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财政局

芒市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浏览量:1555    作者: 日期:2024/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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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责

1.拟定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拟定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研究宏观经济运行、经济安全和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参与应对有关重大突发事件。

2.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定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3.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负责对中央和省级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进行统一管理,指导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执行,按照规定权限做好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工作,负责中央和省级预算内投资公益性项目实行代建的组织实施,指导推行公益性项目代建制,组织开展重点建设项目稽查,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按照规定指导和协调招投标工作。

4.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有关发展规划,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现代物流业、服务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和管理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按照规定权限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指导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业务的管理,依法核准国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并实施监督管理。

5.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定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拟定人口发展规划、计划生育政策,参与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综合分析研究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有关工作,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项目申报和资金争取等工作。

6.贯彻执行国家价格政策,依法对价格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价格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确保市场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开展全市价格认证工作。

7.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8.承担西部大开发、“兴边富民工程”等有关具体工作。

9.贯彻落实国家粮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市粮食流通和粮食储备的政策、规定并监督执行;负责起草地方性粮食法规规章;研究拟定全市粮食行业、粮食流通和粮食储备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研究提出市级储备粮的收储和动用建议;组织实施全市粮食宏观调控和总量平衡,切实做好粮食收购资格许可工作和军粮供应工作。

10.加强粮食市场监管,贯彻落实国家粮食价格政策,适时平抑市场价格,规范粮食流通秩序;负责全市粮食余缺和粮食品种调剂,指导和协调市区域之间粮食的购销和调剂;协调省、州、市储备粮的收购、储存、调运等工作;监督检查储备粮的库存、质量和安全;编制全市粮食流通及仓储、加工设施的建设规划,指导协调粮食仓储体系建设并监督管理;协调民政等部门做好救灾救济和贫困地区、缺粮地区的粮食协调供应管理工作;负责粮食应急工作,指导协调突发事件等情况下的全市粮食市场供应,建立粮食市场应急预报预警体系。

11.负责全市各类粮油商品流通统计调查和报表汇总;负责全市粮食财务、会计核算、审计、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对全市粮食行业贯彻执行有关粮食流通的法律、法规、政策及各项规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规行为;承办受理行政复议,参与行政诉讼;开展粮食生产、消费、价格、质量等统计信息发布和咨询;负责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12.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十四五”中期评估情况:为推进《芒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顺利实施,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有效落实,根据省、州开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开展“十四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工作,已按程序选聘第三方开展《纲要》中期评估报告编制工作。

2.城乡绿化美化情况:严格落实《云南省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2022—2024年)》及《德宏州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全面提升芒市城乡人居环境,促进生态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科学、稳妥、有序推进芒市城乡绿化美化行动,建设和谐、美丽、宜居芒市。

3.“五城共建”情况:按照省州工作目标,统筹开展我市“五城共建”各项工作,及时上报新型城镇化各项工作任务。市委书记、市长参加了“五城共建”重点县遴选会议,目前已成功申报“五城共建”重点县。共谋划项目103个,项目总投资92.15亿元。目前“五城共建”重点县建设项目芒市已有18项被纳入省级拟服务项目清单,项目总投资24.57亿元。数量位列全省第三位。

4.项目申报情况:一是中央预算内项目:2023年共向上申报项目38个,总投资16.72亿元,拟争取10.06亿元;二是省预算内项目(前期经费):2023年共向上申报省预算内(前期经费)项目32个,总投资135.41亿元,拟争取8442万元;三是省预算内项目(基本建设费用):2023年共向上申报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费用)项目17个,总投资31.77亿元,拟争取11.12亿元;四是地方政府专债:2023年共向上申报地方政府专债项目4个,总投资7.23亿元,拟争取2.94亿元;五是省级重大项目报送情况:2023年度芒市共8个列入省级重大项目(不含省级打包项目),总投资144.87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7.28亿元。2024年芒市共申报2024年度省级重大项目8个,总投资29.27亿元,2024年计划投资4.8亿元;六是2024年增发国债项目储备申报情况:芒市共储备增发国债项目71个,总投资31.5亿元,增发国债资金需求25.2亿元;芒市共申报国债项目37个,总投资18.25亿元,增发国债资金需求14.11亿元;芒市共被省级锁定增发国债项目21个,总投资14.24亿元,增发国债资金需求10.92亿元。

5.招商引资情况:2023年我局共入库项目6个项目,共完成投资6.1662亿元,已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年度目标任务。

6.价格监测及收费监管工作:一是按照《云南省菜篮子价格监测报告制定》要求,认真开展云南菜篮子价格监测工作,对蔬菜、肉、蛋、奶等37个商品进行价格监测,为每周三及节假日期间按时报送价格信息,共报送51期;二是积极开展我市特色农产品价格监测,主要是开展石斛价格监测,共完成5期石斛价格监测信息,同时将监测信息上传至单位网站,为政府领导做出相关决策提供依据。通过监测,我市各种生活物资及医疗用品,货源充足,监测范围内的重要商品价格均无异常波动,未发现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情况。居民消费价格指数预计保持在3.5%以内;三是成本审核定价,制定了芒市中心城区智慧停车场主次干道智慧化模块停车位机动车停放服务试行价格,配合州发改委完成芒市城区供排水价格调整成本监审及定调价工作,制定出台了关于芒市水利工程农业供水试行价格;四是价格认定工作:为协助公、检、法、司等司法机关做好惩治罪犯、维护法制建设,加强对行政职能部门公共财物的管理,认真开展好价格认定工作。

7.粮食安全工作:目前芒市共有备案企业32户,全市秋粮收购已顺利完成,芒市粮油收储有限公司严格按要求做好各级储备粮承储工作。

8.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一是持续推进芒市水、电信息和信用承诺信息归集上报;二是努力探索构建新型监管机制的有效途径,宣传诚信理念、弘扬诚信文化、褒扬诚信典型、曝光失信案例。通过媒体曝光和向金融机构通报失信人员名单、发出司法建议书、监管提示函等方式强化新型执行监管,共发布曝光失信被执行人两期88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管理股、综合计划股、固定资产投资股、农村经济发展股、地区发展股、社会发展股、基础产业股、能源管理股、物资储备股、物价管理股、粮食综合股、国防动员股、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芒市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芒市数字经济发展中心、信息保障中心。所属单位0个。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芒市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所属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芒市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3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8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2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8人(离休0人,退休48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3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芒市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表详见附表。

二、空表说明

由于芒市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故我单位部门决算公开表中GK0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2003.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08.43万元,占总收入的95.2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94.61万元,占总收入的4.72%。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51.41万元,增长29.0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62.87万元,增长41.83%;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持平,无变化;事业收入与上年持平,无变化;经营收入与上年持平,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其他收入减少111.46万元,下降54.09%。

总收入增加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其他部门并入我局,人员经费、办公经费增加;二是较上年增加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粮食危仓老库维修改造项目;三是今年收到危仓老库原址重建经费较上年减少,所以其他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2003.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9.29万元,占总支出的35.91%;项目支出1283.9万元,占总支出的64.0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45.2万元,增长28.5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52.68万元,增长26.95%;项目支出增加292.52万元,增长29.51%;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持平,无变化;经营支出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总支出增加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其他部门并入我局,人员经费、办公经费增加;二是较上年增加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粮食危仓老库维修改造项目。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芒市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19.2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2.68万元,增长26.95%,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其他部门并入我局,人员经费、办公经费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71.6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3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7.6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6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芒市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83.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82.52万元,增长29.51%,主要原因:较上年增加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粮食危仓老库维修改造项目。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581.71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

1.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562.8万元,主要用于充电桩补助、能源安全工作等支出。

2.农产品成本调查项目支出13.07万元,主要用于记录农产品生产成本和收益数据,分析我省农户种植、养殖成本收益情况,完成调查任务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项目支出21.75万元,主要用于购置一辆公务用车支出。

4.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项目支出65.2万元,主要用于粮食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方面的支出。

5.粮食危仓老库维修改造工程项目支出294.65万元,主要用于粮食仓库维修改造支出。

6.芒市项目前期工作项目支出170.79万元,主要用于重点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支出。

7.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项目支出155.64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地区道路、文化活动室、沟渠等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82.6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99%。与上年相比增加555.42万元,增长45.26%,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其他部门并入我局,人员经费、办公经费增加;二是较上年增加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粮食危仓老库维修改造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59.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36%。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物价管理、其他发展和改革事务等支出;

2.外交(类)支出0万元;

3.国防(类)支出2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22%。主要用于系统升级改造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

5.教育(类)支出0万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2.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7%。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53.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20%。主要用于单位医疗费用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52.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4%。主要用于节能降耗专项资金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3%。主要用于航空特色小镇及咖啡特色小镇项目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37.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9%。主要用于农村公路项目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9.6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8%。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265.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87%。主要用于粮油物资方面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应急物资储备事务及其他粮油物资事务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2%。主要用于轩岗乡团坡尾矿库隐患综合治理项目支出;

23.其他(类)支出114.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2%。主要用于扶少、兴边项目工程款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4万元,支出决算为2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3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万元,决算为21.75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3.48%,完成年初预算的94.57%;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87万元,决算为7.37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4.9%,完成年初预算的62.0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3万元,决算为0.48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62%,完成年初预算的31.3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4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4万元,支出决算为2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3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万元,决算为21.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57%;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87万元,决算为7.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09%;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3万元,决算为0.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37%。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单位购置新公务用车,原车辆报废,维修费用减少;二是公务接待严格按制度执行,收取伙食费,减少公务接待费用。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7.49万元,增长1302.8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21.75万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6.13万元,增长494.3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39万元,下降44.83%。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购置公务用车;二是支付以前年度未付修理费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年未开展此项工作。

2.购置车辆1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报废老旧公务用车,因公务活动需求,申请购置新公务用车。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主要用于项目督查、粮食调查、农本调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能源项目督导48人次,储备粮过渡承储调研8人次,粮油库存交叉检查5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无此类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芒市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65万元,比上年减少50.14万元,下降51.27%,主要原因:财政拨款收入减少,单位各项支出相应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耗材、办公用品、水费、邮电费、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劳务费等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芒市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局资产总额17007.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158.68万元,固定资产166.99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3519.33万元,无形资产59.03万元(净值),其他资产103.27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1466.5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9.1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9.9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5项,账面原值18.83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6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8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2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5.41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5.41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开展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为优,项目支出自评7个,评价金额1283.9万元。其中:评价结果为优7个。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GK13-GK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芒市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政府采购: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依法在规定范围内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以公开招标为主要采购方式。

政府性基金: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的发展。

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并依据具体工作内容编制的年度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10303200101111

 [附件: 芒市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41011035729574

 [附件2: 芒市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20241011035729574

 [附件: 芒市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1011035729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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