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中共芒市委 芒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芒发〔2020〕17号)等文件精神,根据《芒市财政局关于对2021年度整体支出和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的通知》(芒财〔2022〕85号)的相关要求,云南永盛会计师事务所接受芒市财政局委托,于2022年10月24日至2022年11月09日对芒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芒市交通局”)2021年帕底园区咖啡大道至风平介桃村道路工程专项资金项目支出进行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升芒市农村公路建设、管护和运营水平,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民脱贫致富和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根据《芒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2021-2025年)》,为加快改善芒市现有农村公路技术经济指标较低,长期缺乏养护,路况较差带来经济制约发展的不利局面,芒市交通局开展实施帕底园区咖啡大道至风平介桃村道路改扩建工程项目,强化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降低居民出行成本,为沿线居民的经济生产生活提供强有力的交通保障,有效促进芒市经济快速可持续发展,打通乡镇与芒市主城区的通道。
根据《芒市财政局关于下达财政经费指标的通知》(芒财建〔2021〕21号),芒市交通局2021年帕底园区咖啡大道至风平介桃村道路工程项目专项资金预算为313.00万元。
2.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共计到位项目资金313.00万元,实际使用资金313.00万元,资金使用率达100%。
根据《芒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芒市帕底园区咖啡大道至风平介桃村道路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芒交发〔2021〕16号)的相关要求,芒市交通局2021年帕底园区咖啡大道至风平介桃村道路工程专项资金项目实施内容具体如:项目路线起于帕底工业园区咖啡大道止点,途经介桃村,止于介桃村出口,路线全长1.47公里,按四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6.5米,行车道宽6.5米,特殊路基处理1050.60立方米,防护工程237.60立方米,级配碎(砾)石底基层10947平方米,水泥稳定类基层10947平方米,沥青混凝土面层11219平方米,标志牌建设16块;路面结构为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预算总投资341.40万元,平均公里造价232.24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318.43万元,建设其他费22.97万元。
1.预算(申报)批复的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情况
(1)项目绩效目标
根据芒市交通局预算申报材料,2021年帕底园区咖啡大道至风平介桃村道路工程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为:通过实施芒市帕底园区咖啡大道至风平介桃村道路工程项目,建设里程1.47公里,解决村民的出行安全问题和改善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带动未脱贫贫困人口脱贫致富。项目惠及全市受益人口230户1208人,其中:受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户2人。
(2)项目绩效指标
项目绩效指标主要围绕项目实体建设内容和项目建成后预期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设置。包括:产出指标,新建改建公路里程1个产出数量指标,项目(工程)验收合格率1个质量指标,项目完成及时率、项目开始时间、项目完成时间3个时效指标;效益指标,贫困地区建制村通客车率、具备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村通硬化路率、贫困地区居民出行平均缩短时间、受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4个社会效益指标,工程设计使用年限1个可持续影响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具体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情况见附件1-1:预算申报绩效目标表。
2.绩效评价的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情况
根据对项目具体内容的梳理,结合芒市交通局的职能职责以及项目实施的具体要求,在与芒市交通局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确定2021年帕底园区咖啡大道至风平介桃村道路工程专项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绩效目标及指标,具体详见附件1-2: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绩效目标表。
(五)组织管理情况
根据《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云南省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云交规〔2019〕6号)文件的相关要求,芒市交通局为项目管理主体,负责及时下达建设计划,履行农村公路建设管理职责,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经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研究决定以芒市公路建设指挥部作为项目法人单位组织实施,由芒市交通局抽调相关人员组成工程技术组、监理组、安全生产组、财务组,负责本项目的组织协调工作,并根据项目建设的设计批复,组织工程建设实施,安排项目工程建设工期,确保项目实施按质、按量、按期完工,并做好相关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汇编和归档工作,履行相关职能职责。
2.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芒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芒财发〔2022〕32号)、《芒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局财务管理制度》文件的相关要求,对专项资金进行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3.项目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芒市公路建设指挥部公路建设工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单位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及施工公示制度。在项目施工图设计经芒市交通局批复后,根据项目要求明确项目法人为芒市公路建设指挥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有关招投标规定,委托招标代理公司开展招投标工作,经评标委员一致决定,中标单位为:瑞丽市富康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与中标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项目实施过程中委托云南展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驻地施工现场勘验,对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完成进度等内容进行监督检查,芒市公路建设指挥部相关人员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听取汇报、现场勘验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完成进度、资金使用等内容进行监督检查。于项目开工前、完工后在项目实施村进行公示。
根据《芒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芒财〔2022〕52号)的相关要求,芒市交通局于2022年10月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撰写了《芒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芒市帕底园区咖啡大道至风平介桃村道路工程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并根据年初预算申报的绩效目标指标对项目进行评分,芒市交通局根据项目情况设置了绩效自评指标体系,分别设立了资金执行(10分)、产出(50分)、效益(30分)和满意度(10分)4个一级指标、7个二级指标及12个三级指标,通过对各项指标得分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形成了芒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具体详见附件7-1: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及附件7-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芒市交通局项目自评得分为99分,评价等级为“优”。根据《芒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芒市帕底园区咖啡大道至风平介桃村道路工程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项目自评结论为:
芒市交通局在项目执行中严格按照制定的预算绩效目标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通过绩效评价,从项目资金投入、过程管理、单位整体履职情况(产出)、单位整体履职效能等方面找出项目整体运行中存在的问题,调整优化脱贫攻坚政策,改进项目管理,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让“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落到实处,为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提供决策依据。对芒市帕底园区咖啡大道至风平介桃村道路工程项目资金绩效等基础设施项目支出情况进行绩效评价,主要包括:绩效目标设定科学,项目预算执行有效,绩效目标已完成,项目效益明显。芒市帕底园区咖啡大道至风平介桃村道路工程项目,实际完成里程1.598公里,计划总投资313.2686万元,安排2021年产粮大县补助资金313万元。工程于2021年5月21日开工建设,于2021年6月20日完工,共完成投资313.1907万元,项目完工验收并审计。项目惠及全市受益人口230户1208人,其中:受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户2人。
2.《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
3.《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
4.《中共芒市委 芒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芒发〔2020〕17号);
5.《芒市财政局 中共芒市委组织部 芒市审计局关于印发<芒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芒财发〔2020〕75号);
6.《芒市财政局关于对2021年度整体支出和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的通知》(芒财〔2022〕85号);
7.《芒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转发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印发的<云南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实施办法><云南省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芒交发〔2019〕122号);
8.《芒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芒市帕底园区咖啡大道至风平介桃村道路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芒交发〔2021〕16号);
9.其它相关依据文件:资金文件、质量鉴定报告、验收报告等。
根据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20〕10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绩〔2020〕11号)、《芒市财政局 中共芒市委组织部 芒市审计局关于印发<芒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芒财发〔2020〕75号)文件的相关要求,结合本次绩效评价项目的具体情况,为确保本次绩效评价工作的真实可靠,主要通过审阅资料、现场调研、实地评价、问卷调查、数据分析等方法,对芒市交通局2021年帕底园区咖啡大道至风平介桃村道路工程专项资金项目支出进行绩效评价,系统、科学的反映评价项目综合绩效情况。
1.审阅资料
收集与项目预算、管理、绩效相关的评价资料,形成绩效评价的基础资料,并对基础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进行审阅。包括查阅专项资金申报文件、报表资料、项目管理情况、资金管理情况、自评报告,对需要现场调查的问题做好记录。具体为:(1)对实施单位上报的自评报告进行认真审阅,核实项目单位自评工作是否按要求完成;评价完成的效果和质量;收集绩效评价的基础数据;(2)对项目实施单位填报的资金使用情况表、项目进展情况表、重要数据明细表等进行审阅,通过实地调查、原始凭证查阅等进行核实;(3)收集项目绩效的相关资料并结合问卷调查、座谈访谈结果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评价。
2.现场调研
通过调研,进一步了解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组织管理情况、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实施及绩效目标申报和实现情况,结合项目特点制定评价指标体系。
3.实地评价
绩效评价工作组根据分工,采用资料收集与数据填报、案卷研究、实地调研、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组织开展实地评价。实地评价过程中,根据评价对象的具体情况,收集评价数据、资料及其他与评价相关的信息。
4.问卷调查
通过现场调查与座谈、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了解项目实施情况,发现项目管理、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寻求完善相关政策和项目实施的建议,着重对项目产出和效果情况进行调查了解,为项目实施效果提供定性与定量评价的依据。
5.数据分析
依据项目设立时的预算申报文件、预算批复下达文件,对照项目实际完成内容,评价项目的完成情况;依据相关政策文件,评价项目是否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执行;依据项目资金计划文件和凭证,评价项目资金下拨、到位及使用情况;将项目绩效目标与实施结果对比分析,判断项目目标的实现情况;将项目预期效益与实施效果数据进行对比分析,结合开展的问卷调查,评价项目预期效果和效益实现程度。
根据《中共芒市委 芒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芒发〔2020〕17号)、《芒市财政局关于对2021年度整体支出和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的通知》(芒财〔2022〕85号)的相关要求,综合考虑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管理特点、项目实施内容制定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具体从决策、过程、产出、效益4个维度进行全过程评价,分解出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资金管理、组织实施、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产出成本、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和满意度12个二级指标,从二级指标分解出立项依据充分性、立项程序规范性、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等31项三级指标,其中三级指标包含15个共性指标、16个个性指标。
结合芒市交通局2021年帕底园区咖啡大道至风平介桃村道路工程专项资金项目的实际情况,征求项目实施部门的意见,确定各评价指标权重,决策指标权重为15%,过程指标权重为20%,产出指标权重为35%,效果指标权重为30%,评价满分为100分。
本次评价采用百分制,评价标准是评价人员进行具体打分时依据的定量、定性标准。根据具体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价人员根据评价情况对各级指标进行打分,最终得分由各评价指标得分加总得出。根据最终得分情况将评价标准分为四个等级:优(得分≥90分);良(80分≤得分<90分);中(60≤得分<80分);差(得分<60分)。
本次绩效评价对芒市交通局帕底园区咖啡大道至风平介桃村道路工程专项资金项目支出的资金313.00万元进行评价,涵盖项目立项、预算申报、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情况及效益等方面。
芒市交通局2021年帕底园区咖啡大道至风平介桃村道路工程专项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91.22分,评价等级为“优”。一级指标具体得分情况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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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指标分值 |
评价得分 |
得分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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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 |
15.00 |
14.00 |
93.33% |
|
过程 |
20.00 |
16.50 |
82.50% |
|
产出 |
35.00 |
33.50 |
95.71% |
|
效益 |
30.00 |
27.22 |
90.73% |
|
合 计 |
100.00 |
91.22 |
91.22% |
为进一步巩固和提升芒市农村公路建设、管护和运营水平,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民脱贫致富和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为沿线居民提供快捷迅达的交通条件,芒市交通局2021年实施帕底园区咖啡大道至风平介桃村道路工程专项资金项目。通过绩效评价结果看,项目资金到位及时,管理机制健全,设立了施工图设计方案,明确了项目工作要求。通过项目的实施,改善了农村公路基础设施落后的现状,为沿线群众居民的经济生产生活提供强有力的交通保障,在一定程度上,带动了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仍存在项目管理不规范,质保金管理有待加强,档案资料管理不规范,预算绩效管理未有效落实等问题。
芒市交通局2021年帕底园区咖啡大道至风平介桃村道路工程专项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设立了17项绩效指标,其中:完成了7项,部分完成10项。具体完全情况见下表:
表2: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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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名称 |
指标值 |
指标实现情况 |
完成情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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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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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产出数量 |
农村道路建设里程 |
道路长1.47公里,路基宽6.5米,行车道宽度6.5米,特殊路基处理砂砾石垫层1050.6立方米 |
部分完成 |
经实地调查,完成改建道路1.598公里,特殊路基处理砂砾石垫层1046.78立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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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设施完成率 |
新建各类交通安全标识牌16块; |
部分完成 |
批复需建设交通安全标识牌16块,实际建设完成14块,建设完成率8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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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产出数量 |
交叉工程完成情况 |
①完成砌筑防护工程237.6立方米; |
部分完成 |
完成砌筑防护工程84.71立方米;路面工程:厚15cm砂砾石基层11541.1平方米,厚30cm水泥稳定碎石基层11268.2平方米,透层11291.47平方米,沥青11268.2平方米,混凝土路缘石508.6立方米,混凝土路面53.62立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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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产出质量 |
质量控制 |
①项目各阶段建设是否按照规定及时组织验收; ②施工监理及验收过程中发现问题整改是否及时,质量是否达标; ③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等相关文件要求 |
已完成 |
①项目各阶段建设按照规定及时组织验收; ②施工监理及验收过程中发现问题整改及时,质量达标; ③工程质量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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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 |
项目建设期间是否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被相关部门处罚 |
已完成 |
项目建设期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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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功能实现情况 |
①各单体建设竣工项目是否达到预期功能; ②建成项目是否正常运转。 |
已完成 |
①各单体建设竣工项目达到预期功能; ②建成项目正常运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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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成本 |
项目建设成本控制 |
①概算超估算控制率≤±10%; ②单项工程决算不超概算。 |
已完成 |
根据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项目估算金额为318.4301万元,根据工程结算审核报告结算金额313.0803万元,未超出施工图设计批复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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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时效 |
资金支付及时率 |
资金支付及时率为100% |
已完成 |
资金支付及时率为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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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及时率 |
项目完成及时率达100% |
已完成 |
项目完成及时率达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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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提升农村公路通运能力 |
提升农村公路通运能力情况 |
部分完成 |
根据问卷调查数据统计,工作人员对应问题得分率97%;公路建设区社会群众对应问题得分率为9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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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出行的便捷性、安全性 |
有效改善出行的便捷性、安全性 |
部分完成 |
根据问卷调查数据统计,工作人员对应问题得分率97%;公路建设区社会群众对应问题得分率为92.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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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行成本、生活条件改善情况 |
有效改善出行成本、生活条件情况 |
部分完成 |
根据问卷调查数据统计,工作人员对应问题得分率94%;公路建设区社会群众对应问题得分率为88.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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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农村公路路容路貌 |
①路面清洁、路边垃圾清理; ②边沟清理,排水通畅; ③路肩杂草清理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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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完成 |
现场抽查,路面清洁、边沟已清理,路肩有少部分杂草未清理。根据问卷调查数据统计,工作人员对应问题得分率98.5%;社会群众对应问题得分率为92.29%,综合满意度为9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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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农村发展环境 |
有效优化农村发展环境 |
部分完成 |
根据问卷调查数据统计,工作人员对应问题得分率97%;公路建设区社会群众对应问题得分率为93.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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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 |
项目后续管理情况 |
项目完工后是否安排相关人员进行日常检查维护且办理移交手续 |
部分完成 |
项目已移交风平镇人民政府管理,未提供日常检查维护记录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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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工作人员满意度 |
工作人员满意度≥95% |
已完成 |
根据问卷调查数据统计,部门工作人员对农村公路建设专项资金项目实施的满意度为95.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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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社会公众满意度 |
社会公众满意度≥95% |
部分完成 |
根据问卷调查数据统计,公路建设区社会群众对农村公路建设专项资金项目实施的满意度为90.42%。 |
本次绩效评价得分91.22分,评价等级为“优”;项目自评得分99分,评价等级为“优”。评价与自评结果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为:
1.评价程序
自评项目自评采取的是总结自评的方式,未进行现场调查核实,自评无基础数据支撑,自评评价组织工作有待改善。
评价通过前期调研,在制定详实的实施方案基础上,设置了较细化具体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在实地评价时通过收集大量佐证材料,在分析核实评价资料的基础上得出评价结论。
2.评价指标体系存在差异
(1)评价指标维度不同。自评与评价指标体系对比,自评未设置决策、过程指标,仅从资金执行情况、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进行评价,绩效评价从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个维度进行评价。
(2)指标评价分值占比不同。芒市交通局绩效自评表一级指标自评分值权重分别为资金执行情况10分、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10分;绩效评价一级指标分值分别为决策15分、过程20分、产出35分、效益30分。
(3)三级指标评价分值和细化度不一致。自评设置了12个三级指标,绩效评价设置了31个三级指标;部分产出和效果指标评价标准和分值不一致,绩效评价充分考虑了项目实施的工作重点及任务情况,补充调整了产出和效果指标的评分标准及分值。
3.项目考核方式不一致
绩效自评主要以数据填报、信息汇总等方式进行;绩效评价通过实施单位数据填报、针对项目情况深入调研的方式综合评价,采取了检查项目实施资料、询问当事人、问卷调查、访谈等方式,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客观评价。
项目决策情况包括项目立项、绩效目标和资金投入三个方面。该项满分为15分,绩效评价得分为14.00分,得分率93.33%。具体绩效评价决策情况分析如下:
1.项目立项方面。项目实施依据充分,实施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及芒市交通局发展规划的政策要求,符合《云南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实施办法》及《云南省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为芒市交通局履职所需,项目立项程序规范。
2.绩效目标方面。项目在年初申报预算时,设立了项目绩效目标及指标,申报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结合了项目的实际情况,项目绩效目标与实施内容相关,设定依据充分,绩效指标基本体现了项目的产出及效益情况,但存在绩效指标合并设置,未有效细化明确的情况。
3.资金投入方面。项目预算编制科学,项目预算内容与实际工作内容相关,预算测算依据充分;芒市交通局2021年帕底园区咖啡大道至风平介桃村道路工程专项资金项目年度应到位资金313.00万元,实际到位项目资金313.00万元,项目资金到位率为100%。
项目过程包括资金管理和组织实施两方面。该项满分为20分,绩效评价得分为16.50分,得分率82.50%。具体绩效评价过程情况分析如下:
1.资金管理方面。芒市交通局2021年帕底园区咖啡大道至风平介桃村道路工程专项资金项目实际到位资金313.00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共计使用项目资金313.0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资金使用严格按照《芒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芒财发〔2022〕32号)和《芒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芒市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芒开组〔2019〕33号)规定的范围列支,有效保障项目资金安全,但存在项目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会计基础不规范等情况。
2.组织实施方面。项目严格执行招投标、合同管理、竣工验收、结算审核程序,项目建设过程中实施单位定期或不定期的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但项目合同签订不规范,监理单位已到施工现场驻地,仍未签订监理合同;帕底园区咖啡大道至风平介桃村道路工程专项资金项目由专人负责项目档案管理,但部分档案资料出现相互矛盾或逻辑错误情况;在绩效管理方面,芒市交通局虽已按照《芒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 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芒财〔2022〕52号)的相关要求开展项目自评工作,但在实际工作中,未能结合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管理制度及相关工作部署设置绩效自评指标,产出指标、效果指标未能全面反映项目实施情况,绩效自评满意度评分缺乏相应支撑。
项目产出包括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成本、产出时效四个方面。该项满分为35分,得分33.50分,得分率95.71%。具体绩效评价产出情况分析如下:
1.产出数量方面
芒市交通局2021年帕底园区咖啡大道至风平介桃村道路工程项目整体工程已完工验收,具体项目实施情况如下表:
表3:项目完成情况对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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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计划建设内容 |
实际建设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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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道路建设里程 |
①改建芒市帕底园区咖啡大道至风平介桃村道路长1.47公里,路基宽6.5米,行车道宽度6.5米 ②特殊路基处理砂砾石垫层1050.6立方米 |
①改建芒市帕底园区咖啡大道至风平介桃村道路长1.598公里,路基宽6.5米,行车道宽度6.5米 ②特殊路基处理砂砾石垫层1046.78立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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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叉工程完成情况 |
①完成砌筑防护工程237.6立方米; ②完成级配碎砾石底基层10947平方米; ③完成水泥稳定类基层10947平方米; ④完成沥青混凝土面层11219平方米; |
①完成砌筑防护工程84.71立方米 ②厚15cm砂砾石基层11541.10平方米,厚30cm水泥稳定碎石基层11268.2平方米; ③透层11291.47平方米 ④沥青11268.2平方米,混凝土路缘石508.6立方米,混凝土路面53.62立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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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设施完成率 |
新建各类交通安全标识牌16块 |
批复需建设交通安全标识牌16块,实际建设完成14块,建设完成率87.5% |
通过查阅芒市交通局所提供的工程施工、监理、验收资料,项目基本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实施,实地查看并抽取部分项目区群众进行问卷调查,项目建设未存在较大工程质量问题,但道路左侧混凝土振捣不密实,路基挡土墙表面蜂窝麻面,路面表面有开裂现象;项目建设期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产出成本方面
根据《芒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芒市帕底园区咖啡大道至风平介桃村道路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芒交发〔2021〕16号),批准工程概算总投资341.40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318.43万元,工程竣工结算审定金额313.08万元,工程竣工结算金额未超概算金额,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实际使用项目资金313.00万元,实际支出未超概算。
4.产出时效方面
经查阅芒市交通局2021年芒市帕底园区咖啡大道至风平介桃村道路工程项目开工报告审批表,项目开工时间2021年5月22日,施工合同约定项目工期1个月,根据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时间2021年6月20日,项目按计划完成。
效果情况包括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和满意度三方面,满分为30分,得分27.22分,得分率90.73%。具体绩效评价效果情况分析如下:
1.社会效益方面。根据问卷调查数据统计,提升农村公路通运能力、改善出行的便捷性、安全性及出行成本、生活条件改善情况对应问卷问题得分率分别为:92.83%、93.70%、90.33%,反映了芒市2021年帕底园区咖啡大道至风平介桃村道路工程项目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完善了农村公路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了农村群众出行的便捷性、安全性,有效降低了出行成本,缩短了出行时间,提升了农村公路通行运输能力,社会效益明显。
2.可持续性影响方面
项目已完工投入使用,项目主管部门建立健全管护机制,积极推进监督检查工作,后期管护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明确工程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保证工程在设计使用期限内正常运行。2021年7月,芒市交通局已将项目移交至风平镇人民政府进行后续管养。
3.满意度方面。本次共计发放调查问卷70份,收回有效问卷68份,其中部门工作人员20份,社会群众48份,根据问卷调查数据分析,综合满意度为94.35%,其中工作人员综合满意度为95.65%,社会公众综合满意度为93.04%。反映了芒市2021年帕底园区咖啡大道至风平介桃村道路工程专项资金项目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当地群众出行难、车辆通行难的现状,为当地及沿线居民的生产生活提供快捷迅达的交通条件。
经查阅芒市交通局2021年帕底园区咖啡大道至风平介桃村道路工程项目相关资料,项目监理单位审签开工令时间为2021年5月22日,驻地监理第一会议时间为2021年5月22日,监理合同签订时间为2021年6月15日,存在项目合同签订滞后的情况。
2.未严格按照初设方案实施相关内容
经查阅《芒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芒市帕底园区咖啡大道至风平介桃村道路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芒交发〔2021〕16号)、竣工验收工程质量鉴定报告及项目竣工结算审核书,并实地查看项目建设情况,芒市帕底园区咖啡大道至风平介桃村道路工程存在建设内容与批复建设内容不一致情况,具体情况如下表:
表4:芒市帕底园区咖啡大道至风平介桃村道路工程项目变更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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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部工程 |
方案建设内容 |
实际建设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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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基工程 |
路基土石方:特殊路基处理砂砾石垫层1050.6立方米。 |
路基土石方:特殊路基处理砂砾石垫层1046.78立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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砌筑防护工程 |
混凝土挡土墙237.6立方米 |
混凝土挡土墙84.71立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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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设施 |
建设标志牌16块; |
建设标志牌14块 |
未严格履行合同中关于质量保证金约定事项。经实地查阅芒市帕底园区咖啡大道至风平介桃村道路工程合同协议书,合同第六条约定“发包人在资金到位的情况下…质量保证金为结算价的3%,工程保修期为2年”,项目工程款已全额拨付,未按合同约定预留工程质保金。
1.绩效目标指标申报不够合理
芒市交通局2021年帕底园区咖啡大道至风平介桃村道路工程项目预算申报绩效目标指标中,绩效目标指标重复设置,如:“时效指标:项目完成及时率与项目开始时间、项目完成时间”重复;部分绩效目标设置不够合理,无法清晰、全面反映项目实施效果,如:“社会效益-具备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村通硬化路率100%、社会效益-贫困地区居民出行平均缩短时间0.5小时”,根据《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全面推进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的首要要求是明确绩效目标,财政部门、主管部门等要对绩效目标进行论证,对绩效指标的科学性、合理性进行严格把关。
2.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未有效落实
芒市交通局虽然已按照《中共芒市委 芒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芒发〔2020〕17号)、《芒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芒财〔2022〕52号)的相关要求,对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但绩效自评表效益及满意度评分缺乏相应支撑材料,评分过程性记录和评价数据、证明材料的收集整理不够完整,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自评结果的可追溯性。
经查阅芒市交通局2021年帕底园区咖啡大道至风平介桃村道路工程项目档案资料,存在部分项目资料内容出现逻辑错误、时间矛盾等的情况,如:监理资料中监理审批的开工时间为2021年5月22日,施工方提供的施工日志时间为2021年5月22日,监理日志从2021年5月31日至7月3日,存在监理日志缺失情况;监理日志记录6月13、14因天气原因未施工情况,施工日志中同一天为现场实施水泥稳定碎石基层铺筑,标志牌施工;部分施工日志时间为2020年。
建议项目建设单位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监管,明确项目基本建设程序要求,强化项目建设程序管理,落实项目备案、招标、建设等各项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要求,通过不定期自查的方式,及时发现并整改存在的相关问题,保障项目建设程序合法合规。
芒市交通局应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规范项目质保金管理,及时收取项目质保金,确保建筑工程缺陷责任期内工程质量;加强对帕底园区咖啡大道至风平介桃村道路工程建后监管责任,在项目投入使用期内定期对项目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及时掌握项目风险,对质保期内发生的质量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建议主管部门规范项目绩效目标申报,提高项目预算申报工作的完整性,进一步强化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严格按照《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文件的相关要求,规范项目预算绩效管理,从数量、质量、时效、成本、效益等方面,综合衡量项目预算资金使用效益,有针对性的申报项目绩效目标及绩效指标,使项目、资金、绩效高度统一,确保财政资源高效配置。
2.落实绩效管理制度,提升绩效自评质量
项目实施部门应优化绩效自评方法,进一步加强完善绩效自评工作。依据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管理制度及相关工作部署设置为基础,合理细化设置绩效指标,产出指标、效果指标应全面反映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保障项目自评工作开展的有效性。在开展绩效自评时,应及时收集、整理与绩效自评指标体系评分相匹配的过程性记录和评价数据、佐证材料等,并与相应的评价指标对应,使绩效自评过程和结果可追溯。
加强项目档案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对档案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制度、统一标准,并与项目建设计划和各项程序同步进行,实现全员管理、全过程管理、全方位管理,保障项目档案完整、准确、系统,能够有效、安全的满足建设项目管理在证据、责任和信息方面的相关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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