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财政局

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浏览量:5145    作者: 日期:2023/10/19

监督索引号53310300363701000

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芒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市政务服务管理机构和公共资源交易机构的通知》(芒编〔2011〕26号)精神和芒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下达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人员编制的通知》(芒编〔2012〕32号)精神,成立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为挂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正科级行政机构。主要职责:

1.拟定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和政务服务机构内部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提供本市政务咨询服务,协调督办中心政务窗口各类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审批、反馈。

3.负责中心政务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监督和考核工作,受理、交办、督办中心政务窗口行政效能投诉。

4.负责提供有关行政许可事项及政务服务事项的带领代办服务。

5.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6.芒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主要职责

1)办理进场交易登记、招标申请、投标报名等相关事务;

2)办理统一发布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包括招标公告、采购公告、出让(挂牌、拍卖)公告、中标(或交易结果)公示、交易活动不良行为记录等;

3)办理开标、评标、定标等相关事务,为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场所和服务;

4)办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情况证明、统计、分析等事务,为公共资源交易各方提供信息、咨询和服务;

5)办理工程直接发包、定向采购及其他公共资源交易业务的相关手续。

6)建立、管理、使用和维护市级统一的综合性评标专家库;

7)建立、管理和维护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场所、设施和日常交易秩序;

8)负责对进驻市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服务;

9)负责对招标代理机构的交易行为进行监督和规范;

10)指导乡镇一级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政务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全市现有1个市级政务服务中心,总面积为6000余平米。全市13个乡镇、农场、勐焕街道设有便民服务中心13个,村(社区)级便民服务站121个,1775个村民小组代办服务点,1162名代办员开展为民服务。目前,全市政务服务实体大厅共进驻行政事业单位33个中介(照相、复印、测绘、翻译2家、刻章2家)和其他机构(农行、供排水公司、供电局)10家,进驻窗口工作人员200人,进驻依申请办理的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598个主项、1096个办理项,进驻率达93%。

2.重点改革领域不断深化。一是持续推进行政审批清单化、标准化。梳理编制《芒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印发《芒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芒政发〔2022〕15号),涉及市级单位13个、事项64项;其中,涉及直接取消5项、改由申请人自主决定是否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完成9项、保留由申请人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的24项、保留由审批部门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的技术性服务事项26项。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为,持续做好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工作。梳理编制《芒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印发《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芒政办发〔2022〕31号),清单层级涵盖市、乡两级,共承接行政许可事项246项,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二是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对照《云南省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20年版)》所列的政务服务事项,对设定的各类证明材料进行全面清理,经过清理,我市共清理证明事项638项(其中涉及乡、村72项),取消证明材料42项、保留证明材料22项。三是全面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为解决行政审批过程违法违规开展中介服务的问题,切断中介服务利益关联,破除中介服务垄断,坚决整治“红顶中介”,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中介行为,编制《芒市中介服务事项目录》,全市涉及13个市级单位共64项中介服务事项。

3.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全面落实《德宏州营商环境提升十大行动》、《芒市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以全链条审批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场所标准化建设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整个中缅友谊馆大楼内部整体布局重新规划部署(改扩建),总建筑面积13263.26㎡,本次涉及改造建筑面积6090.84㎡。项目建设投资约1551万元,资金筹措由州市两级财政拼盘。项目于2021年12月19日正式开工,目前项目已接近收尾工作。待完工后,全市政务服务事项将实现应进必进。二是积极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办理。按照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要求,持续做好“一部手机办事通”宣传推广应用工作,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指尖办”。截至目前,“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市乡两级网上大厅已全部设置完成并上线,累计建立510个账号,网上大厅累计入驻事项1188个,网办率为99.82%,政务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事项比率99.64%。“一部手机办事通”累计完成法人注册14588个,自然人注册136781个,累计办件255204个。继续推进统一身份认证、统一申办受理系统建设。三是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一窗通”服务窗口。严格落实国务院、省、州关于压缩开办企业时限的要求,会同市场监管局、税务局等6个部门,强化部门职责和协调联动,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为企业开办提供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办结服务,开办企业时限由原来的2个工作日压缩至1个工作日办结。四是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项目综合服务窗口”。整合住建局、发改局、综合执法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一窗式办理,实现工程建设项目从备案到验收全流程一窗式办理,社会投资一般性建设项目由过去120个工作日压缩至80个工作日办结,减少7个审批环节,减少收取材料9项;有效解决了申请人在各单位办事来回跑、反复跑的情况,实现了工程建设项目一窗式办理,最多跑一次。五是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积极开展“好差评”宣传推广运用工作。投入26.22万元资金,购置了114台“好差评”评价器,安装在各个接件窗口,实现进驻部门全覆盖。截至目前,全市“好差评”受理办件132181件、评价总数130390件、评价率为98.65%、好评率为100%。六是持续优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提升服务效能。芒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认真贯彻落实限时办结,提升服务效能和群众满意度。在受理项目交易信息(不含退还保证金信息)时,应坚持“即时受理”原则,最长不超过1个工作日完成核验。因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交信息有误或其他招标采购人自身原因,需退回或自行撤回修改的,以再次提交时间起计算受理服务时限。在受理退还投标保证金信息时,经核验符合退还条件的,交易管理核验人员及时受理,最长不超过半个工作日完成核验,中心财务人员在收到推送信息后,需在半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系统内可以直接提交退还保证金的不得要求提交纸质的保证金退返表。交易管理局或交易中心项目跟踪管理工作人员,要提高站位主动服务,在进场项目开标结束后及时提醒代理机构,依照法定时限提交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重点提醒招标代理机构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成交公告)结束即时提交退还未中标(成交)人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后在2个工作日内将中标通知书、合同上传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并提交退还中标人(成交供应商)投标保证金。产权交易项目(土地、矿产、国有资产项目)在招标拍卖挂牌活动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4.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断优化。严格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市场公开交易、交易规范运作、运作统一管理”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阳光交易、规范管理、依法办理”的服务宗旨,严格执行公共资源交易有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芒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实现了“应进必进”,平台之外无交易;进一步优化“一网三平台”,实现了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认真落实“放管服”和“减证便民”要求,进一步精简优化交易流程,实现了“一表申请”、“一网通办”,全面实现了“网上办”、“一次办”和“不见面办”目标,让数据多跑路,人员少跑腿,大幅提高工作效率;坚持工程建设州内异地评标常态化及远程异地评标专家抽取“双随机”常态化;行政监督系统具备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全过程在线监督功能,实现电子化交易项目“一项一档”,各类交易行为动态留痕,全过程可追溯;交易中心配合业主单位、行业监管部门和纪检部门做好举报受理、调查处理、反馈工作,依法向社会公开,并开通了公共资源交易线上投诉质疑窗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保障公共资源交易更加阳光透明。2022年,芒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率100%、在线开标率100%、工程建设远程异地评标率100%。1-10月共完成交易项目168项,实现交易总额100645.83万元,节约资金1896.22万元,增加收入3.32万元。政采云平台完成交易567笔,交易额1183.93万元,节约资金91.34万元,商品上架审核1174件,目前入驻企业共202家;2022年完成异地评标共206项。

5.为民服务成效显著。2022年,全市政务服务共受理行政许可事项450726件,实际办结450237件,其中现场办结408146件,办结率为99.89%。公共资源交易共完成进场交易项目168项,实现交易总额100645.83万元,节约资金1896.22万元,增加收入3.32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务监督股、电子政务信息技术股、行政审批改革股、投资审批股、建设审批股、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股、政策法规股、股所级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所属单位0个。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事业人员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离退休人员1人(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详见附表。

二、空表说明

由于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故我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GK0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GK09公开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5881634.8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881634.81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519817.52元,增长34.8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519817.52元,增长34.84%;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持平,无变化;事业收入与上年持平,无变化;经营收入与上年持平,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其他收入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总收入增加主要原因:政务服务场所标准化建设项目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5881634.81元。其中:基本支出3701102.49元,占总支出的62.93%;项目支出2180532.32元,占总支出的37.07%;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519817.52元,增长34.8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2210.03元,下降1.13%;项目支出增加1562027.55元,增长252.55%;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持平,无变化;经营支出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其他支出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总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政务服务场所标准化建设项目资金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701102.49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2210.03元,下降1.13%,主要原因:预算执行不到位。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072448.34元,占基本支出的83.0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28654.15元,占基本支出的16.9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80532.32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62027.55元,增长252.55%,主要原因:政务服务场所标准化建设项目资金加。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办公费、电费、维修维护费、专用材料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大型修缮等费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81634.8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1519817.52元,增长34.84%,主要原因:政务服务场所标准化建设项目资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383884.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54%。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资本性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4929.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1%。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3.卫生健康(类)支出32886.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6%。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4.住房保障(类)支出16993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9%。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元,支出决算为91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912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912(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元,支出决算为91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1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6%。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以厉行节约为原则,减少公务接待。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314元,增长52.5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14元,增长52.51%。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2022年州政府发文我局接待省政府办公厅调研组一行11人,因人数较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年未开展此项工作。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2022年州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调研组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28654.15元,比上年增加62658.2元,增长11.07%,主要原因:邮电费的增加是因为办证大厅增加了进驻窗口,公务接待费增加是因为州政府发文我局接待省政府办公厅调研组一行11人,人数较上年增加,专用材料费增加是因为结算2021年和2022年疫情防控物资费用、其他交通费用增加是因外出学习增加,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是因为结算2021年和2022年广告宣传等费用。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公务接待、专用材料费、劳务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资产总额20983857.15元,其中,流动资产5272540.15元,固定资产1571131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957979.0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7952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8725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8725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8725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开展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为优,项目支出自评1个,评价金额2180532.32元。其中:评价结果为优1个,良0个,中0个。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公开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公开各部门(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政府采购: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依法在规定范围内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以公开招标为主要采购方式。

政府性基金: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的发展。

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并依据具体工作内容编制的年度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10300363701111

  [附件: 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20231018125912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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