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财政局

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浏览量:2040    作者: 日期:2023/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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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建设行业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结合芒市实际,拟定城乡规划、村镇规划、工程建设、城乡建设、村镇建设、抗震恢复建设、建筑装饰装修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城市园林绿化和建筑市场管理的实施办法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管理城镇建设资金和项目投资计划;承担由芒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依法开展行政审批工作,足额收缴人防易地建设费。

2.负责全市城乡规划、村镇规划、城镇勘察、城镇测量、城镇景观和城市雕塑工作以及相关的审查、报批工作;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和审查;负责全市村镇规划、建设和城镇建设项目的初步审查和项目储备、申报工作。

3.负责全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工作,确保国家和省、州关于工程建设标准、定额法规和政策的贯彻实施;对全市建设工程造价进行管理,对我市监管的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进行备案,对全市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管。

4.规范建筑市场和建筑装饰、装修市场,对全市工程建设活动、建筑市场和工程设计、施工、建设监理及建筑装饰装修企业资质进行审查申报;负责建筑企业的资质年检、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工程招投标、监管全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参与全市建筑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全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和竣工验收,负责人防工程(含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审批工作;组织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和开发利用,指导和监督城市建设和地下空间开发中落实人防防空要求,依法查处人防工程建设中的违法行为。

5.负责市政道路工程、城镇供水、燃气、城市园林绿化、垃圾处理和污水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及市容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6.负责住宅、房地产业和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工作,并规范房地产市场。

7.负责全局党风廉政建设、“两个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和职工教育及全局专业技术职务、人事、机构编制和劳动工资工作。

8.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优化基层党建工作,推进作风革命建设。

2.加大经济建设力度,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商品房销售面积、房地产业工资总额、招商引资、污水管网建设等各项指标任务。

3.着力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

4.推进绿美亮化城市建设,有效提升城市整体风貌。

5.积极推进惠民工程实施,不断提升人居环境质量。

6.稳步推进房地产发展,全力破解历史遗留问题。

7.压实安全生产工作,提高质量管理监督水平。

8.强化人防保障建设,推进国防教育提升。

9.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战。

10.加大社会维稳力度,助推法治城市建设。

11.提高提案议案办理效率,切实解决群众急需问题。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室、建设股、工程质量监督股、村镇股、风景园林管理所、市政建设管理所、路灯管理所、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中心。所属单位0个。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所属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3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8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1人),事业人员7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97人(离休0人,退休97人)。

实有车辆编制20辆,在编实有车辆12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表详见附表。 

二、空表说明

由于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故我单位部门决算公开表中《GK09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230,710,076.1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0,710,076.16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68,741,723.06元,下降53.8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68,741,723.06元,下降53.81%;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持平,无变化;事业收入与上年持平,无变化;经营收入与上年持平,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其他收入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总收入减少主要原因:一是保障性租赁租房经营权出让,保障住房运营管理费减少;二是市政建设力度下降,预算资金安排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414,250,407.87元。其中:基本支出16,140,976.88,占总支出的3.9%;项目支出398,109,430.99,占总支出的96.1%;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9,775,660.79元,下降2.3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0,599,898.2元,下降39.64%;项目支出增加824,237.41元,增长0.21%;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持平,无变化;经营支出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总支出减少主要原因:一是保障性租赁租房经营权出让,保障住房运营管理费减少;二是市政建设力度下降,预算资金安排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140,976.88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0,599,898.2元,下降39.64%,主要原因:本年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费减少。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107,078.3元,占基本支出的93.5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33,898.58元,占基本支出的6.4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98,109,430.99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24,237.41元,增长0.21%,主要原因: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城区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市级配套资金、污水管网建设项目配套资金等增加。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2,480,00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一是老旧小区改造,2021年涉及7个社区50个小区、户数2211户、栋数482栋,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建设。2022年涉及10个小区、户数490户、栋数112栋,截至目前,已完成6个小区,其余小区正在有序推进。二是棚户区新建和续建项目建设。截至目前,2018年棚改已完成签订协议85户,协议资金230,153,300.00元,房屋征收范围中,剩余4户尚未签订协议。芒市2019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其中松树寨200户、广目村200户),于2022年4月18日竣工验收。2022年芒核村棚户区改造项目,预计投资31,834,500.00元,现已全部开工建设。三是公租房管理和租赁补贴发放工作情况,公开、公平、公正、有序为我市住房困难家庭配租。截至目前,2022年共分配公共租赁住房1044套,查处不符合居住条件132户;已完成发放公共租赁补贴282户,发放金额共计679,118.00元。四是加强洗手设施管理维护工作,截至目前,我局共建设洗手台50座,管理46座。2022年为加大维护力度,共完成更换洗手液盒15个、水管20根、电池23组、更换维修水龙头28次。五是加大农村房管改造力度,我市制定印发了《芒市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2022年上级部门下达我市农村危房改造指标任务59户、农房抗震改造指标任务3000户,实际下达补助资金30,826,000.00元。截至目前,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3059户已全部开工,竣工1105户。六是人居环境整治情况,加大集镇区厕所问题摸排工作,督促乡镇安排专人负责管理,确保所有集镇区公厕均达到“四净三无两通一明”标准要求。同时,积极探索农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加大垃圾设施配备,定期开展垃圾清运管理检查,2022年共开展巡查20次,开展乡(镇)镇区、村庄农村垃圾非正规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8次,配发垃圾桶333只,其中五岔路乡75只、西山乡50只、遮放镇70只、轩岗乡33只、勐戛镇75只、风平镇30只。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0,435,015.6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5.63%。与上年相比减少44,548,387.66元,下降16.2%,主要原因: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635,308.3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5%。主要用于城区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棚户区改造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18,651.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8%。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单位部分及职业年金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死亡人员抚恤金;

3.卫生健康(类)支出4,419,00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2%。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障缴费、芒市抵边联防所项目及芒市新增边境物理阻拦设施项目支出;

4.节能环保(类)支出1,69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3%。主要用于水污染防治、农村环境整治、支持传统村落保护、中西部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项目支出;

5.城乡社区(类)支出142,923,799.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0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支出、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市政基础建设工程款、园林绿化临时工工资及维护费、路灯电费等项目支出;

6.农林水(类)支出9,670,676.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主要用于农村危旧房屋改造“安居贷”分期补助支出;

7.住房保障(类)支出55,077,571.4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9%。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公积金单位部分、城镇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2022年租赁补贴、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补助等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52,157.5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0,540.59元,占总支出决算的77.7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617.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22.2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1,61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52,157.5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0,540.5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7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61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27%。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用500,000.00元,预算执行中因经费不足未进行车辆购置。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7,786.94元,下降12.9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6,898.94元,下降14.5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888元,下降7.1%。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减少公务用车经费的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年未开展此项工作。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主要用于城乡建设监督检查工作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州部门对我市强边固防建设、违章搭建清理、城市更新等检查调研工作产生17次141人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33,898.58元,比上年减少10,793,671.01元,下降91.26%,主要原因:本年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费减少。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76,073.79元、水费4,836.34元、电费49,729.95元、邮电费159,000元、差旅费112,689.5元、公务接待费11,617元、劳务费100,7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540.59元、其他交通费用294,230.34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4,481.07元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9,610,995,935.29元,其中,流动资产2,136,333,515.93元,固定资63,109,095.7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5,927,039,783.71元,无形资产144,205.00元,其他资产1,484,369,334.9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9,749,067.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92,673.7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5辆,账面原值699,853.7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GK11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796,232.9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64,628.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161,5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970,104.91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796,232.91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开展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为优,项目支出自评4个,评价金额271,589,076.80元。其中:评价结果为优4个。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GK12-GK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公开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公开各部门(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政府采购: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依法在规定范围内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以公开招标为主要采购方式。

政府性基金: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的发展。

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并依据具体工作内容编制的年度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10303200201111

 [附件: 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20231011084859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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