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财政局

芒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浏览量:1497    作者: 日期:2023/10/18


监督索引号53310300335701000

芒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市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3.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艺术和旅游节庆活动,指导全市重点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推广提升,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文化和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4.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5.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和旅游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和旅游服务标准化、均等化。6.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市智慧旅游和智慧文化建设。7.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掘、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8.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工作。9.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组织申报和实施文化、旅游项目,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10.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11.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12.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境内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活动。13.负责全市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推进文化院团与高等院校合作培养人才,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14.完成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15.芒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划转机关。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党建工作情况一是切实抓好学习教育。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特别是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来抓,充分发挥领导班子成员带头示范作用,统筹用好各种会议开展思想教育二是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三是用活线上智慧学习阵地。四是加强意识形态学习。五是认真落实“双联系一共建双推进”工作。六是积极开展评比推优工作。 

2.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一是坚定不移的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开展好学习,在思想上进一步深化对“两个维护”的理解和认识,在行动上做到践行“两个维护”的先锋和表率。二是年初调整充实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芒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三是定期召开党组会、局务会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工作。四是局党组严格履行主体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不断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日常管理监督五是认真开展干部作风建设整治工作。

3.公共文化服务工作情况。在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完成游客服务中心、芒市图书馆和文化馆外立面改造工程项目,完成五岔路石板村旅游基础设施项目,遮放镇弄坎村旅游基础配套项目正在进行评审,非遗展厅内部装修项目已完工,三台山乡综合文化站建设项目正在有序推进。在公共文化专项资金管理方面提升免开资金、村级专项补助资金、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水平,提升资金风险防范能力和水平。在群众文化活动方面。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工作要求。在艺术作品创作方面。年内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抗击疫情等创作音乐情景剧、少数民族舞蹈等方面的文艺作品12件。在全民阅读工作方面。芒市图书馆累计接待读者10417人次,图书流通52349册次。新增图书借阅证191总共办理借阅证2414个。

4.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情况。在文物管理方面。年内新增勐戛镇李家大院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西山乡景颇族博物馆开馆,菩提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工作进入验收阶段。与2个重点消防责任单位签订了《“四防”安全责任书》,与11个乡镇签订了《文物安全管理协议书》,切实开展文物消防安全检查。完成我市18处未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划定整改工作。中缅边民大联欢旧址(小礼堂)作为德宏州党史学习教育基地之一,年内接待州、市各单位、社会团体等参观200余人次。在非遗保护传承方面。组织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德昂族酸茶制作技艺”传承人,参加由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举办的2022年“七彩云南\非遗购物节”培训,拓展非遗传承人眼界、提升能力。

5.旅游事业发展工作情况。在重大项目建设方面。天空之城度假小镇项目、芒市半山雨林酒店项目等正在着力破解项目用地问题,安禾南秀精品酒店项目计划2022年11月开工建设,农垦民俗村项目正在编制项目规划。在各类创建工作方面。一是傣族古镇、回贤古寨分别成功创建为国家AAA级旅游景区;二是傣族古镇摆勐傣民俗体验街创建为云南省旅游休闲街区、国家级和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聚集区,珠宝小镇创建为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聚集区;三是勐巴娜西AAAAA级旅游景区创建工作正在编制景观质量评价报告;四是华江翡华金科温泉酒店正在申报云南省最美半山酒店;五是以党建示范点建设为契机,打造乡村旅游示范点,三台山出冬瓜村、遮放镇芒里村、芒市镇红木园村、风平镇介桃村等成为新的乡村旅游网红打卡点。在乡村旅游发展方面。整合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党建示范点建设等项目,着力开发乡村旅游,引导乡村布局农家乐、民宿、生态养生、户外运动、体验等乡村旅游业态在智慧旅游方面。一是按照省、州的统一部署,稳步搭建“一部手机游云南”平台,芒市已完成第一、第二、第三相关工作任务要求芒市辖区内7家景区已完成智慧景区建设并成功上线“游云南”APP二是完成4家A级景区监控视频与省平台的搭建工作。三是完成上线城市名片、景区名片优化和慢直播的优化更新,完成景区门票预约等工作。四是正在与第三方(德宏智威科技有限公司)对接芒市智慧文化和旅游服务中心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五是协助和指导景区完成疫情期间相关优惠政策的申报等工作。

6.文化旅游市场整治工作情况。认真做好“放管服”改革工作,提升营商环境,紧紧围绕“发展繁荣市场,规范管理市场,热情服务市场”的发展思路,不断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

7.疫情防控工作情况。根据芒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及芒市文化旅游防控组的工作安排,对芒市文旅行业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成立了文化旅游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细化方案,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参照派出所管辖区域成立了4个片区排查工作组和1个旅游企业排查工作组。

8.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旅游经济指标情况。1-10月旅游人数714.49万人,同比(448.79万人)增长59.2%,恢复至2019年的67.45%;旅游收入75.95亿元,同比(56.59亿元)增长34.21%,恢复至2019年的35.13%。固定资产投资情况。2022年固投任务数10000万元。1-10月完成5309万元,完成时序任务63.7%,完成全年任务53.09%。1-10月完成旅游行业固投21222万元,完成时序任务55.36%,完成全年任务46.13%。招商引资情况。2022年任务数105000万元。1至10月完成招商引资到位资金64711万元,完成总任务数的61.6%。

9.其他工作情况。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新媒体宣传情况。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内设机构13个,包括:芒市图书馆、芒市文化馆、芒市文物管理所、芒市民族文化工作队、局办公室(财务室)公共服务股、非遗和文博股、市场行业管理股、产业发展股、资源开发股、智慧旅游股、对外旅游宣传合作交流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所属单位0个。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芒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所属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芒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1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5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5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离休1人,退休0);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0人离休0人,退休60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芒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部门公开详见附表。 

二、空表说明

由于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故我单位部门决算公开表中GK0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17492975.9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492975.91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17480484.86元,下降87.0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17480484.86元,下降87.04%上级补助收入0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事业收入0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经营收入0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其他收入0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总收入减少主要原因:主要是上年支付北京鼎奇航空公司航班补助、财政政策性调账等,今年无该项收入,导致财政收入减少较大。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17492975.91元。其中:基本支出11097131.51,占总支出的63.44%;项目支出6395844.4,占总支出的26.56%;上缴上级支出0,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占总支出的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17480484.86元,下降87.0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294264.59元下降10.44%;项目支出较上年相比减少116186220.27元,下降94.78%;上缴上级支出0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经营支出0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其他支出0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总支出减少主要原因:上年支付北京鼎奇航空公司航班补助、财政政策性调账等,今年无该项支出,导致财政支出减少较大。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芒市文化和旅游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097131.51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294264.59元,下降10.44%,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变动,工资福利费用支出数变化;二是财政保障能力不足,资金拨付困难,预算资金执行率低。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费用9771569.94元,占基本支出的88.0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00369.57元,占基本支出的7.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芒市文化和旅游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395844.4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16186220.27元,下降94.78%,主要原因:主要是上年支付北京鼎奇航空公司航班补助、财政政策性调账等,今年无该项支出,导致财政支出减少较大。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情况:主要用于促进芒市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促进公共文化事业基础配套,疫情防控隔离人员住宿费等开支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398565.9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46%。与上年相比减少101679416.29元,下降85.39%,主要原因:上年财政政策性调账,今年无该项支出,导致财政支出减少较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3784360.77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79.23%,主要用于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图书馆管理费用、艺术表演团体及送戏下乡演出、群众文化服务、文化创作与保护、其他文化和旅游、文物管理、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89869.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6.2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及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2043767.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11.75%,主要用于疫情防控费用支出及单位干部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4805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2.76%,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7000元,支出决算为11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43.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6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56.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7000元,支出决算为11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000元,完成年初预算82000元6.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600元,完成年初预算45000元14.67%。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受疫情影响,全年文旅产业融合发展往来及旅游招商工作开展受限,公务往来减少;二是全年未产生公务用车购置及维修费用;三是单位始终坚持厉行节俭,精简高效的办事原则,有效降低运行成本,节省了公务费用开支。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1510元,下降64.9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0400元,下降80.3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110元,下降14.4%。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受疫情影响,全年文旅产业融合发展往来及旅游招商工作开展受限,公务往来减少;二是全年未产生公务用车购置及维修费用;三是单位始终坚持厉行节俭,精简高效的办事原则,有效降低运行成本,节省了公务费用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年未开展此项工作。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主要用于芒市文化和旅游局行政运行及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用于图书馆流动图书运送及文献采编,群众文化展演、采风、文化人才进乡村,文艺下乡、戏曲进乡村,文物发掘与保护、文物消防安全检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弘扬、振兴与保护利用等工作所需的车辆燃料费、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维修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文旅产业融合发展及文旅招商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芒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63559.57元,比上年减少306866.53元,下降20.87%,主要原因:一是受疫情影响,全年文旅产业融合发展往来及旅游招商工作开展受限,公务往来减少;二是全年未产生公务用车购置及维修费用;三是单位始终坚持厉行节俭,精简高效的办事原则,有效降低运行成本,节省了公务费用开支。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800369.57元;公务接待费6600元;劳务费645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0元;其他交通费用1344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2690元,主要是芒市民族文化工作队临时聘用人员每月工资补助发放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芒市文化和旅游局资产总额171873910.03元,其中,流动资产80424825元,固定资产8803385.0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8264570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3790406.63元,其中固定资产8803385.03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GK11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芒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37908.4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8187.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4885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221.45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537908.45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开展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为,项目支出自评3个,评价金额2500000。其中:评结果为3个。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GK12-GK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芒市文化和旅游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公开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公开各部门(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政府采购: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依法在规定范围内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以公开招标为主要采购方式。

政府性基金: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的发展。

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并依据具体工作内容编制的年度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10300335701111

 [附件: 芒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31018094335655
 


文章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