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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芒市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第二部分 关于编制芒市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说明(含转移支付情况说明、本级汇总的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举借债务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24年政府预算公开表 (见附表)
1.芒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表
2.芒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3.芒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公开到款级)
4.芒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省对下转移支付项目)
5.芒市分地区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预算表
6.芒市本级“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7.芒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情况表
8.芒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到项级)
9.芒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表(省对下转移支付)
10.芒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情况表
11.芒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情况表(公开到项级)
12.芒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表(分地区)
13.芒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表(分项目)
14.芒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情况表
15.芒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情况表
16.芒市2023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余额预算情况表
17.芒市本级2023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余额情况表
18.芒市本级2023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余额情况表
19.芒市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及还本付息情况表
20.芒市2024年本级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提前下达情况表
21.芒市2024年年初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表
22.芒市2024年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23.芒市2024年重点工作情况解释说明汇总表
第四部分 公开空表说明
第一部分
芒市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书面)
——在芒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芒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芒市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提请芒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
一、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及主要工作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更是三年新冠疫情防控转段后经济恢复发展的一年。财政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关心支持下,在全市各预算单位的支持配合下,紧紧围绕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州委“三支柱一标杆”主攻方向、聚焦“五个示范市”建设,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沉着应对不利因素,积极防范重大风险,迎难而上、顶压前行,主动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深挖增收节支潜力,在化危机、闯难关、应变局中顽强拼搏,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一)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1)收入情况。全市完成财政总收入194275万元,比2022年决算数增长(以下简称增长或下降)24.4%,增收3805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9%,完成调整预算的100.9%。其中,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0829万元,增长7%,增收663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8%,完成调整预算的100.8%。
(2)支出情况。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3988万元,增长4.3%,增支13627万元,完成预算的80%,完成调整预算的95.1%。
(3)平衡情况。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0829万元,加返还性收入12765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85924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1878万元,调入资金5544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8191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271200万元(再融资债券转贷收入),上年结余5264万元,收入总计631595万元;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3988万元,加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76653万元,上解支出9524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29万元,支出总计620994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0601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1)收入情况。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4141万元,下降25.5%,减收18567万元,完成预算的40.5%,完成调整预算的102.9%。
(2)支出情况。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7959万元,下降52.5%,减支52968万元,完成预算的41.9%,完成调整预算的67.1%。
(3)平衡情况。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4141万元,加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067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06900万元,上年结余22081万元,收入总计186189万元;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7959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12530万元,上解支出2141万元,调出资金3844万元,支出总计166474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9715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1)收入预算。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700万元,下降66.7%,减少3399万元。
(2)支出预算。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5万元,下降45.7%,减少21万元。
(3)平衡情况。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700万元,加上级转移支付收入2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5万元,收入总计1725万元;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5万元,调出资金1700万元,支出总计1725万元;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1)收入情况。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2372万元,按可比口径增长38.8%,增收11854万元,完成预算的81.9%。
(2)支出情况。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36419万元,按可比口径增长10.2%,增支3363万元,完成预算的95.1%。
(3)平衡情况。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2372万元,加上年结余53148万元,收入总计95520万元;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36419万元,上解支出41722万元,支出总计78141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7379万元。
(二)2023年财政主要工作
1.全力应对财政收入困难局面
2023年,芒市经济遭遇多重因素的冲击考验,税收收入没有新兴支柱产业支撑、非税收入可盘活的优质存量资产资源较少、债务化解压力逐年加大、欠拨上级专款规模居高不下,财政收支矛盾异常突出。面对前所未有的困难局面,财政部门加强形势研判,精准分析跟踪税源,强化非税收入征管,千方百计开源节流,扭降为增,最大努力保障收支平衡。一是按照“依法征收、应收尽收”的原则,通过充分挖掘税收收入增收潜力,实现地方税收收入5.04亿元;二是强化非税收入征管,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以金融机构支持政策为切入点,拓宽融资渠道,千方百计做好供水经营权和林业经营权出让收入工作,实现非税收入5.04亿元。三是加大力度盘活国有资产资源,狠抓国有土地出让,开展非法买卖土地整治,加大土地收储力度,协调外县市归还拖欠芒市占补平衡指标,实现国有土地出让收入4.13亿元;四是优化国有企业产业布局,加快垃圾清运、营养餐、新能源等领域资源配置,把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实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上缴财政收入0.17亿元。
2.持续深化财政支出管控
坚持有保有压,进一步严格财政支出管理,全面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要求,制定《芒市坚持“过紧日子”优化支出结构支持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实施方案》,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持续推进节约型财政建设,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高。一是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压减预算单位公用运转经费,严控资产、设备购置费,切实削减低效无效支出,坚持可支可不支的一律不支,可以少支的坚决少支,将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二是开展全市单位临聘人员统计工作,通过全面掌握全市临聘人员情况,加强对存量临聘人员管理,停止对增加临聘人员的审批,同时对抵边乡镇边境管控值守力量及开支情况开展专题调研,通过研究压减边境管控值守力量和向上级争取更多专项资金支持等方式减轻地方财政负担;三是推行公务仓管理机制,相互调剂办公设备,更好地发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效能;四是从严从紧控制人员福利,采取暂缓发放行政事业单位月发绩效工资、下调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暂缓发放公务员年终绩效考核奖等措施,集中财力优先保障“三保”支出,重点保障各项还本付息、乡村振兴及重点民生支出项目的资金需求。
3.有效化解和防范债务风险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的要求,在确保不增加资金成本的前提下,通过展期、延期、置换、调整偿还计划等方式,兼顾稳增长和防风险需要,统筹偿还债务,合理安排债务规模,规范政府债务管理,“爆雷”风险得到缓释。一是加强到期债务风险预警防控,提前对可能存在偿债逾期风险情况进行预警提示,建立上报机制,在立足自身筹措化债资金前提下,不足部分提前向州级申请调度资金支持,通过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提升库款保障能力,确保不发生债务逾期风险事件;二是按照“一县一策”的要求,研究编制2023年债务风险化解实施方案,建立控制和化解债务长效机制,按照“摸清底数、分类处理、化解存量、防范风险”的原则,通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安排、盘活资产及采取缓释措施全年化解债务风险33.84亿元。
4.强力推进财政金融联动
健全金融风险预防、预警、问责制度体系,构建防范化解长效机制,压实金融机构、各职能部门责任,强化金融监管主体,完善市场化、法制化的风险处置机制,逐步完善政府协调引导、部门联系扶持、金融机构积极服务、企业诚信发展的联动机制,持续做大金融总量,引导更多金融资源聚集;畅通信息共享渠道,引导金融机构参与政府长远目标实施推进、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优化金融环境,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支持市属国有企业发展,加大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力度,支持优势产业发展和产城融合发展,为企业提供有效帮助,提高金融投放精准度。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在财政改革发展过程中还面临一些问题和短板,一是主体税源和资产资源贫乏,财政收入形势严峻;二是欠拨上级专款兑付压力居高不下,上级直达资金等专项资金兑付未能在当年完成预期目标;三是化债资金来源不足,债务风险管控压力凸显。
各位代表,上述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理性应对,并认真听取各位代表的意见建议,采取有效措施,加快经济发展,深化财政改革,强化资金监管,逐步加以解决和完善。
三、2024年预算(草案)及主要工作
(一)2024年预算(草案)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做好经济工作至关重要。为完成2024年预算目标,财政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市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州委“三支柱一标杆”主攻方向、聚焦“五个示范市”建设任务的部署要求,切实扛起财政“核心引擎”的使命担当,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优化支出重点和结构,增强重大任务财力保障,深化财政体制机制改革,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益,完善地方政府债务管控,防范系统性风险,以财政新作为推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024年,全市本级财政收支预算安排建议为:
1.一般公共预算
(1)收入预算。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0000万元,其中:税收收入54000万元,非税收入36000万元。
(2)支出预算。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703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9.9%。
(3)平衡情况。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0000万元,加返还性收入12959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17111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5000万元,调入资金155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29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0000万元,上年结余10601万元,收入总计402000万元;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367035万元,加上解支出6500万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8465万元,支出总计402000万元;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
(1)收入预算。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7864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45.3%,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700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00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1200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6446万元。
(2)支出预算。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8283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72.7%。
(3)平衡情况。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78646万元,加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500万元,上年结余19715万元,债务转贷收入82300万元,收入总计184161万元;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82835万元,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85620万元,上解支出2206万元,调出资金支出13500万元,支出总计184161万元;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1)收入预算。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0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7.6%。
(2)支出预算。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20%。
(3)平衡情况。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000万元,加转移支付收入20万元,收入总计2020万元;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出资金2000万元,支出总计2020万元;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1)收入预算。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9982万元,按可比口径比上年执行数增长3.6%。
(2)支出预算。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9382万元,按可比口径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6%。
(3)平衡情况。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9982万元,加上年结余748万元,收入总计30730万元;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9382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348万元。
(二)2024年财政重点工作
1.收入从“实”抓,突出精准施策扩财源
加强重点企业骨干税源企业帮扶力度,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税源实施动态监控。强化非税收入征管,健全财政资源统筹机制,努力提高土地出让收益,持续盘活存量资金资产。充分发挥财政部门职能作用,最大化争取上级各类补助资金,及时梳理、研究国家有关政策措施,准确掌握政策变化,全面落实减税降费等惠企政策,优化组合产业引导基金、财政贴息、政府采购、融资担保等财政工具,进一步提高资金效益和政策效果。加强财源建设,全力支持招商引资和基建项目建设,推动一批符合区域发展规划的企业和基建投资项目形成新的财源增长点。
2.支出从“紧”过,突出改善民生强保障
充分认识芒市可用财力有限、收支矛盾较为突出的现实,牢固树立长期“过紧日子”思想,持续推进节约型财政建设,坚持“以收定支”,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严控“三公”经费,压减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加强财政库款管理,确保库款保障水平保持在合理区间。始终将“三保”支出摆在最优先位置,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加大对教育文化、社会保障、生态环境等改善民生等重点领域支持力度,兜牢兜实“三保”底线,以政府的“紧日子”换取百姓的“好日子”。
3.预算从“新”编,突出深化改革提绩效
扎实开展绩效管理提升行动,持续推进绩效和预算管理深度融合,提前谋划,突出重点,着力在“统筹、节流、优化、提效、改革”上下功夫,强化财政资金统筹,强化勤俭节约意识,强化预算刚性约束。深入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注重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加大绩效评估、目标管理、运行监控、评价结果运用等环节的建设力度,不断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纵深推进预算一体化改革,严把预算编制、资产配置、政府采购、预算评审等关口,着力规范项目支出预算,优先保障基本民生支出、债务还本付息支出。管好用好专项债券,紧盯中央政策动向,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加强资金项目监管,把好项目资金预算入口和结算出口,合理加快债券资金使用进度,提高债券项目收益率。
4.债务从“严”控,突出持续发展化风险
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切实履行风险防控主体责任,统筹考虑经济周期变化和财政运行等因素,加强对财政承受能力的评估论证和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持续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坚决杜绝新增隐性债务,严防新增政府拖欠企业账款。扎实做好债务结构优化、债务利息降低等工作,统筹资源资金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全力推进存量债务化解,合理控制政府债务规模,跟踪监测债务风险系数,建立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长效机制,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底线。
各位代表,砥砺前行凝壮志,笃定进取铸华章,秉承披荆斩棘的势头,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敢于担当、善于作为,勠力同心、勇毅前行,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扎实做好财政各项工作,为奋力开创百姓富、生态美、产业强的现代化芒市新未来而努力奋斗。
第二部分
关于编制芒市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说明
——2024年1月29日在芒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芒市财政局
2023年,在合理测算下年收入的基础上,根据市委、人大、政府相关决定、决议、意见和工作安排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相关规定,结合各部门提出的收支计划,统筹市本级财力,市财政局编制了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现将一般公共预算编制情况说明如下:
一、预算安排原则
2024年预算收支的安排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履行部门职能的需要为依据。收入预算与经济发展相适应、与财税政策相衔接;支出预算按“保工资发放、保机构运转、保基本民生、保债券还本付息、保到期债务化解”的原则,在安排必保刚性支出后,视财力情况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支出。
二、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力收入为402000万元,其中,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0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65070万元,上年结余10601万元,调入资金155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29万元,一般债券转贷收入20000万元。
(一)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0000万元,下降10.7%(剔除上年供水经营权出让一次性收入2.88亿元,增长25%),其中:税收收入54000万元,增长7.1%,非税收入36000万元,下降28.6%。非税收入下降原因,一是近年来,非税收入主要靠一次性收入支撑,其中2021年取得7个小区公租房经营权一次性出让收入7.6亿元,2022年取得3个小区公租房及供水经营权一次性出让收入3亿元,2023年取得供水经营权一次性出让收入2.88亿元,有力支撑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但随着逐年加大国有资产资源处置力度,可盘活的优质资产资源相继减少,已难以实现非税收入持续增长;二是按上级考核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质量要求,非税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应控制在30%以内,在税收收入规模不得大幅提高的前提下,应适当降低非税收入规模。
(二)上级补助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265070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12959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17111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5000万元。
1.返还性收入12959万元,其中,增值税固定数额返还3638万元;消费税固定数额返还480万元;所得税固定数额返还402万元;增值税五五分享税收返还收入6439万元;其他税收返还性收入2000万元。其他税收返还性收入按上划省级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耕地占用税等三项税收合计超2020年基数5119万元后返还部分。
2.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17111亿元。比上年收入185924万元增长16.8%,增加预期财力增量收入31187万元,其中含国家发行万亿国债支持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上年已收到水利建设项目资金6220万元。
3.专项转移支付收入预计35000万元,比上年收入31878万元增加3122万元。
(三)上年结余和调入资金
1.上年结余10601万元。最终将以上级批复数字为准。
2.调入资金15500万元,其中:调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000万元,调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3500万元。
(四)再融资一般债券转贷收入
再融资一般债券转贷收入20000万元,2023年需偿还一般债券还本资金28117万元,其中:通过争取上级再融资一般债券资金偿还20000万元,市本级预算安排资金偿还8117万元。
三、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力支出402000万元,其中,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7035万元(部门预算安排支出311119万元,上级指定用途转移支付支出20916万元,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支出3500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8465万元;上解支出6500万元。
(一)部门预算经费安排支出情况
本级部门预算经费安排支出311119万元,含人员经费178485万元,公用经费6243万元,业务及配套经费17450万元,专项建设资金安排39271万元,非税收入安排支出14536万元,上年结转支出51524万元,预备费3610万元。
1.人员经费支出178485万元,一是工资及工资附加支出135163万元,其中:在职人员100766万元,离退休34397万元;二是乡镇村社区人员及其他临时人员、遗属补助、助学金等其他人员补助支出19461万元,其中:乡镇各类财政供养人员8951万元(村、社区、小组干部,各类协管员、宣传员,团支部书记,合同制消防员,三支一扶等),各单位聘用临时人员10510万元(含村级动物防疫员、编内聘用临时人员社会保险单位缴费、保安工资、原聘村干部补助、乡村医生、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人员等,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遗属生活补助、高龄老年人保健补助、百岁以上老年人长寿补助、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救助供养、学生助学金、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补助、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教育帮扶补助、农村困难党员补助、两案人员生活补助等);三是住房公积金6419万元;四是预留人员经费6742万元,其中,抚恤及安葬费1500万元,职业年金“退一缴一”单位缴纳部分5126万元,提前退休人员住房公积金116万元;五是预留工资增加10700万元,其中:事业人员考核奖励7000万元,行政人员考核奖励1700万元,预留2024年工资增长2000万元。
2.公用经费支出6243万元,按定额标准测算的各单位公用经费为6000万元,离退休公用243万元。
3.业务费及配套支出17450万元,含社会保障配套资金,农房火险、收戒人员伙食费等业务费14764万元;村组办公经费及三资管理办公费、老干部党支部补助、乡镇党建工作经费等2686万元。
4.专项建设资金39271万元,会议费、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基金、全市专项扶贫资金等其他切块资金5000万元,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3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1000万元,教育专项资金2510万元,交通公路管理专项资金1000万元,农业发展600万元、水利建设1500万元,城市环卫建设及运行费用2800万元,发改边境疫情防控低压电力保障项目及智慧社区网格化治理试点项目500万元,国有资产处置成本及粮食风险基金1146万元,税务征管业务经费400万元,其他部门专项建设支出1181万元,一般债券到期利息16334万元,预留全市切块资金5000万元。
6.非税收入安排支出14536万元,根据各单位预计2024年收取非税收入情况核定成本性支出。
7.上年结转支出51524万元,其中根据年末结算单上年结转支出应为10601万元,为兑付历年累计结转上级专项资金本级财力增加安排支出40923万元。
8.预备费3610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40条规定中:“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设置预备费”。预留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二)指定用途转移支付支出
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20916万元,用于上级下达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等具有指定性用途的支出安排。
(三)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支出
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5000万元,对应安排支出35000万元 。
(四)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
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8465万元,其中:偿还2024年度一般债券转贷资金到期本金28117万元,比上年一般债券还本支出30757万元下降8.6%,通过争取上级再融资一般债券资金偿还26000万元,市本级预算安排资金偿还4757万元。偿还向国际金融组织借款还本支出348万元。
(五)上解支出
上解支出6500万元,含税务、安全局、审计、法院、检察院、监察体制等上划部门经费固定上解5573万元,预留其他上解支出927万元。
(六)收支预算平衡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力收入402000万元,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7035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8465万元,上解支出6500万元,收支相抵,预算收支平衡。
四、“三保”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2024年,芒市“三保”预算安排支出185488万元,占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50.5%,其中:保工资支出138247万元,保运转支出8967万元,保基本民生支出38274万元。
五、芒市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增减变化说明
2024年芒市“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51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24万元,公务接待费24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124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37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869万元)。与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505万元相比,增加12万元,增长0.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增加14万元,增长140%,增长原因为充分发挥芒市国际口岸机场以及产业集群发展优势,聚力以园兴工、开放兴边发展目标,推动芒市与缅甸曼德勒市、仰光市建立友好交流合作关系,以芒市直飞曼德勒、仰光航线为契机,通过访问交流促进双方在文化、教育、旅游线路开发等方面的合作,实现双方资源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公务接待费与上年持平,主要是各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落实坚持“过紧日子”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完善相关制度,厉行节约,严控支出,有效地控制行政成本,根据目标控制数,减少不必要的开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2万元,下降0.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减少1万元,下降0.3%;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1万元,下降0.1%)。公务用车购置费下降原因为今年购车单位较上年有所减少;公务用车运行费下降原因为严格落实坚持“过紧日子”要求,车辆维修费预算相比上年有所下降。
六、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一)均衡性转移支付支出预算。是根据省财政厅2024年均衡性转移支付预告数26710万元和《云南省对下均衡性转移支付办法》规定,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重点用于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和推进“三农”、教育、公共卫生、社会保障等各项民生支出的原则进行编制。预算安排用于人员工资支出25810万元、运转经费支出500万元、公益性项目配套支出400万元。
(二)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转移支付支出预算。是根据省财政2024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奖补资金预告数14141万元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办法的通知》规定,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支出”目标和保障县乡公共管理和基本公共服务,落实上级出台各项民生政策的基本财力需要,逐步消除县级基本财力缺口的转移支付资金的原则进行编制。预算安排全部用于人员工资支出。
(三)生态转移支付支出预算。是根据省财政厅2024年生态转移支付预告数3125万元和《云南省生态功能区财政转移支付实施办法》规定,“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必须用于保护生态环境和改善民生”的原则进行编制,预算安排用于节能环保支出1500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1625元。
七、举借政府债务说明
芒市2024年新增专项债券资金预算0万元。
八、有关数据说明
由于预算年度与人代会召开时差的关系,在编制预算草案和报告期间,省、州、县三级财政正处于对账调整期,因此,《芒市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中“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2024年上年结余”的有关数据,均为快报数。
附:部分名词解释
一、转移支付
是指货币资金、商品、服务或金融资产的所有权由一方向另一方的无偿转移。转移的对象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实物。财政转移支付主要是指财政资源(资金)在各级政府间的无偿转移,包括横向转移和纵向转移。现行政策将转移支付分为无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一般性转移支付)和有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专项转移支付)两类。
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预算中必需的建设投资的部分资金,可以在国务院确定的限额内,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举借债务的方式筹措。举借债务的规模,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每年全国地方政府债务新增限额和总限额,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批。每年各地地方政府债务新增限额和总限额,由财政部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的限额内提出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下达各省级人民政府,并向社会公开。省级人民政府依照国务院下达的限额举借的债务,列入本级预算调整方案,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市县级政府确需举借债务的,依照省级人民政府下达的限额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同级人大常委会批准,由省级人民政府代为举借。省级财政部门在批准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内,合理搭配债券期限,安排债券发行兑付。
三、地方政府综合债务率计算公式
(一)综合债务率=全口径债务余额÷综合财力
(二)综合财力=一般公共预算财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力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力=本年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调入资金+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上解上级支出-调出资金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力=本年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调入资金-上解上级支出-调出资金
四、“三保”支出保障范围
(一)保工资包括:国家出台的基本工资、规范后津贴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行业性津贴、乡镇岗位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等7项,随工资计提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职业年金等6项;以及省级按中央政策出台并报中央备案同意的改革性补贴、公务交通补贴等。不含临时聘用人员支出、绩效奖励。
(二)保运转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定员定额公用经费、离退休公用经费、公务用车经费、工会费等,不含为开展特定工作、实现特定目标而安排的一次性、阶段性专项经费。
(三)保基本民生包括:国家及省级核定并纳入基本民生政策的事项,包括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村级支出等39项民生项目。
第三部分
2024年政府预算公开表 (见附表)
第四部分
公开空表说明
一、2024年芒市政府预算公开表格中,表5-6“芒市2024年年初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表”数据为空:主要是芒市2024年无年初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所以公开空表。
监督索引号53310303000010111
[附件: 芒市2024年政府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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