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10300321601000
中国共产党芒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中国共产党芒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作为党领导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担负着维护稳定、综治维稳、创建“平安芒市”、610工作、见义勇为、禁毒防艾、执法监督、工作协调、队伍建设等繁重任务.
2.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调政法各部门,全力为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保驾护航。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扎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全面强化边境管理。
3.有效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4.抓好综合治理,提升社会治安掌控力。
5.抓好合成作战,严打各类刑事犯罪。
6.抓好扫黑除恶斗争持续推进。
7.抓好禁毒重点整治,深入推进禁毒人民战争。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执法监督室、政治办、610办、依法治市办、综治办、维稳办、法学会、禁毒防艾办。所属单位0个。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芒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所属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芒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人(离休0人,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中国共产党芒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表详见附表。
二、空表说明
由于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故我单位部门决算公开表中GK0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GK0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芒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2年度收入合计4573150.6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93103.13元,占总收入的89.5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480047.47元,占总收入的10.5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45043.51元,增长13.5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76220.04元,增长7.24%;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持平,无变化;事业收入与上年持平,无变化;经营收入与上年持平,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其他收入增加268823.47元,增长127.27%。
总收入增加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上级拨付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宣传工作经费增加、其他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芒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2年度支出合计4473287.95元。其中:基本支出3602406.90元,占总支出的80.53%;项目支出870881.05元,占总支出的19.47%;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26165.78元,增长10.5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45708.73元,增长14.12%;项目支出减少19542.95元,下降2.19%;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持平,无变化;经营支出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其他支出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总支出增加主要原因:上级专项补助经费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芒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602406.9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156698.17元,增长14.12%,主要原因:公用经费支出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688885.72元,占基本支出的74.6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13521.18元,占基本支出的25.3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芒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70881.05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9542.95元,下降2.19%,主要原因:上级补助项目经费减少。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开展全市禁毒工作;见义勇为基金英模奖励;春节慰问基层政法单位和边境一线疫情防控点干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业务等支出,其中办公费291696.30元;维修(护)费49432.95元;培训费2520.00元;委托业务费44643.8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7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0000.00元;生活补助321548.00元;办公设备购置5034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芒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93103.1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50%。与上年相比增加276270.04元,增长7.24%,主要原因:2022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601196.4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98%。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2299779.00元、公用经费支出694536.36元、项目支出606881.05元;
2.公共安全(类)支出1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4%。主要用于禁毒项目支出100000.00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2232.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9%。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30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6218.40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员经费3013.64元;
4.卫生健康(类)支出24628.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0%。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人员经费支出19628.68元、事业单位医疗人员支出5000.00元;
5.住房保障(类)支出15504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9%。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人员经费支出155046.00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4000.00元,支出决算为50649.0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8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0649.01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4000.00元,支出决算为50649.0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8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0649.0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3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2022年无上级部门调研以及本单位严格执行芒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3941.08元,增长37.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5941.08元,增长45.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000.00元,下降100%。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疫情、维稳、禁毒、边防巡察工作需要用车量增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年未开展此项工作。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主要用于疫情、维稳、禁毒、边防巡查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本年未开展此项工作。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芒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97536.36元,比上年增加357711.42元,增长105.26%,主要原因:禁毒工作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66319.95元、邮电费27600.00元、差旅费38282.00元、维修(护)费38400.40元、劳务费164950.00元、委托业务费9000.00元、福利费57653.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949.01元、其他交通费143665.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717.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芒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资产总额2666774.28元,其中,流动资产1643545.37元,固定资产1023228.9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34946.1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5829.6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中国共产党芒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9,491.4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9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1,591.41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4,091.41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5.83%。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开展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为优,项目支出自评5个,评价金额870,881.05元。其中:评价结果为优5个,良0个,中0个。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GK12-GK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芒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公开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公开各部门(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政府采购: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依法在规定范围内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以公开招标为主要采购方式。
政府性基金: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的发展。
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并依据具体工作内容编制的年度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103003216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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