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财政局

芒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浏览量:1609    作者: 日期:2024/3/3



监督索引号53310300676500000

芒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芒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芒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01-1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01-2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01-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02-1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02-2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03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04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05-1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05-2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06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07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09-1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09-2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10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11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12

第一部分芒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并组织实施。2.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保障医疗基金安全、平稳运行,落实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3.落实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督促两定机构落实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4.贯彻落实城乡统一的药、医用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项目和支付标准。5.落实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组织实施和调整药、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监督检查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执行情况。6.组织制定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7.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和完善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落实医疗保障关系转出、转入接续制度。8.完成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9.职能转变。芒市医疗保障局应贯彻落实德宏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确保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积极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10.完成与芒市卫健局、芒市民政局、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和衔接。

(二)机构设置情况

芒市医疗保障局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股、芒市医疗保险中心。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持续加大医保基金监管,严控基金运行风险。一是聚焦巡察和专项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深刻剖析、系统治理,维护群众权益,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和欺诈骗保行为,形成重管严打的高压态势。二是结合我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率过高、次均费用过高、化验检查占比率过高等现状,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基金监管工作,力促检查定点医药机构覆盖率实现100%。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积极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三是对投诉举报集中、问题线索突出的医药机构,或排查整治零问题的医药机构,我局将组织抽查复查,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四是强化部门协同,共同完成好打击欺诈骗保工作,持续巩固高压态势,全力守护我市广大参保群众“看病钱”“救命钱”。

2.全力推进参保缴费工作,确保应保尽保。一是确保如期完成2024年城乡居民的参保缴费任务。二是要继续做好城乡居民医保的新生儿和因户籍变动等客观原因或特殊情形下的参保缴费。三是常态化开展职工医保按月征缴工作,保障职工的医保待遇正常享受。四是要做好特殊困难人员和脱贫人口参保工作,做好特殊困难人员100%资助参保和50%资助参保工作。

3.常态化推行药品耗材带量采购,减少基金支出总量。持续抓好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医药服务价格改革。进一步扩大带量采购药品覆盖面,抓好集中带量采购落地工作,督促定点医疗机构合理优先使用中选药品并及时做好线上结算,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率。 

4.抓好其他重点工作,保障实事民生。一是继续做好医保市乡村一体化经办。继续完善医保市乡村一体化经办服务体系,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能力。二是继续全力推动落实“两病”门诊工作。按照省州要求,推动我市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确保我市用药保障覆盖率达98%,使这项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在我市落实落地。三是全面落实医疗救助,充分发挥医疗保障托底作用。做好第低收入人群的医疗救助工作;强化部门联动,加强风险监测预警,按月通过医保系统比对数据,将监测名单推送给市民政局、市乡村振兴局。四是加大医保政策宣传解读。深入参保单位、参保群众,积极推进医保政策宣传、政策落实,主动服务,帮助群众解决关心关注的慢特病、参保关系转移接续、异地就医备案等难事、急事、烦心事。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芒市医疗保障局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13人。在职实有17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芒市医疗保障局财务总收入4085114.2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085114.27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3225300元对比增加859814.27元,增长26.66%,主要原因:2024年增加2022年至2024年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财政补助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4085114.27元,其中:本年收入4085114.27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085114.27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3225300元对比增加859814.27元,增长26.66%,主要原因:2024年增加2022年至2024年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财政补助资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085114.27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085114.27元,其中:

基本支出2485114.27元,与上年2625300元对比减少140185.73元,下降5.34%,主要原因:2024年津贴预算减少。

项目支出1600000元,与上年600000元对比增加1000000元,增长166.67%,主要原因:2024年增加2022年至2024年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财政补助资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3000元,主要用于2024年保障行政单位退休人员活动开支;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19899.67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干部单位部分养老保险;

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73.58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干部工伤保险;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26569.19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在职干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748.75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干部失业保险;

2101501卫生健康支出-医疗保障管理事务-行政运行2020973.24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和公用经费支出;

2101502卫生健康支出-医疗保障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40000元,主要用于征缴工作和打击欺诈骗保资金支出;

2109999卫生健康支出-其他卫生健康支出-其他卫生健康支出1060000元,主要用于2022年至2024年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09949.84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干部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支出2485114.27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18514.03元,包括基本工资652332元、津贴补贴850680元、奖金54361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19899.67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26569.19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722.33元、住房公积金109949.84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23600.24元,包括办公费43000元、印刷费36448元、邮电费20152元、差旅费10000元、维修(护)费10000元、培训费5000元、公务接待费5000元、劳务费60000元、福利费23400元、其他交通费用1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6000元、工会经费26400.24元、其他交通费用(公务交通补贴)1482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3000元,包括生活补助43000元。

项目支出16000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40000元(办公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60000元(医疗费补助1060000元、奖励金300000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芒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无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8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芒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000元,较上年5000元持平,无变化,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芒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0元持平,无变化,预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芒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000元,较上年5000元持平,无变化,国内公务接待批次预计为10次,预计接待8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芒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较上年0元持平,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0元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较上年0元持平,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芒市医疗保障局申报项目5个,其中:财政拨款安排5个,涉及金额1600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0个,涉及金额0元;单位自有资金安排0个,涉及金额0元。2024年,根据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本单位绩效目标管理实现全覆盖。其中:重点项目5个,涉及金额1600000元。重点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如下:

城乡居民筹资工作经费:财政资金安排240000元,单位自有资金安排0元,年度预算绩效目标为市级财政按不低于每参合人员0.7元的标准安排征缴工作经费,促使城乡居民征缴工作顺利开展,完成州级下达目标任务。

打击欺诈骗保奖励金资金:财政资金安排300000元,单位自有资金安排0元,年度预算绩效目标为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以下简称举报人)举报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参保人员等涉嫌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或提供相关线索,经查证属实,予以相应奖励。

2022年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财政补助资金:财政资金安排460000元,单位自有资金安排0元,年度预算绩效目标为新冠疫苗及接种费用由医保基金负担,财政对医保基金给予适当补助。

2023年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财政补助资金:财政资金安排450000元,单位自有资金安排0元,年度预算绩效目标为新冠疫苗及接种费用由医保基金负担,财政对医保基金给予适当补助。

2024年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财政补助资金:财政资金安排150000元,单位自有资金安排0元,年度预算绩效目标为新冠疫苗及接种费用由医保基金负担,财政对医保基金给予适当补助。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3.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预计结转到本年度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教育收费和其他资金的结转资金情况。

6.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7.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8.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指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明确,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全方位”是指将各级政府收支、部门和单位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实施政府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是指在事前、事中、事后各个阶段,将预算绩效管理的理念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完成过程,实现预算和绩效一体化。在预算申请环节,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在预算编制环节,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在预算执行环节,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在预算完成环节,开展绩效评价,并开展结果应用。“全覆盖”是指推动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并延伸至政府投融资活动,不留死角。统筹实施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

10.部门预算是指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11.“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芒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23600.24元,与上年382200元对比增加41400.24元,增长10.83%,主要原因是职工增加,人员公用经费增加。分别用于办公费43000元、印刷费36448元、邮电费20152元、差旅费10000元、维修(护)费10000元、培训费5000元、公务接待费5000元、劳务费60000元、福利费23400元、其他交通费用1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6000元、工会经费26400.24元、其他交通费用(公务交通补贴)14820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1231日,芒市医疗保障局资产总额1390739.65元,其中,流动资产936476.65元,固定资产44326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100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6807.8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8017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12月资产月报数据。

第二部分芒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芒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详见附表。

二、空表说明

由于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新增资产配置预算、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故部门预算公开表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预算06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预算08表)、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预算09-1表)、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预算09-2表)、新增资产配置表(预算10表)、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预算11表)公开空表。

监督索引号53310300676500111

 [附件: 芒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40304051145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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