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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芒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芒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01-1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01-2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01-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02-1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02-2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03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04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05-1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05-2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06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07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09-1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09-2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10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11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12
第一部分芒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机关事务工作法规政策和规章制度,起草机关事务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拟订机关事务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开展机关事务工作理论研究。
2.负责拟订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政策、制度;推进全市机关后勤体制改革;组织实施市级机关后勤体制改革。
3.负责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市级机关引进后勤服务社会化准入机制和相关服务标准,组织实施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负责制定机关后勤服务购买项目及标准,对纳入预算的市级机关后勤服务项目提出审核意见;指导市级机关后勤服务购买工作,对购买项目、标准执行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
4.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制度规定,结合接待方案,负责来芒市视察工作的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公务接待服务工作;负责中央、国家机关和省级机关领导以及因工作关系到芒市调研、指导工作的副处级以上领导的公务接待服务工作;负责上级四机关(含纪委监委)派出赴芒市开展专项工作的工作组的有关公务接待服务工作;负责市级四机关(含纪委监委)邀请到芒市考察指导工作的国内外客人的有关公务接待服务工作;负责友邻县市、友好城市和市级四机关邀请到芒市指导工作的老领导、专家学者的接待服务工作;负责重要外来投资和经济合作团体赴芒市的有关服务工作;负责市委、市政府邀请的大型采访团的服务接待工作;承办商务、民族节庆的接待服务工作;完成市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公务接待工作。
5.按规定制定市级机关财务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市级机关加强行政运行经费、机关服务经费、住房改革支出经费管理的建议;负责管理市级机关行政办公用房建设与维修项目经费、公务用车经费等专项经费。
6.按规定负责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制定和组织实施市级机关资产管理的具体制度;负责市级机关资产的配置审核、清查登记、处置调配等有关工作,并接受财政等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负责管理局机关国有资产。
7.负责市级机关房地产管理、制定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机关办公用房和办公区的规划编制、建设项目审核和监管;负责市级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改造的规划审核、使用调配、购置租赁、维修改造、房产处置等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市级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用地管理工作;承担市级机关房地产产权集中统一管理工作。
8.负责市级领导周转房住房项目的审核、使用和集中统一管理;承担市级领导周转房管理、提供生活服务保障等工作;指导市直机关行政办公区和环境保障工作。
9.负责市级机关住房制度改革相关工作;制定住房改革的实施方案、住房保障和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住房资金的管理工作。
10.负责市级机关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拟定公共机构节能规划、规章制度、能源消耗定额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协调、推进、监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培训、节能改造、能耗统计、能耗监测、能源审计、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等工作;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工作,示范推广新能源、新技术和新产品。
11.负责制定涉改单位公务用车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公务用车管理工作;负责市级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处置及牌证管理工作;负责审核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实物用车保障和交通补贴发放事项;承担芒市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2.参与各类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
13.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芒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机关财务核算管理股、资产房地产管理与监督股、公务用车管理股、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股、服务保障股、接待股。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抓实党建工作任务,提升政治素质,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日常管理制度,贯彻落实政治理论学习“第一议题”制度。
2.强化作风建设。一是加强廉政教育。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积极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通过正反两方面典型案例的学习教育,让全局干部职工从反面典型案例吸取教训,从正面典型中获得激励,牢固树立干部职工的思想防线。二是定期开展廉政谈话。认真落实“谁分管谁谈话”制度,把日常常规性谈话作为组织了解、掌握干部思想动态的根本办法,班子成员根据职责分工,逐级分解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每季度分管领导与分管股室人员进行廉政谈话。三是排查岗位廉政风险。根据党风廉政工作要求,各股室和个人立足工作岗位,认真开展廉政风险点查找,有针对性地制定并推进防控措施,有效化解廉政风险。
3.继续抓好意识形态责任落实。聚焦新时代宣传工作为什么、干什么,旗帜鲜明把好意识形态政治关、阵地关、管理关。把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生动实践宣传好,把党和政府的声音传播好,把社会主流和机关事务新形象展示好。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与重要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考核。
4.扎实开展机关效能革命。按照省州市文件精神,芒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迅速组织召开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动员部署会,成立领导小组,及时制定《芒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效能革命”实施方案》和每月工作清单,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详细制定了“工作任务清单”47项,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13条。以开展机关效能革命为有力抓手,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全面推行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坚持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采取了一系列举措改进工作作风,完善规章制度,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强化后勤保障能力和水平,推动全局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5.公务接待活动保障节俭高效。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确保接待工作服务到位、礼遇到位。圆满完成芒市各项公务、商务接待、第十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省级初验暨互观互检、省人民政府领导到德宏视察等接待任务。
6.持续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工作。不断提升公务用车的管理水平,高效保障用车。
7.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稳步推进。
8.资产管理监督工作成效明显。
9.财务管理精准规范。
10.后勤保障服务能力不断增强。
11.乡村振兴工作有效开展。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芒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单位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22人。在职实有2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40辆,实有车辆32辆(其中含融资租赁新能源汽车5辆,未纳入资产),空编13辆。空编原因:市公车平台车子年限已久,严重老化,因经费紧张,处置后未得到及时更新购置。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芒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总收入8707096.0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707096.02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1000000元。
与上年9586600元对比减少879503.98元,下降9.17%,主要原因:一是市财政局整体缩减业务费;二是削减低效无效支出,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7707096.02元,其中:本年收入7707096.02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707096.0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8586600元对比减少879503.98元,下降10.24%,主要原因:一是市财政局整体缩减业务费;二是削减低效无效支出,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707096.02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7707096.02元,其中:
基本支出2907096.02元,与上年3286600元对比减少379503.98元,下降11.55%,主要原因:职工工资整体减少;
项目支出4800000元,与上年5300000元对比减少500000元,下降9.43%,主要原因:一是市财政局整体缩减业务费;二是削减低效无效支出。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035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事业运行7075046.28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1948503元、公用经费326543.28元、项目支出4800000元。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95760.49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581.8元,主要用于保障已调离人员职业年金记实。
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63.43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 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社会保险单位缴费支出。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170266.77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支出。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697.01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支出。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47880.24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支出2907096.02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480552.74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26543.28元,包括办公费291000元、工会经费35543.28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0000元,包括生活补助100000元。
项目支出4800000元,其中:房屋建筑物购建0元;办公设备购置300000元;基础设施购置0元;公务用车购置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400000元,包括公务接待费12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00000元、办公费200000元、水费50000元、电费24000元、邮电费100000元、物业管理费300000元、差旅费120000元、维修(护)费100000元、租赁费150000元、培训费20000元、劳务费756000元、福利费9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8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000元;费用补贴100000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芒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4年度无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784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1784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芒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740000元,较上年2600000元减少860000元,下降33.0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芒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0元持平,无变化。预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芒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840000元,较上年1400000元减少560000元,下降4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预计为1240次,预计接待4550人次。
减少原因:一是市财政局实行厉行节约,整体缩减经费,二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控“三公”经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芒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900000元,较上年1200000元减少300000元,下降2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0元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00000元,较上年1200000元减少300000元,下降25%。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2辆(其中含融资租赁新能源汽车5辆,未纳入资产)。
减少原因:一是市财政局实行厉行节约,整体缩减经费,二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控“三公”经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本单位申报项目4个,其中:财政拨款安排3个,涉及金额4800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0个,涉及金额0元;单位自有资金安排1个,涉及金额1000000元。2024年,根据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本单位绩效目标管理实现全覆盖。其中:重点项目1个,涉及金额900000元。重点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如下: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项目:财政资金安排900000元,单位自有资金安排0元,年度预算绩效目标为:一是100%有效保障全市公务出行的公车保障;二是增加非税收入。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3.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预计结转到本年度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教育收费和其他资金的结转资金情况。
6.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7.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8.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指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明确,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全方位”是指将各级政府收支、部门和单位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实施政府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是指在事前、事中、事后各个阶段,将预算绩效管理的理念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完成过程,实现预算和绩效一体化。在预算申请环节,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在预算编制环节,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在预算执行环节,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在预算完成环节,开展绩效评价,并开展结果应用。“全覆盖”是指推动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并延伸至政府投融资活动,不留死角。统筹实施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
10.部门预算是指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11.“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芒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属于事业单位,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元,与上年一致,无变化。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芒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资产总额6378134.79元,其中,流动资产142447.21元,固定资产6202687.5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3300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5848384.63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29750.1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3246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4辆,账面原值914482元;报废报损资产4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12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据。
第二部分芒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芒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详见附表。
二、空表说明
由于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市对下转移支出预算、市对下转移支出绩效目标预算、新增资产配置预算、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故我单位预算公开表中06表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08表2024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9-1表2024年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09-2表2024年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10表2024年新增资产配置表、11表2024年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公开空表。
监督索引号533103003842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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