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10300433500000
芒市乡村振兴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芒市乡村振兴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芒市乡村振兴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01-1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01-2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01-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02-1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02-2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03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04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05-1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05-2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06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07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09-1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09-2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10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11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12
第一部分芒市乡村振兴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芒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芒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芒政办发〔2015〕159号)文件精神,芒市乡村振兴局(原芒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的主要职能是:
1.宣传贯彻中央、省、州、市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结合本市实际,提出相应的实施办法和措施。当好市委、市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方面的参谋和助手。
2.深入基层调查了解,掌握扶贫现状,制定中、长期规划,编制年度扶贫计划,并报经上级批准后组织实施。
3.认真执行国家、省、州、市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加强扶贫资金管理,拟定扶贫资金使用分配方案,监督、检查扶贫资金使用情况,配合财政、审计、监察部门对扶贫项目资金进行审计监督检查。
4.管好扶贫项目,实行资金跟项目走,抓好项目的规划、立项、申报和实施,保证项目发挥效益。
5.抓好信贷扶贫工作,促进芒市地区产业发展。
6.开展好易地扶贫开发工作;组织、指导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
7.动员、协调、组织机关单位、社会团体参与扶贫工作,协调好上级机关挂钩定点扶贫和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工作。
8.认真做好协调、管理、指导和服务工作。督促做好各乡镇(街道)和农场的扶贫开发工作,加强上下联系;加强对贫困村、组干部的扶贫业务培训和指导,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和工作水平。
9.联系、协调、指导和监督外援扶贫项目和有关扶贫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10.做好扶贫监测、统计工作,做好扶贫宣传、信息和经验交流等工作。
11.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芒市乡村振兴局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股、项目管理股、信贷扶贫开发股、易地扶贫开发股、社会股。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巩固脱贫成果,兜牢防贫底线。坚持定期开展防返贫动态监测,全面排查“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等重点环节以及社会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发现薄弱环节,找准监测对象,采取有效帮扶措施,切实推动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落地见效,确保符合救助条件的人员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及时消除风险。大力宣传推广使用“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做到及时发现农村低收入人口、快速响应、精准帮扶,坚决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2.抓实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培育和建设一批具有较强辐射带动能力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积极完善农业全产业链建设,加快农产品初、深加工链,食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等设施建设。加快农村电商发展,以“电商进农村”为突破口,促进农产品流通企业、电商、批发市场与脱贫地区特色产业精准对接,建立适应市场消费需求变化的稳定产销关系。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专业合作社与脱贫户建立利益联结,实现“双绑”机制全覆盖。
3.谋划重大项目,帮助群众受益。坚持靠前指挥,统筹推进,切实以“抢”的意识、“拼”的勇气和“实”的作风,确保重大项目按时保质推进。充分发挥沪滇帮扶力度,有效整合各项资金,继续加大搬迁点后续帮扶项目实施,促使项目早建成、群众早受益。
4.抓好村庄建设,提升群众满意度。充分整合抵边幸福村、重点村、薄弱村等项目资源,积极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强化乡村硬件建设,夯实乡村基础设施,弥补乡村短板,让美丽乡村由蓝图变为现实;加大乡村软件建设,提升乡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不断增强乡村治理能力,通过打造示范乡、示范村、美丽村庄,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芒市乡村振兴局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单位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芒市乡村振兴局财务总收入2,575,091.9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575,091.94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12,843,300元对比减少10,268,208.06元,下降79.95%,主要原因:2024年我单位无其他收入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2,575,091.94元,其中:本年收入2,575,091.94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575,091.9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4,043,300元对比减少1,468,208.06元,下降36.31%,主要原因:我单位有3名职工退休,匹配的经费随之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575,091.94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575,091.94元,其中:
基本支出2,075,091.94元,与上年2,743,300元对比减少668,208.06元,下降24.36%,主要原因:我单位有3名职工退休,匹配的经费随之减少。
项目支出500,000元,与上年1,300,000元对比减少800,000元,下降61.54%,主要原因:防致贫返贫风险救助专项资金未列入2024年部门预算。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5,32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活动经费。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97,896.17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0,282.87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职业年金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41.82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13,329.74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473.70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2130501农林水支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行政运行1,595,099.56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薪酬支出、单位日常工作运行支出。
2130502农林水支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00,000元,主要用于推进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支出。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98,948.08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支出2,075,091.94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11,523.38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23,568.56元,包括办公费4,200元、劳务费80,000元、公务接待费35,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00元、培训费6,000元、工会经费23,848.56元、其他交通费用113,4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2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0,000元,包括生活补助40,000元。
项目支出500,000元,其中:办公费230,000元;邮电费50,000元;差旅费9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8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0,000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芒市乡村振兴局2024年度无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芒市乡村振兴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95,000元,较上年99,500元减少4,500元,下降4.5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芒市乡村振兴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0元持平,无变化。预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芒市乡村振兴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5,000元,较上年39,500元减少4,500元,下降11.39%,国内公务接待批次预计为16次,预计接待280人次。
减少原因:我单位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减少公务接待费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芒市乡村振兴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0,000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00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本单位申报项目1个,其中:财政拨款安排1个,涉及金额500,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0个,涉及金额0元;单位自有资金安排0个,涉及金额0元。2024年,根据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本单位绩效目标管理实现全覆盖。其中:重点项目1个,涉及金额500,000元。重点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如下:
2024年业务费补助资金项目:财政资金安排500,000元,单位自有资金安排0元,年度预算绩效目标为:布置相关工作任务;加强乡村振兴工作宣传;防止返贫致贫巩固提升。对乡村振兴项目进行检查督查考核。充分发挥宣传舆论引导作用,大力宣传乡村振兴先进典型,增进社会各方面共识;强化对防止返贫致贫巩固提升工作督查调研。认真查找各县市工作存在的问题,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指导;加强培训,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促进培训人员对政策的知晓;抓监测对象人口脱贫,抓脱贫成果巩固,防止返贫。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3.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预计结转到本年度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教育收费和其他资金的结转资金情况。
6.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7.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8.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指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明确,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全方位”是指将各级政府收支、部门和单位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实施政府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是指在事前、事中、事后各个阶段,将预算绩效管理的理念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完成过程,实现预算和绩效一体化。在预算申请环节,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在预算编制环节,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在预算执行环节,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在预算完成环节,开展绩效评价,并开展结果应用。“全覆盖”是指推动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并延伸至政府投融资活动,不留死角。统筹实施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
10.部门预算是指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代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11.“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芒市乡村振兴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23,568.56元,与上年423,700元对比减少100,131.44元,下降23.63%,主要原因分析我单位有3名职工退休,匹配的经费随之减少。分别用于办公费、办公设备购置、邮电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方面。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芒市乡村振兴局资产总额9,384,874.5元,其中,流动资产8,742,806.5元,固定资产642,06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784,859.8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据。
第二部分芒市乡村振兴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芒市乡村振兴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详见附表。
二、空表说明
由于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政府购买服务、市对下转移支付、新增资产、上级补助项目,故我单位预算公开表中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预算06表)、2024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预算08表)、2024年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预算09-1表)、2024年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预算09-2表)、2024年新增资产配置表(预算10表)、2024年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预算11表)公开空表。
监督索引号53310300433500111
主办单位:芒市人民政府 滇ICP备17006904号-1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030001 地址:芒市斑色路26号 邮编:678400 电话;0692-2128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