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10300631401000
芒市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责
1.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研究拟订全市民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结合全市实际,制定全市民政事业相关制度和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贯彻实施社会救助保障制度,建立健全全市社会救助体系,制定相关政策、措施;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
3.贯彻执行城乡基层群众政治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扎实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4.贯彻执行上级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法规,负责全市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工作,规范全市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
5.贯彻执行上级关于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政策,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6.贯彻执行上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政策规定,拟定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7.贯彻执行上级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督促指导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
8.贯彻执行上级婚姻管理政策,负责全市婚姻登记管理,推进婚俗改革。
9.贯彻执行上级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结合实际拟定全市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10.贯彻执行上级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
11.贯彻执行上级慈善事业发展政策,负责全市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彩票发行及社会捐助工作。
12.贯彻执行上级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州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围绕“精准”“及时”,全力夯实基本民生保障。芒市民政局深入贯彻国家、省、市的各项决策部署,遵循“全面掌控、重点帮扶、动态管理”的原则,坚持社会救助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围绕“精准、及时、规范、创新”工作理念,扎实推进社会救助精准兜底保障,用心用情用力为群众解难题、增福祉,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初心使命,织密兜牢了民生安全网,全力做到“应保尽保、应纳尽纳、应救尽救”,切实做好“保基本民生”。一是有效落实农村低保制度与乡村振兴衔接。开展动态管理工作。今年来,开展动态调整10次,共清退不符合对象313户748人;新增低保对象361户832人。严格落实“单人户”施保政策。要求各乡镇、街道、农场对辖区内的困难群众摸清底数,重点监测,由过去的“人找政策”转变为“政策找人”,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重残、重病人员参照单人户主动入户核实情况并按规定纳入低保范围。共纳入“单人户”施保295户295人。截至12月,共有城乡低保对象3762户8359人,累计发放城乡低保金3049.26万元。二是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做到“应养尽养”。对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及时将符合入院条件的人员安排入住敬老院,照料好其日常生活。加强分散供养人员的照料服务,督促好照料服务人员认真履行委托照料护理协议,照顾好特困人员日常生活,截至12月,全市共有困人员717户724人,其中城市分散供养人员45人,集中供养人员213人,农村分散供养人员466人,累计发放供养金971.88万元。流浪乞讨救助成效明显。认真组织开展“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救助服务质量大提升”“6.19”救助宣传等专项工作,全面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今年来累计救助178人次,其中:(成年人152人次,未成年人26人次)专人专车护送返乡55人,购票返乡89人,家人或户籍地政府接回4人;协调公安部门办理滞留人员迁移户口13人,注销户口3人。
2.强化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持续推进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引导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加强社会组织人才建设,凝聚社会各界智慧和力量,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等国家战略实施。积极配合市乡村振兴局开展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调研工作,结合实际拟定2个试点单位,通过产业带动当地农村经济发展,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作用。全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会同勐焕街道持续开展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指导锦华社区培育孵化2个社区社会组织试点,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建立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积极引导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社会治理、提供公共服务、承担社会责任。截至目前,芒市社区社会组织报备48家、登记注册2家。三是有效推动慈善和社工志愿服务工作。依托志愿者注册登记网站平台,通过完善网上注册、加强基层服务建设等工作措施,切实做好全市志愿服务审核管理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在注册登记志愿者队伍466支,志愿服务者58053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时长429573小时;志愿服务活动项目3463个,困境儿童、空巢老人关爱服务活动52场次,孤儿回访498人次。
3.大力发展基本社会服务,着力满足群众需求。一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持续健全。有序推进幸福食堂建设。坚持“政府引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老人受益”的工作思路,科学规划、创新机制、整合资源、优化服务,积极探索和建立老年幸福食堂、老年餐桌、老年助餐服务点等助餐服务体系,新建投入使用老年幸福食堂2家,投入资金40余万元,破解了老年人“吃饭难”问题,让老年人真正感受到家门口的“幸福滋味”,计划今年完成第3家幸福食堂开业运营。持续推进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遵循“一户一策”的原则,实现精准匹配、个性化服务,先后投入资金20余万元,根据80余位老人的不同需求,针对性配备了300余项改造服务,极大改善了老年人居家养老环境,使广大老年人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强、满意度更高。创新举措,探索农村互助养老新模式。按照“因地制宜、分级保障”的原则,全力打造乡(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村级服务站、互助服务点三级保障体系。今年先后服务老年人89余人次。全力加快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全市已开工在建乡镇公益性公墓7个,其中,芒市中心公益性公墓、风平镇公益性公墓、遮放农场公益性公墓目前已投入使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局办公室、社会救助股、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股、社会事务股、区划地名股、社会组织管理(社会组织党委办公室)、社会福利社会工作和慈善股(福利彩票管理中心)。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芒市民政局机关
2.芒市救助管理站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芒市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芒市民政局机关
2.芒市救助管理站
纳入芒市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芒市民政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4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4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3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2人(离休0人,退休42人)。
2023年末其他人员4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4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人。
实有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含下属三所敬老院3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芒市民政局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表详见附表
二、空表说明
由于我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故我单位部门决算公开表中GK0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民政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8998.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998.6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17万元,增长3.6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17万元,增长3.65%;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持平,无变化;事业收入与上年持平,无变化;经营收入与上年持平,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其他收入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总收入增加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补发2022年高龄补助;二是养老服务项目陆续收到财政拨款;三是加大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保障。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民政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8998.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1.14万元,占总支出的12.13%;项目支出7907.55万元,占总支出的87.8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17万元,增长3.6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01.29万元,下降8.49%;项目支出增加418.3万元,增长5.59%;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持平,无变化;经营支出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其他支出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总支出增加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补发2022年高龄补助,支出增加。二是养老服务项目陆续收到财政拨款,支出增加。三是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增加,加大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保障,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芒市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91.1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01.29万元,下降8.49%,主要原因:2022年工作业务经费减少,基本支出减少。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96.1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2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芒市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907.5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18.3万元,增长5.59%,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补发2022年高龄补助,支出增加。二是养老服务项目陆续收到财政拨款,支出增加。三是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增加,支出增加。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
1.民政管理事务支出712.37万元,用于原聘村干部(小乡干部)生活补助、社会救助协理员工资及社会保险、中心敬老院扩建项目建设补助、芒市中心敬老院建设项目附属建设补助、勐戛杨家场村养老互助站项目建设补助、三台山德昂族乡邦外村农村居家养老互助站项目建设补助、救灾物资储备库购置电梯的支出。
2.社会福利支出1489.53万元,用于困境儿童生活补助、高龄补助,火化奖励等支出。
3.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支出431.18万元,用于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4.最低生活保障支出3049.26万元,用于发放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
5.临时救助支出723.02万元,用于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
6.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971.88万元,用于城市、农村,集中供养特困人员支出。
7.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万元,用于2023年春节慰问困难群众。
8.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433.13万元,用于发放“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生活补助,老年幸福食堂项目建设补助,中心敬老院建设项目支出,中心敬老院提质改造项目、勐戛敬老院提质改造项目、遮放敬老院提质改造项目支出。
9.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91.18万元,用于开展“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救助服务质量大提升”等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专项行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民政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65.5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19%。与上年相比增加48.69万元,增长0.57%,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补发了2022年度高龄补助,支出增加。二是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增加,加大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保障,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
2.外交(类)支出0万元;
3.国防(类)支出0万元;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
5.教育(类)支出0万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459.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76%。主要用于民政管理事务、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50.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9%。主要用于缴纳干部职工单位承担部分医疗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
19.住房保障支出55.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5%。主要用于缴纳干部职工单位承担部分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7.1万元,支出决算为7.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万元,决算为0万元,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4万元,决算为7.32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5.31%,完成年初预算的39.7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7万元,决算为0.36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69%,完成年初预算的7.6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3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民政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7.1万元,支出决算为7.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4万元,决算为7.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78%;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7万元,决算为0.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6%。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树立过“紧日子”思想。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31万元,下降23.1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59万元,下降28.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27万元,增长75.83%。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本年度公务用车维修费及加油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年未开展此项工作。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主要用于民政领域内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民政领域内上级部门调研,检查工作,学习交流,执行任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芒市民政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8.89万元,比上年减少4.27万元,下降4.58%,主要原因:2023年工作业务经费减少,基本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芒市民政局资产总额4311.7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1.86万元,固定资产1229.28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2839.66万元,无形资产0.17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GK12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59.7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6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表表详GK12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88.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0.0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22.4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4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88.96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88.96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开展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为优、项目支出自评9个,评价金额7907.55万元。其中:评价结果为优9个,良0个,中0个。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GK13-GK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芒市民政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政府采购: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依法在规定范围内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以公开招标为主要采购方式。
政府性基金: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的发展。
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并依据具体工作内容编制的年度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10300631401111
[附件:芒市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41012083914161]
主办单位:芒市人民政府 滇ICP备17006904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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