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10300676501000
芒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并组织实施。
2.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保障医疗基金安全、平稳运行,落实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落实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督促两定机构落实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
4.贯彻落实城乡统一的药、医用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项目和支付标准。
5.落实药、医用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组织实施和调整药、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监督检查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执行情况。
6.组织制定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7.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和完善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落实医疗保障关系转出、转入接续制度。
8.完成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9.职能转变。芒市医疗保障局应贯彻落实德宏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确保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积极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10.完成与芒市卫生健康局、芒市民政局、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和衔接。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全民医保基础扎实。一是医保覆盖面稳步拓展。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确保参保率达到95%以上。截至12月底,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37.78万人,其中居民医保参保人数34.68万人,完成率98%,职工医保参保人数3.10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1.92万人。基本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目标。二是基金运行安全稳健。切实加强医保基金运行管理,落实风险预警,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截至12月底,芒市职工医保(含生育保险)收入6967.78万元,支出5747.37万元。城乡居民医保收入33217.73万元,支出22175.08万元。
2.医疗救助实现兜底保障,大病保险制度成效明显。基本实现困难群众政府资助参保率、医疗救助政策落实率、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全覆盖。截至12月底,资助困难群众参保共5.28万人,资助金额744.20万元;医疗救助4.18万人,救助金额529.54万元。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保持平稳,截至9月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享受5383万人次,待遇支付1521.35万元。
3.落实惠民政策,助力乡村振兴。一是参保覆盖到位。建立民政、乡村振兴、医保等多部门协作机制,通过大数据比对,及时落实参保动态清零和资助政策,确保困难群众应保尽保。截至9月底,芒市农村低收入人口参加基本医疗保险3.54万人,参保率100%。二是待遇落实到位。截至12月底,普通门诊就诊4.55万人次,总费用185.01万元,基金支付80.55万元(其中:统筹支付79.94万元、医疗救助支付0.61万元),报销比例43.54%,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47.71%。门诊慢特病就诊0.62万人次,总费用794.12万元,基金支付738.58万元(其中:统筹支付660.33万元、大病支付5.07万元、医疗救助支付73.18万元),报销比例93.01%,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97.05%。住院0.36万人次,总费用2153.75万元,基金支付1659.76万元(其中:统筹支付1242.74万元、大病支付164.09万元、医疗救助支付252.93万元),报销比例77.06%,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87.75%。三是信息共享到位。建立防范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将监测对象住院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落实后个人自付费用超过0.8万元人员信息,及时推送民政和乡村振兴部门,共同做好动态监测帮扶工作。
4.医药价格管理和集采成效显著。一是推进支付方式改革。坚持基金收支预算管理,完善医保付费总额控制和总额打包付费管理,2023年打包资金29109万元打包到医共体,并在此基础上开展DRG付费,截至目前共开展了3期DGR业务培训,年底全市共15家将开展DGR付费。二是积极推进口腔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落实口腔种植专项治理,排摸7家医疗机构,指导家家定点响应口腔种植专项治理的医疗机构做好种植牙医疗服务全流程价格调控,完成种植体集中带量采购。目前我市单颗常规种植牙价格由1万元左右回落在0.5万元左右。三是持续推进药品耗材集中大量采购改革。截至12月底,我市积极落实国家、省、市44个流程的药品和批次耗材集中大量采购任务,23家医疗机构完成2303个品规的药品大量采购1469.21万元、耗材大量采购169万元。高标准推动国谈药品“双通道”落地,5家定点零售药店开通“双通道”国谈药品报销功能。四是落实集中采购预付款制度,预付给医疗机构作为与企业结算货款的周转金,截至12月底已拨付预付金共644.85万元。
5.医保基金监管持续强化。一是强化教育培训。举办了为期2天的2023年医保基金监管及药品耗材集中采购业务培训班,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分管领导、医保工作人员、临床诊疗科室主要负责人、村卫生室及社区为民服务站,芒市医保基金监督员和乡镇医保经办人员等共计220余人参训。二是强化部门联动。组织召开全市医保基金监管联席会议,共同商定移交税务了全州第一例医保基金少缴漏缴稽核案。三是强化宣传措施。在沿用往年好的宣传方式的基础上,联合市医院拍摄了三期打击欺诈骗保宣传片《监守自盗》《违规套现》《小病大治》参与了全省安全规范年短视频大赛,后期视频将逐步在全市宣传播放。四是强化监督检查。采取日常监管、智能监控、突击检查等方式全年共追回医保资金238.47万元。
6.优化服务质量,提升群众体验满意度。一是提升服务能力。通过整合窗口设置,完善经办程序,强化干部培训等方式不断提升为民能力,截至12月底,医保服务窗口共受理零星报销、参保、转移接续等事项2.02万件,让“只跑一次”成为常态。二是下沉医保事项。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农场作为服务城乡居民的区域中心作用,下沉医保经办服务事项7项到乡镇、街道实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打造“家门口的医保”。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股、医保中心。所属单位0个。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芒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所属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芒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9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人(离休0人,退休6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芒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表详见附表。
二、空表说明
由于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我单位部门决算公开表GK0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GK0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279.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9.5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929.47万元,下降76.8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929.47万元,下降76.88%;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持平,无变化;事业收入与上年持平,无变化;经营收入与上年持平,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其他收入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总收入减少主要原因:医疗救助实行州级统筹,中央、省、州配套资金直接汇入州级医疗救助资金专户。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279.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8.45万元,占总支出的96%;项目支出11.14万元,占总支出的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929.47万元,下降76.8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4.17万元,增加14.58%;项目支出减少963.64万元,下降98.86%;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持平,无变化;经营支出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其他支出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总支出减少主要原因:医疗救助实行州级统筹,中央、省、州配套资金直接汇入州级医疗救助资金专户。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芒市医疗保障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68.4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4.18万元,增长14.5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36.7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1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1.7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8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芒市医疗保障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1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963.64万元,下降98.86%,主要原因:一是自2022年开始,医疗救助实行州级统筹,中央、省、州配套资金直接汇入州级医疗救助资金专户;二是由于财政困难,2023年财政未能在年度内全额配套其他职工医疗保险。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支出11.14万元,用于开展医保中心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办公设备购置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9.5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929.47万元,下降76.88%,主要原因:一是医疗救助实行州级统筹,中央、省、州配套资金直接汇入州级医疗救助资金专户;二是由于财政困难,2023年财政未能在年度内全额配套其他职工医疗保险。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
2.外交(类)支出0万元;
3.国防(类)支出0万元;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
5.教育(类)支出0万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5%。主要用于单位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障缴费及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33.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38%。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日常公用经费及全市职工医疗保障单位部分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防返贫监测户及兜底保障财政配套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9.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7%。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经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5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本年未产生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未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50万元,决算为0万元,未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5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未发生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未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50万元,决算为0万元,未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厉行节约,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单位厉行节约,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年未开展此项工作。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本年未开展此项工作。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芒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72万元,比上年增加9.49万元,增长42.69%,主要原因:由于财政加大经费拨款力度,部分历史欠款得到支付。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的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使用公车平台费用以及其他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芒市医疗保障局资产总额122.7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3.65万元,固定资产28.95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16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4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3.9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芒市医疗保障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开展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为优,项目支出自评1个,评价金额11.14万元。评价结果为优1个,良0个,中0个。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GK13-GK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芒市医疗保障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政府采购: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依法在规定范围内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以公开招标为主要采购方式。
政府性基金: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的发展。
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并依据具体工作内容编制的年度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10300676501111
[附件:芒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41010043828474]
主办单位:芒市人民政府 滇ICP备17006904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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