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10300341001000
芒市统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的责任。建立并管理全省经济社会运行宏观数据库。
2.负责市委、市政府、州统计局规定和下达的统计调查任务,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和统计体制改革方案,组织协调全市各乡镇、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普查及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
4.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能源、固定资产投资、劳动力、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5.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市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的公报,搞好统一信息咨询服务。
6.依法审定或者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乡镇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
7.协助上级统计部门组织和管理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8.承办芒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强化统计监测分析,不断提升服务效能
(1)全面做好各项常规统计报表工作。统计局坚持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核心,严格执行国家各项统计报表制度,全面、准确及时地完成了各项常规统计报表工作。一是严格执行统计报表制度,明确目标责任,落实规范标准,全面完成综合、核算、固定资产投资、工业、农业、能源、建筑业、贸易、房地产、劳动工资等专业的统计年报和定期报表工作。二是加强和规范部门统计工作,特别是做好对部门、乡镇、企业统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管理等工作,确保部门统计工作准确、规范,努力建立政府综合统计与部门统计的信息共享平台。
(2)着力强化统计监测分析,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紧紧围绕生产总值增长7%的目标任务,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分析、研判,定期不定期参加全市经济运行调度会,及时报送各种统计监测分析报告,争取第一时间全面准确汇集“领导需要了解的数据”和“需要领导了解的数据”,努力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2.坚持依法统计,夯实统计数据质量。
(1)大力推进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按照国家、省、州有关会议精神,扎实开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一是迅速安排,推动工作全面有力铺开。组织召开芒市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自查自纠工作部署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州统计局专项治理行动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制定《芒市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二是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开展实地核查。先后派出工作人员到乡镇、企业进行数据实地核查,引导企业主动自查自纠,应统尽统、应纳尽纳,面对出现的数据差异,精准查找问题根源,如实填写差异原因,确保统计资料真实准确。全市完成企业自查1155户,自查率100%;统计局开展数据抽查270户,抽查率达23.38%。并于今年8月接受了省统计局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专项督察。
(2)认真组织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开展统计重点执法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是维护政府统计公信力的重要手段,根据《德宏州统计局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统计执法检查暨“双随机”抽查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芒市共统计局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共抽查企业16家。
3.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有序推进。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是今年统计局重点工作,在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各部门的积极配合支持下,经济普查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一是加强领导,认真做好普查准备。芒市十分重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于2023年3月印发了《芒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7月各乡镇均成立了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市普办制定了《芒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清查实施方案》《芒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投入产出调查工作实施方案》《芒市统计局经济普查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等工作办法,确保芒市经济普查工作能够顺利进行。本次普查,全市共划分121个普查区、231个普查小区;选聘普查指导员、普查员566人(其中市级指导员60人、乡镇指导员95人、普查员411人)。二是强化宣传,做好各类宣传物资准备发放工作。经济普查宣传工作是整个普查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确保经济普查宣传成效,市普办制定了《芒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方案》,制作了宣传视频、订制了各类宣传物资,通过线上、线下等宣传载体,拓展了宣传的广度、深度和力度。三是全面启动,做好“地毯式”清查和编码工作。从9月1日开始到9月28日芒市开展了“地毯式”清查任务,全市共清查登记单位7677户,个体34924户。市普办在做好进度监测的同时成立了清查业务指导组和市普办答疑组,共分三组到乡镇社区村开展进度督导和业务指导检查工作,对清查来的数据逐条进行审核、编码。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国民经济综合统计股、普查中心、能源投资统计股、县域经济发展统计监测股、统计法规股。所属单位0个。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芒市统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所属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芒市统计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4人(离休0人,退休14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芒市统计局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表详见附表。
二、空表说明
由于芒市统计局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故我单位部门决算公开表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GK08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GK09表)公开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统计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426.4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6.4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9.36万元,增长13.0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9.36万元,增长13.09%。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持平,无变化;事业收入上年持平,无变化;经营收入与上年持平,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其他收入上年持平,无变化。
总收入增加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增加项目收入;二是由于财政困难上年未能支付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预算在本年度,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收入大幅度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统计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426.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8.48万元,占总支出的88.76%;项目支出47.94万元,占总支出的11.2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9.36万元,增长13.0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42万元,增长0.64%;项目支出增加46.94万元,增长4694%;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持平,无变化;经营支出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总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本年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增加项目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增幅较大,其原因是支付了上年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芒市统计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78.4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42万元,增长0.64%,主要原因:。一是本年支付了上年未能支付的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二是医疗保险和公积金支出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34.1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4.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芒市统计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7.9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6.94万元,增长4694%,主要原因:本年是经济普查年份,上年无大型普查。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芒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项目支出47.9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统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6.4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收入合计增加49.36万元,增长13.09%,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增加项目收入;二是由于财政困难上年未能支付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预算在本年度,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收入大幅度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19.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91%。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日常统计业务工作;
2.外交(类)支出0万元;
3.国防(类)支出0万元;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
5.教育(类)支出0万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0.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29%。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19.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6%。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6.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4%。主要用于上缴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4万元,支出决算为0.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3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本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万元,决算为0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本年未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4万元,决算为0.08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2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统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4万元,支出决算为0.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3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本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万元,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本年未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4万元,决算为0.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减少公务接待次数,未能购置公务用车。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02万元,下降2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2万元,下降20%。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遵守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减少公务接待活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年未开展此项工作。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云南省统计局统计服务专项调研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芒市统计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3万元,比上年减少7.73万元,下降14.86%,主要原因:本年增加退休人员,其他交通费下降幅度大。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芒市统计局资产总额27.8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40万元,固定资产24.7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65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8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2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465项,账面原值54.87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GK12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02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02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开展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为良,项目支出自评1个,评价金额47.94万元。其中:评价结果为优1个。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GK13-GK15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芒市统计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政府采购: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依法在规定范围内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以公开招标为主要采购方式。
政府性基金: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的发展。
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并依据具体工作内容编制的年度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10300341001111
[附件:芒市统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41011051839013]
[附件:芒市统计局2023年度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20241011051839013]
[附件:芒市统计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1011051839013]
主办单位:芒市人民政府 滇ICP备17006904号-1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030001 地址:芒市斑色路26号 邮编:678400 电话;0692-2128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