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芒市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6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第二部分 关于编制芒市202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说明(含转移支付情况说明、本级汇总的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举借债务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26年政府预算公开表 (见附表)
1.1-1 芒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表
2.1-2 芒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3.1-3 芒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公开到款级)
4.1-4 芒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省对下转移支付项目)
5.1-5 芒市分地区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预算表
6.1-6 芒市本级“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7.2-1 芒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情况表
8.2-2 芒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到项级)
9.2-3 芒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表(省对下转移支付)
10.3-1 芒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情况表
11.3-2 芒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情况表(公开到项级)
12.3-3 芒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表(分地区)
13.3-4 芒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表(分项目)
14.4-1 芒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情况表
15.4-2 芒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情况表
16.5-1 芒市202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余额预算情况表
17.5-2 芒市本级2025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余额情况表
18.5-3 芒市本级2025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余额情况表
19.5-4 芒市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及还本付息情况表
20.5-5 芒市本级2026年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21.5-6 芒市2026年年初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表
22.6-1 芒市2026年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23.6-2 芒市2026年重点工作情况解释说明汇总表
第四部分 公开空表说明
第一部分
芒市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在芒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芒市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提请芒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
一、“十四五”期间财政收支情况
“十四五”期间,财税部门坚持以依法科学理财为抓手,不断强化预算管理,努力增收节支,按照有保有压,保障民生为重点,优化支出结构,加快财政改革,全力推动全市经济社会稳步健康发展。2025年完成财政总收入16.9亿元,比2020年的14.99亿元增加1.91亿元,增长12.8%,年均递增2.4%(本段均为与2020年相比)。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73亿元,比8亿元增加0.73亿元,增长9.1%,年均递增1.8%,其中:税收收入从4.89亿元增加到4.9亿元,增长0.32%,年均递增0.06%,非税收入从3.11亿元增加到3.83亿元,增长23.1%,年均递增4.2%。获得上级补助收入24.48亿元,比27.26亿元下降10.2%。完成财政总支出43.49亿元,比50亿元下降13%,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98亿元,比37.5亿元下降14.7%。
二、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及主要工作
2025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关键之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是“3815”战略发展目标“三年上台阶”的实现之年和系列三年行动的决战决胜之年。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财政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有效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持续增进民生福祉,推进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在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中发挥重要作用。
(一)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1)收入情况。全市完成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7349万元,为年初预算数100000万元的87.3%,较上年决算数95584万元下降8.6%,减收8235万元。
(2)支出情况。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9779万元,为年初预算数358755万元的89.1%,较上年决算数321296万元下降0.5%,减支1517万元。
(3)平衡情况。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7349万元,加返还性收入12681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89696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5991万元,调入资金1177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61600万元,上年结余4725万元,收入总计393219万元;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9779万元,加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57107万元,上解支出2136万元,调出资金13819万元,支出总计392841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378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1)收入情况。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8000万元,为年初预算数59039万元的47.4%,较上年决算数27018万元增长3.6%,增收982万元。
(2)支出情况。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1712万元,为年初预算数83561万元的109.8%,较上年决算数70098万元增长30.8%,增支21614万元。
(3)平衡情况。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8000万元,加专项转移支付收入6414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52996万元,上年结余27205万元,调入资金13819万元,收入总计228434万元;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1712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18363万元,上解支出684万元,调出资金377万元,支出总计211136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7298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1)收入预算。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800万元,为年初预算数3000万元的26.7%,较上年决算数2220万元下降64%,减收1420万元。
(2)支出预算。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0万元,为年初预算数20万元的100%,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3)平衡情况。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800万元,加上级转移支付收入20万元,收入总计820万元;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0万元,调出资金800万元,支出总计820万元;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1)收入情况。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2838万元,为年初预算数32801万元的100.1%,较上年决算数29010万元增长13.2%,增收3791万元。
(2)支出情况。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32734万元,为年初预算数32800万元的99.8%,较上年决算数30327万元增长7.9%,增支2407万元。
(3)平衡情况。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2838万元,加上年结余62万元,收入总计32900万元;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32734万元,支出总计32734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66万元。
(二)2025年财政主要工作
1.强化征管聚财源,全力应对增收困难
一是压实责任强统筹,制定《2025年财政预算收入目标工作方案》,建立市领导牵头、部门负责的协同机制,全力组织收入;二是依法治税挖潜力,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深化财税部门与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等协作,强化信息共享,精准研判税制改革(如消费税后移、地方附加合并等)影响,运用信息化手段动态监控税源,深挖税收增收潜力;三是盘活资源拓非税,深入分析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资源状况,多措并举盘活存量资源。成功实现银塔经营权出让缴库收入1.44亿元,缴入风平平河风力发电厂资源占用费收入0.95亿元,有效支撑了非税收入;四是协同联动提质效,定期召开财税联席会议,强化月度、季度收入分析调度,健全税收信息互通共享机制,提升征管效率,确保收入及时足额入库。在严峻形势下,全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73亿元,支出31.98亿元,收支规模绝对值在全州各县市中继续保持首位。
2.精准投入保重点,切实增进民生福祉
一是优先保障“三保”底线,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最高优先级,全年完成“三保”支出17.53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54.8%,其中保工资支出13.32亿元,牢牢兜住基本民生和基层运转底线;二是全力支持巩固衔接资金,将财政衔接资金作为保障重点,按进度兑付衔接资金0.82亿元,支出进度98.5%,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实支撑;三是加大民生领域投入,积极筹措资金,集中财力保障教育、医疗、养老、环保、公共安全、社会保障等民生项目。兑付边民补助、教育等上级专项资金5.6亿元,全年民生支出达24.18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75.6%),同比增长4.6%,有效保障重点民生支出需求。
3. 攻坚克难防风险,稳妥推进债务化解
一是压实责任控目标,制定《芒市2025年债务化解实施方案》,将上级核定的年度化债目标层层分解压实至各部门,建立月通报机制,全力确保完成;二是多元施策降存量,在国家一揽子化债政策支持下,获批置换债券资金9.68亿元,全年完成债务化解16.22亿元,超额完成目标。实现2户融资平台公司隐性债务“清零”,完成系统“随退随核”年度目标;三是优化结构促转型,积极争取并用好债券资金,全年获批债券转贷资金21.46亿元。
4.深化改革强监管,提升财政管理效能
一是深化预算监督改革,稳步推进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拓展监督范围至省级转移支付和部门预算资金,深化运用数智化手段,强化预警抽查,保障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二是强化财经纪律整治,深入开展财经纪律重点问题和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抽取23家单位和企业开展财会监督检查,发现问题106个,已整改问题77个;三是健全内控体系,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建设专项整治,组织培训2次,查补完善136家单位内控编报工作;四是厉行节约过“紧日子”,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1070万元,同比下降29.5%。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在财政改革发展过程中还面临一些问题和短板,一是主体税源和资产资源贫乏,年末需从一般公共预算调入政府性基金预算弥补财力缺口达1.38亿元,财政收支矛盾突出;二是上级专款兑付压力居高不下,调度资金已难以满足本级刚性支出需求,兑付上级专项资金的执行率较低;三是化债资金来源不足,月均需偿还债务本息资金达0.6亿元,短期内筹措化债资金压力巨大,债务风险管控面临较大隐患。
各位代表,上述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理性应对,并认真听取各位代表的意见建议,采取有效措施,加快经济发展,深化财政改革,强化资金监管,逐步加以解决和完善。
三、2026年预算(草案)及主要工作
(一)2026年预算(草案)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做好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意义重大。2026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总体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紧扣“三个定位”,锚定“3815”战略发展目标,聚力“三支柱一标杆”主攻方向,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深化零基预算管理改革,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强化预算项目评审,完善大事要事保障机制;硬化预算约束,强化对预算执行的控制,强化人大、审计、财会监督的贯通协调,增强预算编制的精准性和严肃性,努力提高财政科学管理系统化、精细化、标准化、法治化水平。
2026年,全市本级财政收支预算安排建议为:
1.一般公共预算
(1)收入预算。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00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3%(以下简称增长或下降),其中:税收收入51000万元,增长4%,非税收入39000万元,增长1.8%。
(2)支出预算。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2438万元,增长7.1%。
(3)平衡情况。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0000万元,加返还性收入12959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31013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5000万元,调入资金200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12900万元,上年结余378万元,收入总计484250万元;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342438万元,加上解支出13000万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28812万元,支出总计484250万元;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
(1)收入预算。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62972万元,增长124.9%,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53143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60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1400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7829万元。
(2)支出预算。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67310万元,下降26.6%。
(3)平衡情况。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62972万元,加专项转移支付收入6000万元,上年结余17298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31000万元,收入总计217270万元;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67310万元,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48100万元,上解支出1860万元,支出总计217270万元;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1)收入预算。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000万元,增长150%。
(2)支出预算。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0万元,与上年持平。
(3)平衡情况。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000万元,加转移支付收入20万元,收入总计2020万元;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出资金2000万元,支出总计2020万元;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1)收入预算。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40540万元,增长23.5%。
(2)支出预算。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4813万元,增长6.4%。
(3)平衡情况。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0540万元,加上年结余166万元,收入总计40706万元;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34813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5893万元。
(二)2026年财政重点工作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做好财政工作至关重要。我们将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重点抓好以下任务:
1.开源挖潜并举,全力做大财政“蛋糕”
一是强化税收征管,坚持依法治税,完善财税库协作机制,优化营商环境,大力培植实体经济和新税源,努力挖掘存量税源潜力,确保税收收入稳定增长;二是盘活资源资产,采取“盘活存量、挖掘增量”策略,加快土地“招拍挂”进度,加大力度清理处置闲置国有资产,力争实现资产资源收益最大化;三是积极向上争取,建立健全高质量项目滚动库,主动对接上级政策与资金导向,量力而行谋划储备教育、交通、环保、民生等亟需项目。全力做好新增专项债券项目申报、审核和储备,加强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项目收益率;四是推动国企增效,深化国企改革,优化资产资源配置,支持国有企业提升市场化运营能力和盈利能力,为财政增收开辟新路。
2.硬化预算约束,集中财力保基本民生
一是持续坚持过“紧日子”,牢固树立长期艰苦奋斗思想,坚持“大钱大方、小钱小气”,持续推进节约型财政建设。2026年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10%以上,最大化压减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严控“三公”经费;二是优化支出结构,坚持“以收定支、量力而行”,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强财政库款科学调度和管理,确保库款保障水平处于合理区间;三是优先保障“三保”和民生,始终将“三保”支出摆在财政保障最优先位置,做到应保尽保、及时足额。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统筹财力加大对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生态环境等重点民生领域的投入力度,兜牢兜实基本民生底线,切实将政府过“紧日子”转化为百姓的“好日子”。
3.精准谋划施策,坚决守住债务风险底线
一是压实化债主体责任,继续压实各相关部门化债责任,积极争取上级化债支持资金,大力盘活国有资产资源,努力增加地方可用财力,全力推进存量债务化解,确保完成年度化债目标,合理控制政府债务规模,密切跟踪监测债务风险指标;二是强化风险监测预警,建立健全地方债务风险防范化解长效机制。提前2个月对可能出现的偿债风险进行预警提示。加强与上级财政的沟通汇报,确保不发生债务逾期风险事件,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三是严控新增规范管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扎实做好债务结构优化、降低融资成本工作。加强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和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严格规范政府采购和举债融资行为,坚决杜绝新增隐性债务,严防新增政府拖欠企业账款,严控新建政府投资项目,坚决杜绝项目超预算、企业垫资等变相举债行为。
4.深化改革创新,提升现代财政治理能力
一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纵深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深化零基预算运用,持续建设节约型财政。推进支出标准体系建设,提升绩效管理效能,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加强预算信息公开,拓展公开范围和内容,提升财政透明度;二是提升绩效管理质效,持续开展预算绩效管理提升行动,推动绩效管理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深度融合。在“统筹、节流、优化、提效、改革”上持续发力,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切实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强化财会监督效能,健全财会监督体系,强化财政资金使用全过程监管。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重点领域、重大项目资金实施跟踪问效,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高效。贯通人大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等力量。
各位代表,使命在肩,唯有实干笃行;责任如山,更需奋勇争先。做好2026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坚定信心、迎难而上,聚焦开源节流、防范风险、深化改革、强化监管等重点任务,以更大的担当、更实的举措、更优的作风,扎实推动各项预算收支任务落实到位,全力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不断增进民生福祉,为保障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芒市篇章贡献坚实的财政力量!
第二部分 关于编制芒市202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说明(书面)
根据市委、人大、政府相关决定、决议、意见和工作安排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相关规定,结合各部门提出的收支计划,统筹市本级财力,市财政局编制了2026年财政预算草案,现将一般公共预算编制情况说明如下:
一、预算安排原则
2026年预算收支的安排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履行部门职能的需要为依据。收入预算与经济发展相适应、与财税政策相衔接;支出预算按“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保债券还本付息、保到期债务化解”的原则,在安排必保刚性支出后,视财力情况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支出。
二、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力收入为484250万元,其中,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0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78972万元,上年结余378万元,调入资金2000万元,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12900万元。
(一)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00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87349万元增长3%(以下简称增长或下降),其中:税收收入51000万元,增长4%,非税收入39000万元,增长1.8%。非税收入增幅较小原因,一是近年来,非税收入主要靠一次性收入支撑,其中2021年取得7个小区公租房经营权一次性出让收入7.6亿元,2022年取得3个小区公租房及供水经营权一次性出让收入3亿元,2023年取得供水经营权一次性出让收入2.88亿元,2024年取得林业产权经营权一次性出让收入3.17亿元,2025年取得银塔产权经营权出让收入3.7亿元(当年实际缴库1.44亿元)。有力支撑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但随着逐年加大国有资产资源处置力度,可盘活的优质资产资源相继减少,难以实现非税收入持续增长;二是按上级考核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质量要求,非税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应控制在30%以内,应适当降低非税收入规模。
(二)上级补助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278972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12959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31013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5000万元。
1.返还性收入12959万元,其中,增值税固定数额返还3638万元;消费税固定数额返还480万元;所得税固定数额返还402万元;增值税五五分享税收返还收入6439万元;其他税收返还性收入2000万元。其他税收返还性收入按上划省级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耕地占用税等三项税收合计超2020年基数5119万元后返还部分。
2.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31013亿元。比上年收入189696万元增长21.8%,增加预期财力增量收入41317万元,其中含财力性补助资金增加和国家发行超长期国债支持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资金。
3.专项转移支付收入预计35000万元,比上年收入35991万元减少991万元。
(三)上年结余和调入资金
1.上年结余378万元。按目前上级结算单收支结余填列,最终将以上级批复数字为准。
2.调入资金2000万元,其中:调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000万元。
(四)再融资一般债券转贷收入
再融资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12900万元,2026年需偿还一般债务还本资金128812万元,其中:通过争取上级再融资一般债券资金偿还112900万元,市本级预算安排偿还15912万元(含一般债券还本支出10522万元,向国际金融组织借款还本支出740万元,上年未使用完毕新增一般债券支出4650万元)。
三、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力支出484250万元,其中,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2438万元(三保支出201847万元,三保以外刚性支出30251万元,非三保支出11034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28812万元;上解支出13000万元。
(一)三保支出情况
三保支出201847万元,其中:保工资支出146974万元(含在职人员工资支出98186万元,工资附加支出34671万元,离休人员经费102万元,退休生活补助14015万元);保运转支出6906万元(含按公用经费标准测算支出5050万元,离退休公用经费259万元,工会费1597万元);保基本民生支出47967万元(含39项保基本民生支出事项,其中:本级财力安排支出17532万元,上级财力补助安排支出30435万元)。
(二)三保以外刚性支出情况
三保以外刚性支出30251万元,其中:债券付息支出16146万元,债券发行费用53万元,临聘人员及公安边防消防等其他财政补助人员14052万元。
(三)非三保支出
非三保支出110340万元,其中:各单位业务专项工作及项目配套等支出30164万元(含业务及工作经费7215万元、非税收入安排支出6335万元,欠缴以前年度职业年金4173万元,部门专项及项目配套等支出12441万元),财政代编21746万元(含公务员、事业人员绩效考核奖励4350万元,工资增长2035万元,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资金、会议费及税务征管等预留资金4495万元,社保股养老保险发放退休人员缺口资金等10866万元),预备费3430万元,安排兑付以前年度欠拨专项资金20000万元,安排当年上级专项资金支出35000万元。
四、芒市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增减变化说明
2026年芒市“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92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21万元,公务接待费18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71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9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624万元)。与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070元相比,减少146万元,下降1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增加2万元,增长10.5%,增长原因为上年基数较低,增幅较大,主要工作是充分发挥芒市国际口岸机场以及产业集群发展优势,聚力以园兴工、开放兴边发展目标,推动芒市与缅甸曼德勒市、仰光市建立友好交流合作关系,以芒市直飞曼德勒、仰光航线为契机,通过访问交流促进双方在文化、教育、旅游线路开发等方面的合作,实现双方资源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10万元,下降5.1%,主要是各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落实坚持“过紧日子”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完善相关制度,厉行节约,严控支出,有效地控制行政成本,根据目标控制数,减少不必要的开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138万元,下降16.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减少156万元,下降62.4%;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18万元,增长3%)。公务用车购置费下降原因为今年购车单位较上年有所减少;公务用车运行费增长原因为车辆增加后,车辆维修费预算相比上年有所增长。
五、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一)均衡性转移支付支出预算。是根据均衡性转移支付预告数35955万元和《云南省省对下均衡性转移支付办法》规定,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重点用于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和推进“三农”、教育、公共卫生、社会保障等各项民生支出的原则进行编制。预算安排用于人员工资支出35055万元、运转经费支出500万元、公益性项目配套支出400万元。
(二)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转移支付支出预算。是根据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奖补资金预告数16953万元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办法的通知》规定,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支出”目标和保障县乡公共管理和基本公共服务,落实上级出台各项民生政策的基本财力需要,逐步消除县级基本财力缺口的转移支付资金的原则进行编制。预算安排全部用于人员工资支出。
(三)生态转移支付支出预算。是根据生态转移支付预告数2189万元和《云南省生态功能区财政转移支付实施办法》规定,“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必须用于保护生态环境和改善民生”的原则进行编制,预算安排用于节能环保支出1000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1189元。
六、举借政府债务说明
芒市2026年新增专项债券资金预算0万元。
七、有关数据说明
由于预算年度与人代会召开时差的关系,在编制预算草案和报告期间,省、州、县三级财政正处于对账调整期,因此,《芒市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中“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2026年上年结余”的有关数据,均为快报数。
附:部分名词解释
一、转移支付
是指货币资金、商品、服务或金融资产的所有权由一方向另一方的无偿转移。转移的对象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实物。财政转移支付主要是指财政资源(资金)在各级政府间的无偿转移,包括横向转移和纵向转移。现行政策将转移支付分为无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一般性转移支付)和有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专项转移支付)两类。
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预算中必需的建设投资的部分资金,可以在国务院确定的限额内,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举借债务的方式筹措。举借债务的规模,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每年全国地方政府债务新增限额和总限额,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批。每年各地地方政府债务新增限额和总限额,由财政部在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的限额内提出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下达各省级人民政府,并向社会公开。省级人民政府依照国务院下达的限额举借的债务,列入本级预算调整方案,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市县级政府确需举借债务的,依照省级人民政府下达的限额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同级人大常委会批准,由省级人民政府代为举借。省级财政部门在批准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内,合理搭配债券期限,安排债券发行兑付。
三、“三保”支出保障范围
(一)保工资包括:国家出台的基本工资、规范后津贴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行业性津贴、乡镇岗位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等,随工资计提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职业年金等6项在职工资附加支出(单位缴费部分);以及省级按中央政策出台并报中央备案同意的改革性补贴、公务交通补贴等。不含临时聘用人员支出、绩效奖励。
(二)保运转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定员定额公用经费、离退休公用经费、公务用车经费、工会费等,不含为开展特定工作、实现特定目标而安排的一次性、阶段性专项经费。
(三)保基本民生包括:国家及省级核定并纳入基本民生政策的事项,包括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村级支出等39项民生项目。
第三部分 2026年政府预算公开表 (见附表)
第四部分 公开空表说明
一、2026年芒市政府预算公开表格中,表5-6“芒市2026年年初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表”数据为空:主要是芒市2026年无年初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所以公开空表。
[附件: 芒市2026年政府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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