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10303200101000
芒市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拟定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拟定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研究宏观经济运行、经济安全和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参与应对有关重大突发事件。
2.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定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3.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负责对中央和省级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进行统一管理,指导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执行,按照规定权限做好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工作,负责中央和省级预算内投资公益性项目实行代建的组织实施,指导推行公益性项目代建制,组织开展重点建设项目稽查,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按照规定指导和协调招投标工作。
4.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有关发展规划,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现代物流业、服务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和管理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按照规定权限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指导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业务的管理,依法核准国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并实施监督管理。
5.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定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拟定人口发展规划、计划生育政策,参与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综合分析研究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有关工作,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项目申报和资金争取等工作。
6.贯彻执行国家价格政策,依法对价格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价格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确保市场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开展全市价格认证工作。
7.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8.承担西部大开发、“兴边富民工程”等有关具体工作。
9.贯彻落实国家粮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市粮食流通和粮食储备的政策、规定并监督执行;负责起草地方性粮食法规规章;研究拟定全市粮食行业、粮食流通和粮食储备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研究提出市级储备粮的收储和动用建议;组织实施全市粮食宏观调控和总量平衡,切实做好粮食收购资格许可工作和军粮供应工作。
10.加强粮食市场监管,贯彻落实国家粮食价格政策,适时平抑市场价格,规范粮食流通秩序;负责全市粮食余缺和粮食品种调剂,指导和协调市区域之间粮食的购销和调剂;协调省、州、市储备粮的收购、储存、调运等工作;监督检查储备粮的库存、质量和安全;编制全市粮食流通及仓储、加工设施的建设规划,指导协调粮食仓储体系建设并监督管理;协调民政等部门做好救灾救济和贫困地区、缺粮地区的粮食协调供应管理工作;负责粮食应急工作,指导协调突发事件等情况下的全市粮食市场供应,建立粮食市场应急预报预警体系。
11.负责全市各类粮油商品流通统计调查和报表汇总;负责全市粮食财务、会计核算、审计、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对全市粮食行业贯彻执行有关粮食流通的法律、法规、政策及各项规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规行为;承办受理行政复议,参与行政诉讼;开展粮食生产、消费、价格、质量等统计信息发布和咨询;负责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12.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2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管理股、综合计划股、固定资产投资股、区域协调发展股、农村经济股、基础产业股、社会发展股、物价管理股、粮食综合股、物资储备股、能源股、政策法规股、国防动员股、数据应用股、国防动员股、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芒市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芒市数字经济发展中心、信息保障中心。本单位作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芒市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我单位作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仅包含本单位。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4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1人,机关和事业工人9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8人(离休0人,退休48人)。年末无学生人数,年末无遗属人员。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经济及固定资产投资持续发力
1-12月,全市生产总值预计实现197.23亿元,增长2%,1-11月预计完成投资60亿元(去年同期89.45亿元),同比下降32.93%。
2.项目谋划工作取得实效
2024年以来,我局实行项目滚动储备机制,全市共储备项目573个,总投资514.23亿元,资金需求324.03亿元。
3.“十四五”发展规划有序推进
通过对“十四五”规划的中期评估调整,“十四五”期间,正常推进的重大项目有333项,计划总投资895.88亿元,截至目前共完成投资243亿元,占投资计划的27%。
4.粮食和物资储备执行情况良好
我市目前各级政策性储备已完善了智能化监控全覆盖并与云南省智能粮库业务平台对接实现实时监控。各个粮食应急供应网点均正常供粮。
5.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印发《芒市“当面见企业”行动方案》、《关于开展芒市服务企业需求“局长坐诊接诉”工作的通知》建立市级领导服务企业“坐诊接诉”制度,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支持企业发展,全力打通政策服务“最后一公里”。
6.新型能源领域蓬勃发展
坚持以“扩光伏、优水电、配储能、强电网”为工作主线,以提高能源电力安全保供能力为目标,加快推进能源项目建设,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水平,推进源网荷储协同发展。
7.高效推进政府定价和价格监测
紧紧围绕贯彻执行国家、省、州上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价格(收费)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
8.探索推进数据工作
2024年3月成立市数据局,加挂牌子在市发展和改革局,主要承担协调推进数据基础制度建设,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统筹推进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等工作职能。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芒市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部门决算公开表详见附表。
二、空表说明
由于芒市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且未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支出,故GK0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9779150.8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770160.87元,占总收入的99.91%;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缴款收入;其他收入8990元,占总收入的0.09%。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0251239.12元,下降51.1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9314122.01元,下降48.81%;上年无上级补助收入;上年无事业收入;上年无经营收入;上年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937117.11元,下降99.05%。
总收入减少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中的救灾物资采购费和低压电保障项目资金减少,政府性基金中的项目前期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9811160.87元。其中:基本支出7239147.03元,占总支出的73.78%;项目支出2572013.84元,占总支出的26.22%;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0220729.12元,下降51.0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6155.41元,增长0.64%;项目支出减少10266884.53元,下降79.97%;上年无上缴上级支出;上年无经营支出;上年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总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人防易地建设经费及芒市边境疫情防控低压电力保障项目经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芒市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239147.0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648587.57元,占基本支出的91.8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90559.46元,占基本支出的8.1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芒市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72013.8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62682.21元。
1.芒市智慧社区网格化治理试点项目经费50000元,主要用于智慧芒市社区网格化综合治理平台项目第一期项目款支出。
2.价格监测成本监审工作项目经费119404.18元,主要用于调研价格监测成本监审工作产生的差旅费及参加培训的支出。
3.2018年和2019年中央农产品成本调查项目经费9600元,主要用于农本调查补助支出。
4.2024年农产品成本调查经费项目经费1110元,主要用于农产品成本调查差旅费支出。
5.2020年中央农产品成本调查项目经费29080元,主要用于农本调查差旅费及补助支出。
6.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项目经费52875.45元,主要用于缴纳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单位部分。
7.中央节能减排补助项目经费108000元,主要用于凤尾竹酒店充电桩补助支出。
8.2024年芒市项目前期工作项目经费1800000元,主要用于重点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支出。
9.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工作项目经费185092元,主要用于粮食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方面的支出。
10.粮油收储中心退休人员活动项目经费94000元,主要用于粮油收储中心退休人员慰问支出。
11.芒市应急救灾物资采购项目经费36000元,主要用于购买应急物、应急物资储备库养护及调拨劳务费支出。
12.国防动员工作项目经费76352.21元,主要用于西山弄丙挂钩点慰问及技术培训支出。
13.粮油供需平衡调查项目经费10500元,主要用于粮油供需平衡调查城乡居民户补助及辅调员补助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70160.8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1.24%。与上年相比减少9856185.82元,下降5.29%,完成年初预算的58.3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927358.2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82%,完成年初预算的57.07%。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物价管理、价格监测成本监审工作、芒市智慧社区网格化治理试点项目、其他发展和改革事务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芒市智慧社区网格化治理试点项目经费减少。
2.无外交(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3.无国防(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4.无公共安全(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5.无教育(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6.无科学技术(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7.无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78457.6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57%,完成年初预算的244.59%。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保险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度内增加杨鸿钧、杨学虎、梁永呖抚恤金补助及安葬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440928.9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3%,完成年初预算的17.32%。主要用于单位医疗费用、芒市边境疫情防控低压电力保障项目经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芒市边境疫情防控低压电力保障项目经费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08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6%,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节能减排凤尾竹酒店充电桩补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度内增加节能减排凤尾竹酒店充电桩补助支出。
11.无城乡社区(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2.无农林水(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3.无交通运输(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4.无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5.无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6.无金融(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无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8.无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308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5%,完成年初预算的109.27%。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调增。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2845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7%,完成年初预算的28.46%。主要用于粮油物资方面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应急物资储备事务及其他粮油物资事务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芒市应急救灾物资采购专项资金减少。
21.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2.无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3.无其他(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4.无债务还本(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5.无债务付息(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无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3500元,决算为107105.7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23%;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88908.27元,下降63.82%。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无预算安排,也无决算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无预算安排,也无决算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8500元,决算为104581.78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7.64%,完成年初预算的88.2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元,决算为2524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36%,完成年初预算的16.83%。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持平,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17481.42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0835.15元,增长41.8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262元,下降47.2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524元(其中:无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262元,下降47.26%;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持平,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3500元,支出决算为107105.7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23%。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88908.27元,下降63.8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无预算安排,也无决算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无预算安排,也无决算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8500元,决算为104581.7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25%;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元,决算为252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83%。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严格按制度执行,收取伙食费,减少公务接待费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持平,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217481.42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30835.15元,增长41.8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262元,下降47.2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524元(其中:无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262元,下降47.26%;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持平,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年未开展此项工作。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主要用于项目督查、粮食调查、农本调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信访局调研及省国动办“十四五”规划现地评估检查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芒市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90559.46元,比上年增加113978.22元,增长23.92%,主要原因是:2023年末机构合并,人员调入,故公用经费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耗材、办公用品、水费、邮电费、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劳务费等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芒市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局单位资产总额169417248.38元,其中,流动资产129487259.14元,固定资产1530875.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35243293.04元,无形资产568333.3元(净值),其他资产2587487元(净值)。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55747.0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39043.7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0298.1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5278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5020.12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2942.16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2942.16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开展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为优,项目支出自评13个,评价金额2572013.84元。其中:评价结果为优12个,良1个,中0个。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GK13-GK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芒市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度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政府采购: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依法在规定范围内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以公开招标为主要采购方式。
政府性基金: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的发展。
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并依据具体工作内容编制的年度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10303200101111
[附件:芒市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51011100747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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