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芒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绩效评价的通知》(芒财〔2024〕95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绩〔2020〕11号)《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中共芒市委 芒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芒发〔2020〕17号)《芒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芒市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芒财发〔2021〕64号)《芒市财政局 中共芒市委组织部 芒市审计局关于印发〈芒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芒财发〔2020〕75号)的要求,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云南亚太分所受芒市财政局委托,于2024年9月至2024年10月对2023年芒市遮放镇邦达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改造项目进行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5年1月和2020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考察云南,对边境地区的发展稳定作出重要指示。2021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给沧源低族自治县边境村老支书们回信中指出,要继续抓好乡村振兴、兴边富民,促进民族群众共同富裕,促进边疆繁荣稳定,建设好美好家园,维护好民族团结,守护好神圣国土。2021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1)13号),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联合发布了《关于云南省非生态环境敏感区村庄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治理的指导意见》(云环发(2021)8号),倡导坚持以用促治的方针,优先采用资源化利用治理;建立常态化的运维管理机制,加强日常的清理管护,确保村庄内及周边排水沟渠通畅,沟渠、塘库内不形成黑臭水体。
2021年云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建设现代化边境小康村规划(2021-2025年)》(云办发(2021)20号)。对全省25个边境县(市)的374个沿边行政村(社区)3824个自然村提出要求:到2025年,把沿边一线的行政村(社区)建成基础牢、产业兴、环境美、生活好、边疆稳党建强的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实现“经济发展现代化、社会事业现代化、基础设施现代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边境防控现代化、思想观念现代化”。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乡村振兴局印发《云南省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工作任务分解》(云民宗发(2021)36号),要求明确环保部门职责,有序推进边境小康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确保两年内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50%以上。德宏州、芒市两级政府高度重视芒市边境小康村建设,改善村庄人居环境,提高边境人民生活质量。
根据芒财农(2023)12号、芒财农(2023)18号、芒财农(2023)124号,共下达遮放镇邦达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改造项目412.50万元,实际到位412.5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金支出364.34万元。资金主要用于工程建设。
二、绩效评价结论
遮放镇邦达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改造项目绩效评价得分95.21分,评价等级为“优”。
表1:项目支出指标得分表
|
一级指标 |
指标分值 |
评价得分 |
得分率 |
|
决策 |
15.00 |
12.5 |
83.33% |
|
过程 |
25.00 |
24.00 |
96.00% |
|
产出 |
30.00 |
30.00 |
100.00% |
|
效益 |
30.00 |
28.71 |
95.70% |
|
合计 |
100.00 |
95.21 |
95.21% |
评价认为,遮放镇邦达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改造项目基本实现预期目标,通过项目的实施,项目区域内建设管网、新建处理站有效进行污水收集治理排放,显著减轻环境污染。包括解决村庄内污水乱排乱放、村庄周边沟渠污水发黑发臭等问题,从而改善村庄生态环境,提高居民的生活环境质量,实现人居环境的提升。但项目存在绩效值与绩效指标不匹配,预算编制不合理的情况。
三、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项目绩效指标不够细化、量化
根据项目绩效目标,结合资金分配情况,通过项目前期调研及与相关预算单位进行有效沟通,发现项目设有总体绩效目标,已将绩效目标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但存在指标未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部分指标值的设置与指标不匹配,例如“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指标值为长期,指标值与指标体现不匹配。
(二)预算编制不科学
根据项目申报书、预算批复及决算表,项目预算额度测算依据充分,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一致,预算编制经过规定程序批复,但项目实施过程发生变更,建设范围与总投资均产生变化,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不匹配,预算确定的金额与工作任务不匹配。
四、建议
(一)细化绩效指标,完善量化考核
建议绩效指标设置遵循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相应匹配的原则。一是根据项目预期效益等,细化量化绩效目标指标设置,提升绩效指标设置合理性,使项目整体绩效考核具有可操作性。二是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管理,根据部门主要职责、年度重点工作内容进一步完善、细化、量化绩效目标,提高绩效目标制定的可行性、科学性,将绩效管理贯穿于项目实施的每一个环节,绩效指标根据工作目标进行设置,并与之相应匹配。
(二)加强预算编制管理
建立预算编制责任制度,明确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预算单位的主体责任,实行预算编报责任追究制度,提高预算编制管理的完整性、科学性和规范性。对于预算不合理、执行进度慢、资金管理混乱、绩效不佳的项目,压缩其预算规模或调整其用途。严格按项目实行分类核算,杜绝挤占项目资金和项目间混支混用等情况发生,并依据职能和年度工作任务准确测算项目预算,控制和减少预算调整事项。建立国家基础标准和地方标准相结合的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标准体系,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物价变动和财力变化等动态调整支出标准。上级政府应当依法依规提前下达转移支付和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预计数,增强地方预算编制的完整性、主动性。加强中期财政规划管理,进一步增强与国家发展规划的衔接,强化中期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的约束。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依法纳入预算,执行统一的预算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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