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财政局

芒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浏览量:653    作者: 日期:2025/10/16

监督索引号53310300384201000

芒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机关事务工作法规政策和规章制度,起草机关事务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拟订机关事务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开展机关事务工作理论研究。

2.负责拟订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政策、制度;推进全市机关后勤体制改革;组织实施市级机关后勤体制改革。

3.负责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市级机关引进后勤服务社会化准入机制和相关服务标准,组织实施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负责制定机关后勤服务购买项目及标准,对纳入预算的市级机关后勤服务项目提出审核意见;指导市级机关后勤服务购买工作,对购买项目、标准执行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

4.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机关事务管理条例》《芒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制度规定,结合接待方案,负责来芒市视察工作的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公务接待服务工作;负责中央、国家机关和省级机关领导以及因工作关系到芒市调研、指导工作的副处级以上领导的公务接待服务工作;负责上级四机关(含纪委监委)派出赴芒市开展专项工作的工作组的有关公务接待服务工作;负责市四机关(含纪委监委)邀请到芒市考察指导工作的国内外客人的有关公务接待服务工作;负责友邻县市、友好城市和市四机关邀请到芒市指导工作的老领导、专家学者的接待服务工作;负责重要外来投资和经济合作团体赴芒市的有关服务工作;负责市委、市政府邀请的大型采访团的服务接待工作;承办商务、民族节庆的接待服务工作;完成市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公务接待工作。

5.按规定制定市级机关财务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市级机关加强行政运行经费、机关服务经费、住房改革支出经费管理的建议;负责管理市级机关行政办公用房建设与维修项目经费、公务用车经费等专项经费。

6.按规定负责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制定和组织实施市级机关资产管理的具体制度;负责市级机关资产的配置审核、清查登记、处置调配等有关工作,并接受财政等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负责管理局机关国有资产。

7.负责市级机关房地产管理、制定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机关办公用房和办公区的规划编制、建设项目审核和监管;负责市级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改造的规划审核、使用调配、购置租赁、维修改造、房产处置等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市级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用地管理工作;承担市级机关房地产产权集中统一管理工作。

8.负责市级领导周转房住房项目的审核、使用和集中统一管理;承担市级领导周转房管理、提供生活服务保障等工作;指导四机关行政办公区和环境保障工作。

9.负责市级机关住房制度改革相关工作;制定住房改革的实施方案、住房保障和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住房资金的管理工作。

10.负责市级机关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公共机构节能规划、规章制度、能源消耗定额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协调、推进、监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培训、节能改造、能耗统计、能耗监测、能源审计、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等工作;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工作,示范推广新能源、新技术和新产品。

11.负责制定涉改单位公务用车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公务用车管理工作;负责市级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处置及牌证管理工作;负责审核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实物用车保障和交通补贴发放事项;承担芒市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2.参与各类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

13.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机关财务核算管理股、资产房地产管理与监督股、公务用车管理股、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股、服务保障股、接待股,本单位作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芒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4年部门决定编报的单位共1个。我单位作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仅包含本单位。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度编制内实有人员2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6人,机关和事业工人7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人员6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无学生人数。年末无遗属人员。

车辆编制40辆,在编实有车辆25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加强党建引领。一是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二是深入开展主题教育。

2.抓好意识形态责任落实。一是班子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思想政治工作1次,班子集中学习6次;二是加强党对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全面领导,安排专人加入网评员队伍。

3.扎实开展机关效能革命。按照省州市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以开展机关效能革命为有力抓手,采取了一系列举措改进工作作风。领导班子成员下基层每季度不少于21次,每月向效能办供稿1篇,每季度亮点工作1篇。

4.公务接待活动保障节俭高效。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确保接待工作服务到位、礼遇到位。根据现状修改整理了《芒市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明确全市统一餐标,规范接待管理。

5.持续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工作。芒市公务出行实行“三重保障”,有效保障了各单位的公务出行。完成车辆年检工作,为进一步规范用车行为,进行了新一轮公务用车第三方租赁的公开招标,加强对公务用车管理单位的日常监督,开展全市公务用车无任务出行的监督检查及老旧车辆的安全管理,杜绝车轮上的腐败及安全事故的发生。

6.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稳步推进。一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以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等系列活动;二是积极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目前已创建57家,创建率达100%。

7.资产管理监督工作成效明显。一是对全市部分单位的办公用房和国有资产进行实地检查督导,加强办公用房的合理使用和推进国有资产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积极探索公务仓管理模式,以统筹管理模式合理调配全市办公设备。二是参与市委巡查组的工作事务,检查督导党政机关国有资产工作,提高了各机关部门对国有资产的管理重视度,加强了机关事务管理监督国有资产的新办法、好路径,取得了显著成效。

8.财务管理精准规范。严格遵守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税收法规,实现了会计信息收集、处理和传递的及时性、准确性。一是认真履行职责,做好29家党政机关财务核算工作;二是规范报账程序,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形成有效管理模式;三是全面完成化债工作;统筹完成本单位下年预算申报工作;

9.后勤保障服务能力不断增强。一是加大市委、市政府大院的管理力度,确保市委、市政府大院安全运行;二是制定《会务服务管理制度》,更换四楼综合会议室话筒设备;三是大力推进“智慧食堂”建设,提升干部职工用餐体验改进服务模式,有效提高管理效率,保障28家单位650余人用餐。

10.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工作有效衔接。一是定期听取驻村工作汇报,到村开展工作调研和走访,研究解决实际问题;二是帮助困难学生家庭;三是大力发展蚕桑、烤烟、奶水牛、肉牛养殖、茶叶等产业。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芒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4年部门决算公开表详见附表。

二、空表说明

由于芒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且未使用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安排支出,故GK0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GK0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4738364.1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38364.17元,占总收入的1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443855.34元,下降23.3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433855.34元,下降23.23%;上年无上级补助收入;上年无事业收入;上年无经营收入;上年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10000元,下降100%。

总收入减少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困难,有一部分预算资金未能及时下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4794280.73元。其中:基本支出2787308.46元,占总支出的58.14%;项目支出2006972.27元,占总支出的41.86%;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377954.17元,下降22.3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89695.56元,下降6.37%;项目支出减少1188258.61元,下降37.19%;上年无上缴上级支出;上年无经营支出;上年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总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困难,有一部分预算资金未能及时下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芒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787308.4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662123.99元,占基本支出的95.5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5184.47元,占基本支出的4.4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芒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06972.27元。其中:无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

1.市公车平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专项经费支出531731.07元,主要用于全市公务用车保障工作开支。

2.公务接待费经费支出205107元,主要用于市级接待任务保障。

3.业务专项经费支出1270134.2元,主要用于芒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各项业务工作开支及革命效能指挥部各项工作开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38364.1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83%。与上年相比减少1433855.34元,下降23.23%,完成年初预算的61.4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990072.4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21%,完成年初预算的56.4%。主要用于事业运行中的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困难,有一部分预算资金未能及时下拨。

2.无外交(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3.无国防(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4.无公共安全(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5.无教育(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6.无科学技术(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7.无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71094.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3%,完成年初预算的119.63%。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人员工资正常晋升随之各项保险有所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208447.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完成年初预算的119.82%。主要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以前年度疫情防控工作开支),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人员工资正常晋升随之各项保险有所增加。

10.无节能环保(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1.无城乡社区(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2.无农林水(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3.无交通运输(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4.无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5.无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6.无金融(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无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8.无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687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6%,完成年初预算的114.11%。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人员工资正常晋升随之各项保险有所增加。

20.无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1.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2.无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3.无其他(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4.无债务还本(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5.无债务付息(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无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00000元,决算为736917.0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7%;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688921.34元,下降48.32%。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无预算安排,也无决算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无预算安排,也无决算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元,决算为531810.07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2.17%,完成年初预算的44.3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元,决算为205107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7.83%,完成年初预算的17.09%。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持平,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持平,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29552.34元,下降30.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59369元,下降69.1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05107元(其中:无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59369元,下降69.13%。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持平,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00000元,支出决算为736917.0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7%,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688921.34元,下降48.3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无预算安排,也无决算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无预算安排,也无决算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元,决算为531810.0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3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元,决算为20510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09%。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实施办法等厉行节约要求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的相关文件精神,狠抓落实,严控“三公经费”及各种预算外支出,接待方面压缩了接待次数、陪同就餐人员,公务接待一律不允许饮酒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持平,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持平,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29552.34元,下降30.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59369元,下降69.1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05107元(其中:无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59369元,下降69.13%。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持平,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实施办法等厉行节约要求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的相关文件精神,狠抓落实,严控“三公经费”及各种预算外支出,接待方面压缩了接待次数、陪同就餐人员,公务接待一律不允许饮酒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年未开展此项工作。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5辆。主要用于芒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管理平台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1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芒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芒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本单位属于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芒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资产总额1914033.08元,其中,流动资产697136.12元,固定资产1213688.4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3208.55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54800.0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303988.9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7辆,账面原值884037.55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36688.7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2812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63876.76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68129.38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68129.38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开展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为优,项目支出自评3个,评价金额2006972.27元。其中:评价结果为优3个,良0个,中0个,差0个。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GK13-GK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芒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政府采购: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依法在规定范围内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以公开招标为主要采购方式。

政府性基金: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的发展。

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并依据具体工作内容编制的年度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10300384201111

[附件:芒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4年决算公开表202510150425156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