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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芒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芒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 芒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行使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依法决定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设施。
2.行使规划管理、建筑市场管理(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施工现场标志、脚手架和现场管理秩序不符合规定的,施工造成市容环境卫生污染的)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3.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5.行使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未取得夜间建筑施工核准书擅自施工的行政处罚权。
6.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在集贸市场之外城区道路和公共场所摆摊设点、流动兜售经营的行政处罚权。
7.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道路(主干道的人行道和次干道、支路等其他道路的车行道除外)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8.行使房产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房地产开发(未取得资质等级证书或者超越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擅自预售商品房、违反规定销售商品房的)、物业管理方面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9.行使文化市场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占道文化娱乐经营活动和占道贩卖图书、报刊、录音录像制品、激光视(唱)盘等损害市容、阻碍交通和妨碍社会正常生活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10.行使语言文字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城市户外广告、招牌、灯箱等不规范使用汉字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11.行使省人民政府依法赋予的其他行政处罚权。
12.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制股、政工股(纪检监察室)、业务管理一股、业务管理二股、业务管理三股、业务管理四股。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芒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芒市环境卫生管理站
3.芒市广场管理所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加大户外广告管理力度,强化门头规范化设置。
2.加大次干道综合整治力度,提升城市市容环境。
3.加大监督管理力度,严防安全生产事故。
4.积极推进智慧化建设,促工地及渣土管理更精细。
5.推进改革创新,提高规范化办案水平。
6.积极整合资源,补齐城市管理短板。
7.芒市环境卫生管理站主要承担芒市建城区224余条城市主次干道的清扫保洁、降尘洒水和整个城区的垃圾收运、处理以及粪便清运、公厕建设管理、环卫设施建设、垃圾渗滤液处理、垃圾处理费收取工作。
8.芒市广场管理所重点工作是维护好芒市广场上的公共基础设施正常使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3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3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2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0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事业编制48人。在职实有9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9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车辆编制37辆,实有车辆1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391.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391.29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6520.37万元对比减少129.08万元,下降1.98%,主要原因:人员减少,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减少;本年环卫市场化运作经费预算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391.2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391.2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391.29万元(本级财力6391.29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6520.37万元对比减少129.08万元,下降1.98%,主要原因:人员减少,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减少;本年环卫市场化运作经费预算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391.2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391.29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2227.29万元,与上年2387.17万元对比减少159.88万元,下降6.7%,主要原因:2023年综合执法业务费及非税收入征管成本经费纳入项目预算管理;
项目支出4164万元,与上年4133.2万元对比增加30.8万元,增长0.75%,主要原因:2023年综合执法业务费及非税收入征管成本经费纳入项目预算管理。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0.0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0.1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3.4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单位部分。
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7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业年金。
20827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203.01万元,主要用于编内聘用临时人员社会保险单位缴费。
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失业保险。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39.3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人员医疗保险。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31.7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人员医疗保险。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5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工伤保险。
2120103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机关服务95.8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公用经费。
2120104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管执法1233.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公用经费。
2120501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城乡社区环境卫生4561.58万元,主要用于芒市广场管理所和芒市环境卫生管理站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92.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支出2227.2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51.4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0.88万元,包括办公费41.82万元、差旅费4万元、电费2.6万元、福利费11.2万元、工会经费15.44万元、公务接待费0.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劳务费2.7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4.7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万元、水费1.24万元、维修(护)费4万元、委托业务费5万元、邮电费14.74万元、专用材料费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万元,包括生活补助14万元;资本性支出1万元,包括办公设备购置1万元。
项目支出4164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购建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6万元;基础设施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82万元,包括办公费3万元、被装购置费7万元、电费9.6万元、劳务费5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万元、水费4.8万元、委托业务费2514万元、物业管理费3.3万元、专用燃料费0.3万元;对企业补助1466万元,包括费用补贴1466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情况。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情况。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8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9.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5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芒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5万元,较上年5万元减少1.5万元,下降3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芒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0万元持平,无变化,预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芒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5万元,较上年0.5万元持平,无变化,国内公务接待批次预计为10次,预计接待6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芒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万元,较上年4.5万元减少1.5万元,下降33.3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0万元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较上年4.5万元减少1.5万元,下降33.3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4辆。其中芒市环境卫生管理站持有的13辆公务用车均为垃圾车、洒水车等环卫作业车辆,在环卫市场化后已出租给德宏明佳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使用。
减少原因:芒市广场管理所公车已报废,无公车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本单位申报项目8个,其中:财政拨款安排8个,涉及金额4164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0个,涉及金额0万元;单位自有资金安排0个,涉及金额0万元。2023年,根据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本单位绩效目标管理实现全覆盖。其中:重点项目2个,涉及金额1964.31万元。重点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如下:
(一)非税收入征管成本专项经费项目:财政资金安排72万元,单位自有资金安排0万元,年度预算绩效目标:1.提高预算执行率,资金支付率在年度内达到70%以上;2.加大各项综合整治力度,提升城市市容环境,城市管理成效显著;3.文明执法,执法对象满意度达到70%以上。
(二)环卫清扫保洁及垃圾收集运输市场化补助资金项目:财政资金安排1892.31万元,单位自有资金安排0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1.芒市建城区主次干道日清扫保洁面积达到394万平方米,道路机械清扫率达到80%;2.进一步提升芒市城区垃圾收运水平,做到应收尽收;3.进一步提高芒市环卫管理水平,服务对象满意度不低于90%。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3.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预计结转到本年度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教育收费和其他资金的结转资金情况。
6.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7.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8.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指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明确,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全方位”是指将各级政府收支、部门和单位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实施政府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是指在事前、事中、事后各个阶段,将预算绩效管理的理念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完成过程,实现预算和绩效一体化。在预算申请环节,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在预算编制环节,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在预算执行环节,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在预算完成环节,开展绩效评价,并开展结果应用。“全覆盖”是指推动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并延伸至政府投融资活动,不留死角。统筹实施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
10.部门预算是指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代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11.“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芒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33.14万元,与上年344.34万元对比减少211.2万元,下降61.33%,主要原因是2022年业务费预算安排在基本支出,2023年业务费和非税收入征管成本专项经费纳入项目预算管理。分别用于维持单位运转的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邮电费、体检费、残疾人保障金、工会经费、公务交通补贴等方面。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芒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资产总额5246.2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102.38万元,固定资产1068.2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612万元,无形资产1.97万元,其他资产1461.71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35.3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50.62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四)2023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
芒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项目一:
1.项目名称:芒市城区环卫清扫保洁及垃圾收集运输市场化服务项目
2.立项依据:经芒市三届人民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3.项目实施单位:芒市环境卫生管理站
4.项目基本概况:为完善芒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机制,实现“管干分离”,让环卫管理部门把更多的精力放在监管上,进一步提高芒市城区环卫清扫保洁及垃圾收运水平,决定实施芒市城区环卫清扫保洁及垃圾收集运输市场化服务项目。本项目于2019年4月23日公开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定,确定三亚明佳园林环卫集团有限公司为中标人。
5.项目实施内容:将芒市城区东至环城东路,南至军分区、环南路,西至机场、南高速连接线,北至北高速连接线范围内的环卫清扫保洁、垃圾收集运输及五条河道(板过河、早地河、南秀河、南马河、南喊河)的垃圾、杂草清理工作,外包给三亚明佳园林环卫集团有限公司,服务时间自2019年7月1日开始。
6.资金安排情况:2023年财政安排资金1892.31万元,其中:本级财政安排1892.31万元(含业务费补助资金非税收入安排1,000.00万元)。
7.项目实施计划:本项目合同三年一签,服务到期后需重新招标。
8.项目实施成效:环卫市场化后,芒市城区的日清扫保洁面积由2018年的250万平方米提高至现在的394万平方米,道路机械清扫率由2018年的60%提升至现在的80%。
第二部分芒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芒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详见附表。
二、空表说明
由于我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政府购买服务、市对下转移支付、新增资产、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部门项目中期规划经费预算,故我部门预算公开表中预算06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预算08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预算09-1表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预算09-2表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预算10表新增资产配置表、预算11表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预算12表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公开空表。
监督索引号53310300333300111
主办单位:芒市人民政府 滇ICP备17006904号-1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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