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财政局

芒市江东乡人民政府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浏览量:1452    作者: 日期:2023/10/11

监督索引号53310303000701000

芒市江东乡人民政府2022年度部门

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主要职责

乡党委:一是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领导和监督同级人大、政府落实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教育和管理全乡各族干部群众,抓好经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二是负责抓好本乡党建工作、群团工作、新闻宣传工作。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三是完成市委、市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乡政府:一是执行本级党委和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二是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三是制定和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传统农业稳产增效。坚持稳固烤烟支柱地位与发展生态农业相结合,重点发展烟、粮、糖、茶、畜5大产业,梯次鲜明、优势互补的立体产业体系逐步成型。烤烟种植面积5750亩,收购烟叶15600担,产值23,974,900元,圆满完成烟叶收购任务;扛牢扛实粮食安全责任,大小春粮豆种植面积达34981亩;甘蔗面积12,098.8亩,入榨量5.34万吨,产值24,048,900元;茶叶保有面积21715亩,产量1689吨,产值15,201,000元;肉蛋奶总产量1.1万百公斤,实现畜牧业现价产值约26,180,000元,畜牧综合生产能力持续优化。

2.新兴产业稳步发展。以高寒山区特色产业建设为引领,大力推广新兴产业发展。秉持“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的理念,“江东大青菜”“江东古树茶”品牌人尽皆知,江东洋丝瓜在淘宝、拼多多、天猫等平台全国售卖,以中草药为主的林下经济产业快步发展,目前,高山蔬菜价格稳中有升,中草药种植1102亩,石斛、重楼等中草药产量2109百公斤,产值19,314,500元。

3.乡村振兴稳中有进。我乡围绕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为抓手,以“四个聚焦”为主要内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以返贫监测、安全饮水、住房保障、教育保障、医疗保障、低保残补、产业就业、基础设施和环境卫生等问题为导向,全面排查整改,并引导带领驻村干部在村组工作中精准发力。针对实有稳定脱贫户3011283人,监测户93263人,均已全部制定了3年增收措施计划。我乡稳住了基础产业,发展了新兴产业,未来江东产业发展大有可为。

4.营商环境喜出成效。坚持以创新思维破解发展难题,印发了《江东乡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江东乡“头雁致富”贷款发放实施方案》,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大反思、大整改、大承诺、大监督、大查处活动,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一部手机办事通”推广成效明显,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网通办,落实“一件事一次办”;强化“三务”信息公开,增加信息透明度,提高群众知晓度,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5.招商引资喜结硕果。主动谋划积极寻找项目支撑,招商引资计划内项目1个,完成投资52,320,000元;完成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5,030,000元。项目攻坚喜获进展。树牢“项目为王”理念,强化要素保障,狠抓项目落地。成功纳入2023年项目库2个;在河头村大力推进投资额约200,000,000元占地1200亩光伏项目建设,在保障村民产业发展的同时增加租金收入,现已签订协议220户。

6.颜值面貌美丽蜕变。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从严抓实“河湖长制”,持续抓好“清河行动”“清四乱行动”,继续推进“厕所革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我乡人居环境工作获得省州市专家高度肯定,荣获省级卫生乡镇荣誉称号;加快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打造美丽村庄;优化国土空间布局,守住耕地红线,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建立完善土壤环境监控体系;推行“林长制”,深入开展复垦复绿行动,加大森林资源管理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完成造林任务600余亩,复垦复绿面积1300亩,全乡森林覆盖率达75.36%以上,河头村荣获云南省“森林乡村”荣誉称号。

7.山区功能更加完善。始终紧紧抓住机遇补短板、增后劲,道路建设持续提升,完成重建农村公路硬化3.27公里,积极申报重建道路项目2个;纳入财政养护道路30144.4公里,圆满完成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和“路长制”工作;对全乡4209套房屋进行排查并录入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信息平台,实时掌握房屋的基本情况;完成经营性房屋存在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投入5,369,500元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

8.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以党的二十大信访安保维稳为主线,整合各方资源力量,统筹全乡平安建设工作开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广运用“阳光调解”“背包警务”等基层社会治理经验;全面履行道路交通管理,严肃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查处道路交通违法1528起;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坚决防范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八五”普法全面开展,法治宣传42场次,受教育人数10448人次,法律明白人、法律顾问、法律咨询等民主决策机制日趋完善,调解矛盾纠纷15起,调处成功15件,调处率100%,成功率100%

9.兜底保障更解民需。始终高度重视困难群众帮扶救助工作,不断发展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创新出台切实可行保障措施,打造为外出务工者服务的一体化服务站,现今有适龄劳动力11579人,已转移劳动力10508人,转移率达到90.75%,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成为江东产业新名片;社会保险扩面提质,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实现应保尽保;发放低保、临时救助、特困供养、残疾人补贴等各类资金3,270,000元,兜底保障876人。

10.社会事业更顺民意。突出教育优先发展,切实把教育事业的发展纳入全乡经济社会发展总规划,实施教育惠民政策宣传“两条线”;严格落实控辍保学工作,加强学校安全教育;注重全社会支持教育氛围营造,博爱助教小课堂全覆盖让学生在寒暑假期间也能接受教育,在江东商会的大力支持下,发放博爱助教奖学金385,000元,奖励教师86名,学生97名,江东乡第1位博士生的考取让江东教育再攀新高峰;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毫不松懈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按要求及时调整防控政策和方略,坚决守住群众健康底线;突出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升级改造卫生院基础设施,优生优育工程稳步推进,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慢性病管理等工作有序开展。

11.基层治理更贴民心。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持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对农村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进行明文规定,以自治打破陈规陋习;开展“流动红旗”、道德小屋积分兑换等系列评选表彰活动,激励和引导群众知行合一提升文明素质,以德治营造良好氛围;组建博爱学子、襟衣姊妹、山歌传唱等志愿服务队,打造江东志愿服务品牌,以暖治延伸群众幸福感,“江东山歌唱响新时代”荣获德宏首届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项目大赛三等奖,同时成功申报为云南省社科普及志愿服务项目。

12.强化政府服务能力。以“大起底、大整治、大提升”的方式深入推进“干部作风年”建设,优化重点工作调度推进机制,每月召开“政府工作联席会”,打通工作“肠梗阻”“最后一公里”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和系统思维的意识更加自觉,工作执行力更加高效;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加强政务信息公开,政务服务更加便民。

13.巩固良好政治生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的监督制约;坚决压实责任、立行立改,在推动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上动真格、见实效;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精简会议文件,树牢“过紧日子”思想,严控三公经费。

14.自觉接受民主监督。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68件,办结率100%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3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党建办、村建中心,社保中心、农服中心、财政所、农经站、乡村振兴办、国土所、社会事务办、综治办、林业站、文化站。所属单位0个。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芒市江东乡人民政府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所属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芒市江东乡人民政府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1人。其中:行政编制3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4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2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6人(离休0人,退休26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芒市江东乡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表详见附表。 

二、空表说明

由于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故我单位部门决算公开表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江东乡人民政府2022年度收入合计15,044,058.1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511,244.9元,占总收入的96.46%;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532,813.29元,占总收入的3.54%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9,868,308.87元,下降56.9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7,372,374.16元,下降54.49%;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持平,无变化;事业收入与上年持平,无变化;经营收入与上年持平,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其他收入减少2,495,934.91元,下降82.41%

总收入减少主要原因:由于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及仙仁洞村石斛保鲜库项目资金相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江东乡人民政府2022年度支出合计15,212,182.11元。其中:基本支出13,027,226.81元,占总支出的85.64%;项目支出2,184,955.3元,占总支出的14.36%;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1,282,185.45元,下降58.3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6,232,466.56元,下降55.48%;项目支出减少5,049,718.89元,下降69.8%;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持平,无变化;经营支出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总支出减少主要原因:由于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及仙仁洞村石斛保鲜库项目资金相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芒市江东乡人民政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027,226.81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6,232,466.56元,下降55.48%,主要原因:农村危房改造补助相对上年有所减少。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354,676.58元,占基本支出的87.1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672,550.23元,占基本支出的12.8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芒市江东乡人民政府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84,955.3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049,718.89元,下降69.8%,主要原因:2021年仙仁洞村石斛保鲜库建设完毕,项目款已拨付完成。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执勤人员卡点补助542,530元;各村各小组道路建设以及挡墙建设689,263元;弄另电站水库移民补助资金267,600元;公路养护补助资金286,562.3元;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399,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江东乡人民政府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780,619.8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7.44%。与上年相比减少18,742,660.18元,下降61.4%,主要原因: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已于2021年发放完毕。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691,990.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81%。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办公费、水电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

2.公共安全(类)支出2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7%。主要用于办公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63,3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4%。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的发放;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97,483.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5.卫生健康(类)支出355,65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

6.农业水(类)支出2,586,009.1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95%。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办公费、劳务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

7.住房保障(类)支出780,8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3%。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补助以及住房公积金发放;

8.节能环保(类)支出8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8%。主要用于办公费等商品服务支出。

9.交通运输(类)支出286,562.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3%。主要用于农村道路养护工人工资发放。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8,71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6%。主要用于办公费及生活补助的发放。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元,支出决算为76,715.1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8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6,715.14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明细情况如下: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元,支出决算为76,715.1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8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76,715.1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8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老化,用车次数减少。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3,491.92元,下降4.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491.92元,下降4.3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老化,使用次数减少。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年未开展此项工作。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主要用于芒梁高速征地及国土整治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本年未开展此项工作。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芒市江东乡人民政府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72,550.23元,比上年减少261,736.91元,下降13.53%,主要原因:规范政府运行,提高行政效率。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交通费用的发放。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芒市江东乡人民政府资产总额45,322,259.61元,其中,流动资产39,588,983.88元,固定资产5,633,266.7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00,000元,无形资产9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91,252.0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82,202.5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01,463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GK11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芒市江东乡人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617.7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263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354.74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263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5.3%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开展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为优,项目支出自评2个,评价金额1,820,260元。其中:评价结果为优2个。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GK12-GK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芒市江东乡人民政府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公开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公开各部门(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政府采购: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依法在规定范围内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以公开招标为主要采购方式。

政府性基金: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的发展。

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并依据具体工作内容编制的年度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10303000701111

 [附件: 芒市江东乡人民政府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31010110055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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