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10300385000000
芒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芒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芒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 芒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芒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主要职能部门:管辖林区森林刑事案件和森林治安案件查处,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公安基础业务工作,健全群防群治组织建立护林网络,改善林区治安和护林防范机制,推进林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提高林区治安控制能力;大力宣传保护森林资源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林业政策,提高辖区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坚持群众路线,依靠人民群众同破坏森林资源犯罪分子作斗争;强化情报信息工作,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和反映林区治安动态,针对林区治安情况因地制宜组织开展专项斗争或专项整治;预防各类案件和灾害事故的发生;从当地公安局、林业局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交办的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芒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根据《云南省国家保密局关于不应公开公安机关有关预决算信息的函》(云保局函﹝2018﹞34号),警力、装备配备、情报收集、重大刑事案件侦破、重大活动安保等属于公安涉密事项,依法不予公开。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主要负责维护全市林区社会治安稳定,指导森林资源、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工作,掌握全市林区治安动态,综合分析、研究、预测破坏森林、野生动物违法犯罪的趋势;打击破坏森林资源、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的统一行动和专项斗争及区域性林区专项整治;查处破坏森林资源、野生动物资源案件;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及保护工作;大力宣传保护森林资源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林业政策;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
芒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2年部门决算严格按照在职在编实有人数、离退休人数和在编实有车辆定额编制决算,根据《云南省国家保密局关于不应公开有关预决算信息的函》(云保局函〔2018〕34号),警力、装备配备、情报收集、重大刑事案件侦破、重大活动安保等属于公安涉密事项,依法不予公开。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政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437.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437.69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1410.93万元对比增加26.76万元,增长1.9%,主要原因:2023年基本支出增加是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正常调整变动,属于合理范围的正常变动。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437.6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37.6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37.69万元(本级财力1437.69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1410.93万元对比增加26.76万元,增长1.9%,主要原因:2023年基本支出增加是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正常调整变动,属于合理范围的正常变动。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37.6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437.69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048.77万元,与上年1160.93万元对比减少112.16万元,下降9.66%,主要原因:本年人员减少2人导致基本支出减少,其中调出1人,退休1人;
项目支出388.92万元,与上年250万元对比增加138.92万元,增长55.57%,主要原因:增加基层派出所办公区域和执法办案区改造修缮费。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40201公共安全支出-公安-行政运行1194.76万元,主要用于公安行政运行支出。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0.1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27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31.8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
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8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51.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行政单位医疗。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67.6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支出1048.7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02.5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3.78万元,包括办公费15.18万元、水电费4.5万元、邮电费0.6万元、差旅费1万元、维修(护)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培训费0.5万元、被装购置费1万元、委托业务费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万元、其他交通费0.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万元,包括生活补助2.4万元。
项目支出388.92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购建8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基础设施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40万元;办公费54.18万元;被装购置费7万元;差旅费10万元;生活补助2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大型修缮15万元;劳务费29.8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88.92万元;培训费4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15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无与中央配套事项情况。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情况。
(三)社会经济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无社会经济事业发展事项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芒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70.5万元,较上年10.5万元增加60万元,增长571.4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芒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0万元持平,无变化,预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芒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5万元,较上年0.5万元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预计为2次,预计接待17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芒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70万元,较上年10万元增加60万元,增长6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60万元,较上年0万元增加60万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较上年10万元持平,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4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的原因:当年预算安排购置公安执法执勤车辆4辆,购车经费预算60万元,上年未安排车辆购置,故此项费用增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本单位申报项目10个,其中:财政拨款安排10个,涉及金额388.92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0个,涉及金额0万元;单位自有资金安排0个,涉及金额0万元。2023年,根据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本单位绩效目标管理实现全覆盖。其中:重点项目1个,涉及金额80万元。重点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如下:
芒市森林公安局轩岗派出所工程建设经费项目:财政资金安排80万元,单位自有资金安排0万元,年度预算绩效目标为主要用于芒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林区派出所建设经费,我单位在市财政局对口股室指导下,将所有的预算项目、预算经费,全部编制绩效目标,包括数量指标、质量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等方面进行科学设定,确保预算执行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3.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预计结转到本年度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教育收费和其他资金的结转资金情况。
6.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7.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8.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指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明确,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全方位”是指将各级政府收支、部门和单位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实施政府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是指在事前、事中、事后各个阶段,将预算绩效管理的理念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完成过程,实现预算和绩效一体化。在预算申请环节,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在预算编制环节,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在预算执行环节,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在预算完成环节,开展绩效评价,并开展结果应用。“全覆盖”是指推动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并延伸至政府投融资活动,不留死角。统筹实施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
10.部门预算是指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11.“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芒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94.77万元,与上年96.51万元对比减少1.74万元,下降1.8%,主要原因分析有人员调出。分别用于办公费15.18万元、水电费4.5万元、差旅费1万元、维修(护)费1万元、培训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被装购置费1万元、委托业务费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万元、邮电费0.6万元;工会经费11.2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9.72万元方面。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芒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资产总额2297.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07.53万元,固定资产1640.9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13万元,无形资产35.95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2289.57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8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四)2023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
芒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1.项目名称:业务办案经费项目
2.立项依据:单位年度工作计划、项目实施方案
3.项目实施单位:芒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
4.项目基本概况:紧扣“维护生态和生物、食品、药品安全、构建平安芒市”的总体目标,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聚警心,以深入开展队伍纪律作风建设铸警魂,以精准扶贫工作为载体展警风,围绕持续推进林区治安防控体系信息化、警务保障建设为主线,忠实履行“绿色卫士”的职能作用。适时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资源、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的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知识产权、森林草原、生物安全等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有力地保护芒市生态和生物、食品药品和知识产权安全。
5.项目实施内容: 紧扣“维护生态和生物、食品、药品安全、构建平安芒市”的总体目标,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聚警心,以深入开展队伍纪律作风建设铸警魂,以精准扶贫工作为载体展警风,围绕持续推进林区治安防控体系信息化、警务保障建设为主线,忠实履行“绿色卫士”的职能作用。适时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资源、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的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知识产权、森林草原、生物安全等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有力地保护芒市生态和生物、食品药品和知识产权安全。
6.资金安排情况:业务办案经费项目资金来源非税收入
7.项目实施计划:芒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办案经费项目2023年1月1日开工,2023年12月31日完工。
8.项目实施成效:森林警察大队将继续保持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生物安全、食品药品安全和知识产权等方面的违法犯罪活动,严抓执法办案“主业”不放松,不断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扬警威:(1)全面提高刑事案件办理总数;(2)进一步提高森林刑事案件移送起诉率;(3)全面提升执法质量;(4)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生物安全、食品药品安全和知识产权的安全。
第二部分 芒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芒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详见附表。
二、空表说明
由于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新增资产配置、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故我部门预算公开表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新增资产配置表、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公开空表。
监督索引号53310300385000111
[附件: 芒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3030911025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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