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财政局

中国共产党芒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浏览量:1400    作者: 日期:2024/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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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芒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责

1.推动完善和落实政治轮训和政治督察制度;统一政法单位思想和行动;协助市委决策和统筹推进政法改革等各项工作;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协调指导政法单位和相关部门做好反邪教、反暴恐工作;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反暴恐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工作;强化边境管控,维护边境安全;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密切配合,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衔接和协作配合机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协助市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派员列席同级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支持配合其办事机构工作;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维护政治安全工作和执法司法相关工作;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做好依法办理、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相关工作。

2.代管芒市见义勇为协会、芒市法学会;完成州委政法委和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扎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全面强化边境管理。

3.有效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4.抓好综合治理,提升社会治安掌控力。

5.抓好合成作战,严打各类刑事犯罪。

6.抓好扫黑除恶斗争持续推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维稳指导办、综治督导办、反邪教协调办、执法监督办、禁防办、政治办。所属单位0个。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芒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所属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芒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人(离休0人,退休5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中国共产党芒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表详见附表。

二、空表说明

由于中国共产党芒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故我单位部门决算公开表中GK8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GK9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芒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收入合计381.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7.92万元,占总收入的96.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3.35万元,占总收入的3.5%。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76.05万元,下降16.6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1.39万元,下降10.11%;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持平,无变化;事业收入与上年持平,无变化;经营收入与上年持平,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其他收入减少34.65万元,下降72.19%。

总收入减少主要原因:上级项目资金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芒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支出合计375.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4.33万元,占总支出的78.3%;项目支出81.59万元,占总支出的21.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71.41万元,下降15.96%。其中:基本支出减少65.91万元,下降18.3%;项目支出减少5.51万元,下降6.33%;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持平,无变化;经营支出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总支出减少主要原因: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芒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94.3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5.91万元,下降18.3%,主要原因:财政紧张,相关工作运转经费未能及时支付。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73.8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0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0.5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9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芒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1.5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51万元,下降6.33%,主要原因:上级项目资金减少。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

1.禁毒工作经费支出20.68万元,用于全市禁毒相关工作开支。

2.单位自有资金支出8万元,用于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慰问。

3.综治禁防创安维稳工作经费支出50.91万元,用于全市维稳工作开支。

4.扫黑除恶工作经费支出2万元,用于全市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芒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7.9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87%。与上年相比减少41.39万元,下降10.11%,主要原因:上级项目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04.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86%。主要用于基本支出211.06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0.21万元、项目支出73.59万元;

2.外交(类)支出0万元;

3.国防(类)支出0万元;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

5.教育(类)支出0万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0.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6.6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人员经费支出0.25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4.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4%。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人员经费支出13.81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人员经费支出0.31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1.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人员经费支出21.71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本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本年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万元,决算为2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2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本年未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芒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本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本年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万元,决算为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本年未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财政资金紧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未及时支付。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3.06万元,下降60.4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06万元,增下降60.47%;公务接待费支出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财政资金紧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接待费未及时支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年未开展此项工作。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主要用于协调政法各部门相关工作、边境管控、维稳、禁毒、平安建设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本年未开展此项工作。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芒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51万元,比上年减少49.25万元,下降70.6%,主要原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财政资金紧张,相关费用没有得以支付。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4.04万元、差旅费0.2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72万元、其他交通费14.5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98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中国共产党芒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资产总额191.8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66.01万元,固定资产25.82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6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2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8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8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61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62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开展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为优,项目支出自评4个,评价金额81.59万元。其中:评价结果为优4个,良0个,中0个,差0个。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GK13-GK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芒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政府采购: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依法在规定范围内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以公开招标为主要采购方式。

政府性基金: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的发展。

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并依据具体工作内容编制的年度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10300321601111

[附件:中国共产党芒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41010031726366]

[附件:中国共产党芒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20241010031726366]

[附件:中国共产党芒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1010031726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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