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财政局

中国共产党芒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浏览量:1482    作者: 日期:2023/10/18

监督索引号53310300321301000

产党芒市委员会线工作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主要职责

研究统一战线的理论和重大的方针政策,组织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提出开展统战民宗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建议;研究贯彻党领导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落实中央关于发挥民主党派人士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的工作;支持、帮助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做好台胞台属的有关工作;做好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少数民族人士,宗教界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和归侨的工作。民族工作,民族宗教事务,民族经济发展,民族稳定维护工作等,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的相关职责,指导全市民族工作,促进民族宗教政策在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有关领域的衔接和实施;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坚持党对统一战线的集中领导。一是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推进中央、省委、州委统战部长工作会议精神的宣传贯彻落实,扎实做好统战成员的团结引导服务工作。二是规范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议事规则,形成新时代统战工作的强大合力。三是落实统战工作党委主体责任。坚持落实统战工作“四个纳入”,坚持市党政主要领导带头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统一战线政策法规。

2.着力推动多党合作事业。一是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认真落实向党外代表人士通报党委政府重大发展思路、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征求意见等,畅通党外代表人士参政议政、建言献策渠道。二是加强对党外代表人士思想政治引导。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等培训活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外代表人士数据库建设;加大党外代表培养选拔使用力度。三是推动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充分发挥德宏州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芒市分会、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站、实践创新基地的平台作用,加强教育引导,加强团结服务,创新开展活动,把广大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紧密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四是加强民营经济领域统战工作。加强民营经济思想政治建设和民营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积极引导民营经济人士自觉投身社会公益慈善事业,引导民营经济人士助力乡村振兴工作;支持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切实帮助企业解决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面临困难问题;将中缅边民联欢大会纪念馆、罗志昌革命史实陈列室挂牌为民营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基地,为民营经济人士搭建起培根铸魂的重要平台;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良好的营商环境。五是扎实推进归国留学人员统战工作。强化对归国留学人员的教育引导;支持归国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帮助解决他们创新创业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当好广大留学人员的“娘家人”。

3.着力做好民族工作,持续巩固边疆民族团结大好局面。一是抓好“党的领导”这个核心,高位推动创建工作。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纳入党委政府议事日程,进一步凝聚共识、形成合力、压实责任;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作为党委、政府的重要政治任务,开展中华民族共同体教育线上线下宣讲237场次、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党日70场次,举办主题班次14期,召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研讨会1场次。二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载体不断丰富。通过灯杆广告、公交站台、公共场所、建筑外立面、出租车、显示屏等载体加大中华民族共同体宣传教育,创作民族团结之歌《同心美》,制作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成效增刊、芒市文艺“民族团结”特刊,制作《芒市这十年、谱写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篇章》宣传片,制定芒市民族团结进步公约。实行“互联网+”“融媒体+”宣传不间断,党校线上线下教育不停课,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有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建成使用芒市景颇族博物馆、德昂族故事文化长廊,积极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命运与共、生死与共”的共同体理念,“五个认同”的思想和行动自觉不断增强。三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制度保障不断健全。起草印发《建设沿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实施意见》《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党日活动方案》等工作机制,不断探索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芒市新实践,为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铺垫坚实的制度保障。四是扎实开展“民族团结月”系列活动。组织全市统战对象,收听收看党的二十大开幕会实况直播,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助力芒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为主题,召开芒市第四十个民族团结月座谈会。组织全市领导干部开展党的民族政策法规知识测试、民族法规的学习和宣传活动,发放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品8000份,进一步加强全市党的民族政策法规知识知晓率,营造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良好工作氛围。

4.全力推进芒市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工作。紧紧围绕“基础牢、产业兴、环境美、生活好、边疆稳、党建强”六个目标,编制完成了8个抵边行政村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一村一方案”,建立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项目库,共编报项目616个,计划总投资3.8604亿元。截至本月,芒市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共实施项目109个,总投资1.18亿元,其中:2021年共申报实施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项目68个,总投资3069万元,已完工67个,未完工1个(芒海九年一贯制学校运动场项目),支出资金1222万元,支出率39.9%。2022年度上级下达标注用于边境小康村建设资金11868.59万元,实际用于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8758.59万元,实施项目41个,已开工37个,开工率90.24%,已完工14个、完工率34.15%,拨付资金4674.89万元,拨付率53.37%(全州平均43%、陇川58%、瑞丽54%、盈江30%)。

5.按照“应纳尽纳”的原则,组织4个抵边乡镇编制申报2023年乡村振兴局项目库项目63个,其中:产业发展项目32个,乡村建设项目19个,乡村治理项目11个,三保障项目1个。现已按入库程序报送至乡村振兴局,下一步将提交市级评审。以上编制的乡村振兴项目中,涉及2023年指标的项目有8个,其中:污水治理项目4个,农村垃圾治理项目4个。因涉及衔接资金负面清单,纳入小康村建设项目库的项目3个,一是农村垃圾清运车购置项目,计划投资604万元;二是户厕改造项目缺口资金200万元;三是8个示范点打造项目,计划投资1600万元。

6.着力加强宗教工作。宗教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全面提升。一是“五进”宣传基本覆盖。大力开展全市223个宗教活动场所“五进”宣传教育,芒市宗教界自觉拥护党的领导。二是坚决守住“五无”底线。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确保宗教领域无疫情发生。三是继续做好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活动,加强互联网宗教舆情监测和处置,强化正面宣传引导,加强基督教私设聚会点的排查整治。四是规范管理宗教活动场所。提出“城区示范、乡镇规范、小组达标”的建设目标,以菩提寺、五云寺为示范,打造芒市“五进”宗教活动场所升级样板。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1.办公室;2.监督检查股;3.政策法规股;4.党外干部管理、党派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股;5.经济文化教育发展股;6.宗教事务股;7.对台事务和侨务办公室。所属单位0个。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产党芒市委员会线工作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所属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产党芒市委员会线工作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离休0人,退休0);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2人离休0人,退休12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产党芒市委员会线工作2022年部门公开详见附表。 

二、空表说明

由于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故我单位部门决算公开表中GK08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GK09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产党芒市委员会线工作2022年度收入合计6,456,723.3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396,723.32元,占总收入的99.07%;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60,000元,占总收入的0.93%。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6,087,116.8元,下降48.5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117,796.8元,下降48.89%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持平,无变化;事业收入与上年持平,无变化;经营收入与上年持平,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其他收入增加30,680元,增长104.64%

总收入减少主要原因本年对地方民贸和民品贷款贴息项目资金减少,人员经费减少及公用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产党芒市委员会线工作2022年度支出合计6,396,723.32元。其中:基本支出3,619,828.32,占总支出的56.59%;项目支出2,776,895,占总支出的43.41%;上缴上级支出0,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占总支出的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6,175,518.8元,下降49.1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92,768.8元,下降9.79%;项目支出减少5,782,750元,下降67.56%;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持平,无变化;经营支出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总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本年对地方民贸和民品贷款贴息项目资金减少,人员经费减少及公用经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产党芒市委员会线工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619,828.32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92,768.80元,下降9.79%,主要原因:本年人员减少2人,人员经费减少及公用经费减少。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158,256.31元,占基本支出的87.2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61,572.01元,占基本支出的12.7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产党芒市委员会线工作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776,895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782,750.00元,下降67.56%,主要原因:本年对地方民贸和民品贷款贴息项目资金减少。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统战专项资金100,000元、民族地区转移支付专项资金76,895元、2021年民贸民品专项补助资金2,6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产党芒市委员会线工作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96,723.3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6,117,796.8元,下降48.89%,主要原因:本年对地方民贸和民品贷款贴息项目资金减少,人员经费减少及公用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299,375.0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58%。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统战专项资金、民族地区转移支付专项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1,359.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主要用于缴纳在职工社会保险费用单位部分;

3.卫生健康(类)支出34,602.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4%。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单位部分;

4.农林水(类)支出2,6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65%。主要用于2021年民贸民品专项补助资金;

5.住房保障(类)支出181,38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3%。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缴纳。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6,800.0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6,800.0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因公务用车老化报废,导致本年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因疫情原因无上级单位来调研未产生公务接待费。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7,152元,下降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950.00元,下降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202.00元,下降100%。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因公务用车老化报废,导致本年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因疫情原因无上级单位来调研未产生公务接待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年未开展此项工作。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本年未开展此项工作。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产党芒市委员会线工作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1,572.01元(金额与GK10表一致),比上年减少509,724.69元,下降52.48%,主要原因:本年人员减少2人,人员经费减少及公用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07,406.01元、电费763元、邮电费40,797元、差旅费5,806元、委托业务费11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196,8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产党芒市委员会线工作资产总额42,220,162.76元,其中,流动资产29,012,347.76元,固定资产572,815.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2,635,000.0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55,764.2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0,05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GK11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产党芒市委员会线工作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9,18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9,186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52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45%。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开展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为,项目支出自评3个,评价金额2,776,895.00。其中:评结果为优3个。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GK12-GK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产党芒市委员会线工作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公开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公开各部门(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政府采购: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依法在规定范围内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以公开招标为主要采购方式。

政府性基金: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的发展。

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并依据具体工作内容编制的年度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10300321301111

 [附件: 中国共产党芒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20231013115137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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