点及周边环境提升改造、民族手工艺特色街区打造等。加大文旅招商活动。持续加大“芒市文旅”系列新媒体平台发布各类信息数量,确保总浏览量超1亿次,总关注量突破15万。打造芒市“十大名小吃”“十大名菜”评比活动;加大对目瑙纵歌节、泼水节等民族节日的挖掘力度,打造以民族文化为核心内涵的系列民族团结活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芒市文化和旅游局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5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工勤人员编制3人,事业编制50人。在职实有64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6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73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72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7598291.0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7098291.06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500000元。
与上年25296414.82元对比减少7698123.76元,下降30.43%。主要原因分析:一是项目预算收入较上年减少500000元,二是一般公用经费核算标准降低,导致预算资金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7598291.06元,其中:本年收入17598291.06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098291.06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25296414.82元对比减少7698123.76元,下降30.43%。主要原因分析:一是项目预算收入较上年减少500000元,二是一般公用经费核算标准降低,导致预算资金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7598291.06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7098291.06元,其中:基本支出15098291.06元,与上年22296414.82元对比减少7198123.76元,下降32.28%,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一般公用经费核算标准降低,二是除一般公用经费以外的所有支出均较上年不同程度的压缩;项目支出2000000元,与上年2500000元对比减少500000元,下降20%,主要原因分析:近年来全市财政收支矛盾日益突出,市级预算统筹安排。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7010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行政运行1883069.20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的工资福利费用,日常办公水电费、办公用品费,差旅费,“三公”经费支出,文化发展资金促进公共文化事业发展和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等。
2.207010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图书馆1582554.28元,主要用于芒市图书馆人员的工资福利费用,图书馆杂志报纸更新资金,临时聘用人员工资补助,日常水电费,差旅费等。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艺术表演团体3970623.7元,主要用于芒市民族文化工作队,在民族文化传播展演,民族文化艺术挖掘和创作,惠民下乡演出等。
4.207010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群众文化2253379.76元,主要用于芒市文化馆人员的工资福利费用,水电费,差旅费,临时聘用人员工资补助等。
5.207019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2321500元,主要用于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旅游资源开发、旅游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完善,文物保护、消防安全、市场行业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及文旅新媒体宣传推广等。
6.207029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物-其他文物支出720261.2元,主要用于芒市文物管理所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费用,水电费,差旅费等。
7.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193276元,主要用于行政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费用。
8.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114415.92元,主要用于事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费用。
9.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33951.87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事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0.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9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事业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及“一退一补”职业年金缴费。
11.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92200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一次性死亡抚恤
12.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56497.98元,主要用于临时人员社会保险支出。
13.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477985.28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4.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4894.69元,主要用于临时聘用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5.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893681.18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芒市文化和旅游局2026年度无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芒市文化和旅游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73000元,较上年203200元减少130200元,下降64.0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芒市文化和旅游局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16000元,较上年145000元减少129000元,下降88.97%,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因公出国(境)3人次。
减少原因:去年受邀参加缅甸嘉年华春节宣推活动,出国(境)人数为14人,今年计划参加人数为3人以内。
(二)公务接待费
芒市文化和旅游局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5000元,较上年15200元减少200元,下降0.1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8次,共计接待120人次。
减少原因:公务(商务)接待费用较上年减少,主要是要严格控制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坚持“三公”经费开支持续可控。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芒市文化和旅游局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2000元,较上年43000元减少1000元,下降2.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000元,较上年43000元减少1000元,下降2.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减少原因:主要是要严格控制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坚持“三公”经费开支持续可控。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6年,芒市文化和旅游局无纳入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3.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预计结转到本年度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教育收费和其他资金的结转资金情况。
6.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7.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8.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10.部门预算是指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11.“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芒市文化和旅游局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228484.94元,与上年1225311.66元对比增加3173.28元,增加0.26%,主要原因分析:主要是差旅费较上年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711000元、水电费70000元、公务接待费15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000元,因公出国(境)费16000元,差旅费125000元,工会经费127084.94元,其他交通补助122400元。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芒市文化和旅游局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2100000元,与上年2455000元对比减少355000元,下降14.46%,主要原因分析:主要是项目资金较上年减少500000元,用于安排文旅新媒体宣推的经费相应减少,其他资金较上年无变化。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芒市文化和旅游局资产总额153188200.85元(原值),其中,流动资产62881997.8元,固定资产8284952.95元(原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87805700元,无形资产0元(原值),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20858.6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320907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174项,账面原值403726.24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6年1月资产月报数。
第二部分 芒市文化和旅游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芒市文化和旅游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表。
二、空表说明
由于芒市文化和旅游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无部门政府采购经费预算、无政府购买服务经费预算、无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无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无上级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故芒市文化和旅游局预算公开表中,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和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新增资产配置表、上级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公开空表。
[附件:芒市文化和旅游局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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