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财政局

芒市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浏览量:4929    作者: 日期:2023/10/19

监督索引号53310300676301000

芒市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芒市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芒市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全市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解难帮困、服务管理等方面的法规政策。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离休退休干部、复员干部、退行士官(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待遇保障工作

3.负责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企业军转干部、就业退役军人的服务管理、政策咨询和信息服务工作。

4.组织实施就业技能和个性化培训,帮助退役军人解决在就业时遇到的有关问题;负责计划分配、自主择业军队转业部、随军随调家属的工作安置、户口迁移、子女就学;协调退役军人的就业培训、创业扶持等工作。

5.负责全市退役军人解困维稳工作,认真做好信息采集、数据维护、来信来访等工作。

6.按时做好专项资金预算以及各类专项资金的发放;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人员的住房、医疗、丧葬、抚恤等社会保障工作。

7.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烈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家关于参战退役军人优待政策。

8.组织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和宣扬最美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及落实工作。

9.负责烈士陵园、军人公墓的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市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承办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

10.职能转变。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体系,协调各方力量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11.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党的领导全面加强。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于退役军人和双拥工作之中,深刻把握退役军人和双拥工作面临的新课题新要求,不断健全党委统一领导、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牵头抓总、地方和军队相关部门支持配合、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认真学习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退役军人工作政策制度改革方案》《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意见》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州、市工作要求全面贯彻执行,推动退役军人和双拥工作高质量发展、全州退役军人工作会议部署要求,深入开展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推进全市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团结动员干部职工坚定不移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促进退役军人事务各项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同时加强军地横向沟通协作、纵向贯通对接,汇聚军地双方资源,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作用,主动履职尽责,强化协作配合,共同推动全市“十四五”退役军人服务和保障规划落实落地。

2.制度机制更加完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关于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的方针政策,按照“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有保障”的五有标准,在规定的时间内建立完善市、乡、村三级全覆盖的服务保障体系。认真做好服务体系建设。截至2022年12月,建成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1个,乡镇级退役军人服务站13个,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121个。以工作运行规范、职能作用发挥、综合保障到位为原则,规范了硬件标准和软件制度,建立完善办事制度、办事流程、创业扶持、权益保障等工作,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形成了退役军人有困难找服务中心,有问题找服务站的网格化管理体系,打通退役军人服务的“最后一公里”。确定1个市级、13个乡级、服务站作为样板试点先行创建,辐射带动全市各地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创建规范提升。2022年继续完善“枫桥式”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全市13个乡镇(街道、农场)创建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站,均按照“枫桥式”标准建设完成。依法依规推动“兵支书”进“两位”班子,组建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充分发挥退役军人作用,夯实退役军人体系人员保障。全市共121个村、社区,其中14个村党组织书记由退役军人担任,“兵支书”占11.6%;村、社区“两委”成员817名,其中兵委员(含"兵支书"60名,占7.3%。工作运行体系不断健全,建立健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有关部门、军地各方密切配合的联动机制,协调市人武部向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机构派驻军队人员并兼任副局长。

3.重点工作创新发展。一是高效完成士兵安置。完成符合政府安置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工作安排。在安置工作中坚持妥善安置、合理使用、人尽其才、各得其所的原则和公开公平公正的“阳光安置”机制,通过双向选择、自愿为主的安置办法,让69名退役士兵、2名转业军官得到妥善安置;接收自主择业干部283人,按规定落实好逐月领取退役金发放工作。开展“送政策、进军营、畅安置”政策宣讲活动,举办退役军人、随军家属创业培训,推动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延续,退役军人享受税收优惠51户次,减免税费1490500元,营造了全社会支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良好氛围。二是优抚政策落实情况。领取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严格按照退役军人事务部下发文件标准执行,按月及时发放到位,确保优抚对象合法权益,没有违规违纪现象。认真落实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工作。三是为推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充分发挥退役军人人才资源优势,展现退役军人“退伍不褪色、退役不退志、续写新风采”的精神风貌,连续四年推荐退役军人参加云南省退役军人“建行杯”创业大赛,并获得铜奖、优胜奖及第二名的优异成绩。组织退役军人线上线下招聘5场次,35名退役军人达成就业意向;55名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退役士兵、随军家属参加全市退役军人、随军家属创业培训班;协调芒市工业园区、芒市公安局等企事业单位招聘用人情况共发布各类就业岗位信息2450个。四是两保接续稳妥推进。完成150名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办结率100%,养老保险单位部分补缴资金2190000元。五是着力抓好烈士褒扬。按照《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规定,进一步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深入开展英烈事迹发掘整理,加强英烈文化研究,加大宣传、陈展工作力度,广泛组织开展纪念祭扫活动,提升服务水平,充分发挥省级烈士纪念设施在传承红色基因、缅怀英雄烈士、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芒市烈士陵园被命名为州级烈士陵园和省级烈士陵园。全力做好烈士陵园维修保护工作,组织落实清明祭扫服务、9·30烈士纪念和疫情防控工作,倡导文明祭扫,规范组织纪念活动,截至2022年9月30日,已组织烈士陵园祭扫258批5850余人次,编撰完成《芒市革命烈士名录》。六是加快推动优待证申领发放。安排部署到位。制定印发《中共芒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建档立卡和优待证申领有关工作的方案》,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工作任务、工作措施、完成时限,确保工作闭环推进。宣传发动到位。通过在媒体发布申领通告,明确建档立卡采集时间、采集对象、优待证申领对象、提交材料、审核程序等,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办理知晓率,确保符合申领对象人人皆知。优化优待证发放流程。结合优待证的综合功能,芒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认真研究优待证发放流程,并对各流程进行优化。和合作银行对接研究,让合作银行进驻优待证发放现场,让服务对象,领到优待证后在现场就能进行激活,让服务对象少跑腿。至今,全市已建档7450余人,完成申领6541余人。

4.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情况。按照省、州、市关于做好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工作相关会议精神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芒市退役军人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工作方案》《芒市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局重点人员化解方案》《芒市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局重点人员稳控方案》。坚持把退役军人信访维稳工作摆在最重要位置,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层层扛实责任,传导压力,通过规范信访流程、强化信访督办,努力把矛盾和问题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建立市、乡、村三级风险监控上报及矛盾化解机制,进一步做好退役军人事务领域风险防范和信访稳定工作,全力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二是坚持重点管控,抓好信访维稳。针对退役军人信访矛盾突出,各种利益诉求交织,矛盾隐患聚集问题,我局加强隐患排查、重点管控、信访值班,重要节日、敏感时期坚持24小时值班,坚持“零报告”制度管理,及时掌握重点人员、重点事项信访维稳情况信息,确保关键时刻不失控,不缺位。三是坚持综合施策化解。全面贯彻“三到位一处理”要求,对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涉及违法的依法处理到位。针对涉及退役军人缠访闹访必须严格重复访按照“一个矛盾、一个领导、一套班子、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五个一”工作要求,落实矛盾调处责任制度,强化调处责任落实。四是严格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制。加强政策法规宣传力度。坚持政策底线,实行“一案一策”工作专班管理,积极处置信访突出矛盾。严格落实信访案件包案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实施销号管理制度,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劲头、合理诉求未解决不销号。2022年共受理信访件22件,已办结22件,办结率100%,接待来访45人次45件,办结率100%。五是着力解决退役军人困难问题。针对退役军人信访矛盾突出,各种利益诉求交织,矛盾隐患聚集问题,加强“大走访”调研,主动下沉发现问题,并帮助解决,进一步落实困难退役军人解困帮扶工作,3年共解决涉及“生活难、医疗难、住房难”的困难退役军人512人次,发放解困帮扶补1495000元。目前,我市在特殊敏感时期,退役军人特殊群体中无重点人员失控现象发生,无群体性事件发生,无赴省进京“非正常”上访发生。

5.退役军人作用有效发挥。为加强思想政治引领,讲好退役军人故事,我市开展了2022年“最美退役军人”“最美拥军人物”选树宣传活动,通过选树优秀退役军人和拥军人物、单位典型,在展现退役军人风采,激励广大退役军人退伍不褪色、建功新时代的同时,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尊崇军人职业、尊重退役军人”的浓厚氛围,汲取前行力量、传承优良作风,勇担光荣使命、激昂奋进姿态。积极参加疫情防控工作,特别是在两年多的边境疫情防控工作中,退役军人尽锐出战,全市退役军人积极参加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组建成立退役军人抗疫先锋队,以实际行动践行“若有战、召必回的”忠诚品格。

6.双拥工作成效明显。近年来,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州退役军人事务局的关心指导下,芒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双拥工作的重要论述,始终坚持把双拥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各级干部政绩考核范围、和全民教育内容,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每年召开党委议军会、军政座谈会、双拥专题会议,进一步凝聚军地协同双拥合力。坚持把双拥工作基础工程,“大国防”基石不断稳固。坚持把双拥工作重点工程,“大融合”布局稳步推进。坚持把双拥工作系统工程,“大支前”力量全面壮大。坚持以退役军人事业为重要支撑,全面夯实双拥工作基础。一是常态走访慰问部队。严格落实重大节日慰问,党政军领导班子带队开展走访慰问,平常经常性走访制度,常态化组织开展退役士兵返乡“六个一”系列活动、“八一”座谈联欢、送立功喜报、挂光荣牌匾等活动,不断丰富官兵精神文化生活。一年来,走访慰问驻芒部队、抗疫一线部队和明兵110次,发放慰问金、慰问品750000元,慰问烈士遗属25户,发放慰问金15000元。慰问立功受奖军人家庭35户发放慰问金3.5万元。二是深度宣传,拥军家喻户晓。建成军民共用“强边路”“富民路”300多公里。卫生系统、花园、景点等公共场所军人服务标志、国防教育广告牌应设尽设。投资3530000元成功将芒市烈士陵园打造为集烈士褒扬、传统教育于一体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阵地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驻军开展国防教育,派员上军事课、军训、国防竞赛3场次、国防教育10场次、英模教育5场次、双拥专题宣传10场次,创作发行《双拥共建之歌》《双拥城故事》歌曲,提升双拥文化新格局。三是主动作为,党政倾情服务。严格落实双拥工作军地协调“双清单”机制,协调解决驻训部队用电、训练需求。出台军人子女教育倾斜政策,帮助现役军人子女入学入托。全面整治部队营区周边环境污染推动美丽军营建设,军地团结基础不断夯实。四是践行宗旨,展示子弟兵风采驻芒在脱贫攻坚、边境管控、维稳处突、抢险救灾、文明创建等方面主动作为,共参加公益事业44项,参加抢险救灾81次,抢救转移群众12304人。五是军地联合服务筑牢抗疫防线。大力发扬好伟大抗疫精神,组建退役军人抗疫先锋队,1250余名“最可爱的人”奋战在抗疫一线,用实际行动带动激发群众守边固防主动性,共同筑牢军民融合强边固防安全屏障。六是行业拥军提质升级。秉持“涉军优先”工作理念,经常性开展送法律知识、送文艺演出到军营活动,积极为军人军属设立法律援助站,服务行业、窗口单位、公共场所和交通要道开设“绿色通道”、悬挂“军人优先”“军人免费”标志、设立双拥宣传牌。七是企业拥军活力迸发。积极探索建立“一条街、一个镇、一座城”的双拥模范城建设新路子,让部队官兵和退役军人在生活、旅游、度假等方面感受到尊崇、优待、优先。截至目前,已有240余家企业主动与市双拥办签订《双拥模范城合作共建单位》参与合作共建。八是群体拥军遍地开花。“全国爱国拥军模范”赵淑芬(已故)持续30多年慰问部队,带出一个由300多人组成的拥军小组形成群众拥军常态化,倾注亲情为官兵排忧解难。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和安置股、优抚股、双拥股、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市烈士褒扬管理所(与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合署办公)。所属单位0个。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芒市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所属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芒市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芒市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表详见附表。 

二、空表说明

由于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故我单位部门决算公开表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23435500.8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435500.80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796004.77元,下降7.1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988057.23元,下降4.05%;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持平,无变化;事业收入与上年持平,无变化;经营收入与上年持平,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其他收入减少807947.54元,下降100%。

总收入减少主要原因:2022年减少烈士陵园项目工程。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23478920.80元。其中:基本支出7901867.06元,占总支出的33.66%;项目支出15577053.74元,占总支出的66.34%;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799861.17元,下降7.1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6449.81元,增长0.85%;项目支出减少1866310.98元,下降10.7%;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持平,无变化;经营支出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其他支出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总支出减少主要原因:2022年减少烈士陵园项目工程。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芒市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901867.06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6449.81元,增长0.85%,主要原因: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抚恤金和生活补助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959567.23元,占基本支出的88.0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42299.83元,占基本支出的11.9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芒市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577053.74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866310.98元,下降10.7%,主要原因:2022年减少烈士陵园项目工程。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435500.8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2%。与上年相比减少988057.23元,下降4.05%,主要原因:2022年减少烈士陵园项目工程。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869001.6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58%。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优抚对象各类补助、抚恤金,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退役安置费用,烈士陵园维修维护等;

 2.卫生健康(类)支出456693.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5%。主要用于优抚对象医疗费助缴和医疗费用报销;

 3.住房保障(类)支出10980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7%。主要用于在职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5357.6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1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3717.64元,占总支出决算的89.3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64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6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64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5357.6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1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3717.6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3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4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8%。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751.55元,下降10.2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269.55元,下降8.4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82.00元,下降22.71%。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年未开展此项工作。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主要用于芒市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局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我单位双拥工作和服务体系建议交流学习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芒市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99379.83元,比上年减少391403.91元,下降30.32%,主要原因: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因财政困难无法支出有不同程度的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芒市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总额804370.30元,其中,流动资产135197.30元,固定资产545173.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24000.0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1920.08元,其中流动资产21920.0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芒市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73756.6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7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420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2586.64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73756.64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开展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为优,项目支出自评4个,评价金额1463890元。其中:评价结果为优4个,良0个,中0个。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GK12-GK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芒市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公开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公开各部门(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政府采购: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依法在规定范围内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以公开招标为主要采购方式。

政府性基金: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的发展。

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并依据具体工作内容编制的年度经费支出。

优抚对象:是优待对象和抚恤对象的统称。根据我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服现役或者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以及复员军人、退伍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统称为优抚对象,按规定享受抚恤优待。

 

监督索引号53310300676301111

  [附件: 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231013101827143
 

文章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