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10300328301000
中国共产党芒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责
1.综合股工作职责:负责党史、地方志、年鉴的编撰、组稿工作;负责公文的收发,搞好文件、档案、图书资料的管理及财务工作;参加有关会议,承办会议,负责上传下达,协助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做好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工作;负责上级机关来文、来电的督办和来访人员接待;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党史征研股工作职责:负责制定芒市党史工作规划、编纂方案;负责党史、组织史资料的征编、研究工作;负责年鉴中国共产党党史资料的编辑工作;负责开展党史专题调研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党史的教育、宣传工作;负责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地方志编审股职责: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地方志工作;负责拟定芒市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负责市志资料的征集、编纂、研究和审稿工作;负责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的编纂工作;负责本市民族历史文化、地情丛书的编写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和领导交办的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完成编纂出版、公开发行《芒市年鉴(2023)》;
2.持续加快推进罗志昌故居布展修缮;
3.编纂《同心抗疫、共克时艰——芒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史料》;
4.持续抓好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5.进一步推进党史宣传教育“七进”活动,讲好四堂党史历史课;
6.全面高质量完成乡村振兴各项工作任务;
7.启动《中国共产党潞西市历史大事记》(1978-2008)编纂工作;
8.开展芒市《芒市历史人物录》资料收集和编撰工作;
9.做好革命遗址普查与保护工作;
1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和综合考评各项工作任务要求。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股、党史征研股、地方志编审股。所属单位0个。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芒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所属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芒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8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8人(离休0人,退休8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中国共产党芒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表详见附表。
二、空表说明
由于中国共产党芒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故我单位部门决算公开表中GK0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GK0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芒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3年度收入合计221.7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1.70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4.61万元,下降13.5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4.61万元,下降13.50%;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持平,无变化;事业收入与上年持平,无变化;经营收入与上年持平,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其他收入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总收入减少主要原因:是年内退休2人,减少人员经费和缩减公用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芒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3年度支出合计222.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1.65万元,占总支出的77.25%;项目支出50.54万元,占总支出的22.7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4.35万元,下降13.3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2.39万元,下降19.80%;项目支出增加8.04万元,增长18.92%;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持平,无变化;经营支出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总支出减少主要原因:年内退休2人,减少人员经费,未支付2023年的年鉴印刷费及公用经费减少,本年项目增加的原因是支付罗志昌故居修缮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芒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1.6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2.39万元,下降19.81%,主要原因:年内退休2人减少人员经费。其中:基本工资41.29万元、津贴补贴54.04万元、奖金14.1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17.90万元、职业年金缴费0.2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9.6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11万元、住房公积金13.43万元、生活补助1.5万元、奖励金0.15万元等人员经费支出155.3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53%;办公费2.13万元、水电费0.18万元、邮电费1万元、差旅费0.29万元、公务接待费0.1万元、劳务费1.06万元、福利费2.21万元、其他交通费9.29万元等公用经费16.2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芒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0.5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04万元,增长18.92%,主要原因:增加罗志昌故居大型修缮费。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
1.特定业务费支出10.79万元,用于年鉴出版印刷工作;
2.罗志昌故居修缮加固支出39.26万元,用于罗志昌故居大型修缮费;
3.罗志昌革命史实陈列室支出0.49万元,用于陈列室展板更换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芒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1.7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8%。与上年相比减少34.61万元,下降13.50%。主要原因年内退休2人减少人员经费,未支付2023年的年鉴印刷费及公用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9.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16%。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商品和服务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劳务费、差旅费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生活补助,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及大型修缮费。
2.外交(类)支出0万元。
3.国防(类)支出0万元。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
5.教育(类)支出0万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2%。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9.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6%。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3.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6%。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60万元,决算为0.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未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60万元,决算为0.1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16.6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1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芒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60万元,支出决算为0.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未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60万元,决算为0.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67%。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减少对口部门不必要接待,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履行节约原则。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31万元,下降75.6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31万元,下降75.61%。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减少对口部门不必要接待,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履行节约原则。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年未开展此项工作。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关于协助做好云南省情系列微视频《美丽云南》(第三季)拍摄工作之傣族剪纸接待及2020年-2022年度全省革命遗址保护利用补助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的接待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芒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26万元,比上年减少5.54万元,下降25.43%,主要原因:减少办公费、维修维护费及抚恤金支出。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13万元、水电费0.18万元、邮电费1万元、差旅费0.29万元、公务接待费0.1万元、劳务费1.06万元、福利费2.21万元、其他交通费9.29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中国共产党芒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资产总额7.4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69万元,固定资产4.72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7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1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09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开展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为优,项目支出自评3个,评价金额50.54万元。其中:评价结果为优3个、良0个、中0个、差0个。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GK13—GK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芒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政府采购: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依法在规定范围内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以公开招标为主要采购方式。
监督索引号53310300328301111
[附件:中国共产党芒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41011095112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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