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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水利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芒市水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芒市水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市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定水利发展中长期规划和策略,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江河湖泊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水利规划。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制度。
3.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及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保护有关工作。
4.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实施江河湖泊及河口、滩涂的治理、开发和保护。负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乡(镇)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5.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定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和水土保持建设项目方案的监督实施。
6.指导农村水利工作。指导和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大中型灌区、节水灌溉等工程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7.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调处水事纠纷,开展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
8.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等工作。
9.按照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市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资金安排的意见,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全市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10.检查水利法规执行情况,监督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对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进行监督。
11.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推进水利投资工作任务落实。
(1)2021年市级下达我局水利固定资产投资任务36500万元,由于受疫情影响指标下浮30%后为25550万元,2021年全年预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7147万元,完成投资任务的106%。其中:芒市等薄水库工程19351万元、芒市大河户拉段治理工程428万元、芒市轩岗河轩岗桥至芒市大河交汇口治理工程2900万元、芒市南片河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510万元、芒市时舍客栈项目509万元、瑞丽市鸿通建材有限公司遮放嘎中机制洗沙场1000万元、三台山乡调水工程800万元、芒市大河遮告至洞坎大桥河道治理工程300万元、2021年农村供水工程(德宏州芒市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500万元、2020年汛期龙江等河流防洪应急抢险工程(芒市2021年龙江遮放镇允拱段汛期防洪应急抢险工程)849万元。
(2)2021年中央水利投资计划执行完成情况。2021年芒市涉及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3316万元。2021年1-11月预计完成投资3316万元,完成率100%。其中:芒市轩岗河轩岗桥至芒市大河交汇口治理工程预计完成投资2507万元,芒市南片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预计完成投资500万元,2021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管材采购预计完成投资82万元,2021年芒市和遮放重点中型灌区节水配套工程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计量设施加装预计完成投资61万元,芒市2021年山洪灾害防治项目预计完成投资35万元,芒市2021年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维修养护预计完成投资14万元,2021年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预计完成投资117万元。
2.全力推进水利基础设施补短板工作。续建放马桥水库、等薄水库等重点水源工程及勐板河水库水源地保护及综合治理工程,开工建设芒市轩岗河轩岗桥至芒市大河交汇口段治理工程、芒市三台山调水工程、芒市大河遮告至洞坎大桥河道治理工程、芒市大河城区段治理工程(一期已完成治理3.8千米,完成投资3350万元,未纳入固定资产投资)、芒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生产用水水源芒项水库补水及灌溉工程等工程。加快推进芒市瑞丽江戛中段治理、德宏州芒市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等11件项目,委托中介机构开展项目设计工作。加快推进“十三五”剩余水利工程建设工作,完成放马桥水库、先午水库等8件工程的相关工作。
3.全力推进碧水保卫战任务落实。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抓实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召开市级总河湖长副总河湖长工作会议1次,签发芒市总河湖长制命令1份,制定了2021年河湖长制工作要点。继续执行《芒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市级会议制度》等10项配套制度。以人居环境大排查大整治、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为契机,持续深入推进“河长清河行动”、“清水行动”、“清四乱”专项行动并形成常态化、制度化,推进芒市大河流域“铁腕清源”行动、芒市城区河道网格化管理,2021年以来,累计组织开展河湖库渠清理整治500余场次、3万余人次,清理垃圾300多吨,清理整治销号“四乱”问题12个。实施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完成了33项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技术性工作。正在组织开展芒市大河、勐板河水库、清塘河水库、南喊河等美丽河湖建设申报工作。组织落实河湖长制上级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及考核工作,制定市级督察、考核实施方案并组织对乡镇(街道、农场)、市级河湖长制责任单位开展督察、考核工作。强化河湖长制宣传工作,累计发放宣传材料10余万份。
4.抓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2021年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云南时交办芒市水利局牵头整改事项2件:芒市大河三台山至芒里电站水库区段水葫芦打捞,按照《芒市大河三台山至芒里电站水库区段水葫芦打捞及生物防治实施方案》推进水葫芦打捞工作,累计清理水葫芦22095吨,打捞水面白色垃圾1253吨,漂浮木材9111吨;芒市人保路中段周边居民侵占南秀河河道违建房屋拆除工作涉及3个居民小区29户,违建建筑物面积461平方米,制定了《南秀河人保路河道跨河违建集中整治行动方案》,推进违建房屋拆除工作,目前已拆除违建户23户,剩余违建户正在核实土地、房屋产权相关信息。
5.加强水土保持防治及监管工作。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30平方公里;共完成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44个,完成验收备案1个,征缴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171.745万元(其中2021年征收83.69万元,补缴2020年3个项目补偿费88.05万元)。
6.全力抓实水旱灾害防御工作。一是明确了芒市31座水库落实安全度汛行政、主管部门、技术、管理部门、巡查“五个责任人”和重要江河、水库、防洪城镇及山洪灾害易发区防汛责任人。二是开展了2021年全市防汛减灾工作暨防汛行政责任人的视频培训;组织开展了汛前、汛中安全大检查,山洪灾害预警系统站点运行维护工作。修订完善水库调度运用计划和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组织开展了芒市城市超标准洪水防御暨中小型水库防汛应急演练桌面推演及芒别水库防汛抢险应急演练。三是加强监测预报预警,全面畅通预警预报渠道,入汛以来,及时共享雨情、水情信息,发出预警信息9次,其中:三级预警6次,二级预警3次。四是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从5月1日起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汛期防汛工作信息的畅通。五是全力做好灾情处置工作。2021年我市共投入机动运水车辆2272辆次,投入抗旱资金80万元,临时解决0.72万人、0.13头大牲畜饮水困难。年内,芒市主要洪涝灾情5起,累计受灾人口1295户6000人,农作物受灾3358.1亩,损坏提防2处350米,损坏灌溉设施6处,其他水利工程5处,直接经济损失994.6万元,其中:水利工程设施直接经济损失53.8万。六是统筹兼顾做好科学蓄水工作,在确保水库安全度汛基础上全力完成州级下达的3900万立方米蓄水任务。七是集中攻坚开展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排危专项行动,完成州级下达的20座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工作。八是做好河道采砂规划和整治工作。根据《德宏州芒市河道采砂规划(不含龙江、瑞丽江、芒市大河)》,市财政局对小流域河道采砂权进行了拍卖,共拍卖出16条河道三年采砂权(年度采砂量13.51万立方米)及河道疏浚河砂24.3万立方米,为市级财政创收成交价2236.5万元。截至11月共开展河道采砂巡查63次,对发现的季节性非法采砂行为及时进行制止和处理。
7.加强水资源监管工作。继续深化落实《云南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云南省开展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深化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做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建立节约用水管理、水资源管理等业务台账,健全痕迹资料,建立问题清单;建立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推进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实现信息共享;继续推进节水型机关、节水企业、节水学校、节水社区等节水载体建设。截至2021年11月17日:本级征收水资源费340.83万元;年内新办取水许可证8套,正在申请办理中5套、延续14套、变更9套、注销7套。取用水管理专项执法检查28次,水源纠纷现场调处2次,发出《芒市水利局责令改正通知书》11份,其中已完成整改6户,其余5户正在督促整改中,预计12月底前全部完成整改。根据国家、省、州关于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用水统计调查和取水许可电子证照运用推广工作的安排部署,及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压实责任,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严格按照要求顺利推进。首先,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完善了取水口名录,共核查取水口1499个,打包登记上报90个,存在问题46个,其中未经批准擅自取水33个(农业取水口26个),监测计量不规范13个。对存在的问题,制定了具体的整改措施及整改时限。目前,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的7个非农业取水口正在开展水资源论证,按照要求将于年底完成整改,其余26个农业取水口分别于2022年、2023年整改完成;监测计量不规范13个取水口已完成整改。其次,完成全国用水统计调查直报管理系统名录库建设,共录入用水单位50个,其中工业企业用水户20个(含11个重点用水户)、服务业用水户21个(含11个重点用水户)、中型灌区2个、公共供水企业4个、典型畜禽养殖场2个、典型城乡环境用水户1个。目前,名录库取用水户均按要求完成了注册及数据填报工作,水利部门及时进行审核和上报。再次,按照取水许可电子证照推进工作要求,目前已完成纸质许可证的梳理、与政务服务管理局的沟通对接、电子印章等前期工作,由于芒市涉及国际河流,该工作暂缓,需省、州主管部门明确后跟进推广。
8.抓好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市委的安排部署,我局下派2支工作队分别派驻遮放戛中、弄坎两个村委会开展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工作。局领导多次深入挂钩村开展调研,为村组解决实际困难。2021年共组织开展捐资助学1次;实施了戛中、帕峦两村供水主管改造工程,架设DN80钢管5.6千米;完成遮放镇弄坎片区供水工程规划设计,计划投资450万元,覆盖11个村组,供水人口1212户4914人,工程将于2021年12月中旬开工建设。
9.全面抓实党的建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紧紧围绕党史学习教育精神,结合水利工作实际,以强化机关党组织建设、着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主线,按照“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要求,充分运用固定课堂、移动课堂、网上课堂、专题培训、党组成员讲党课、党员讲微党课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教育,重点学习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西藏、广西、陕西榆林、青海期间重要讲话精神、党史学习教育指定书目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力夯实党建工作基础,着力打造“党旗映耀 水润芒市”党建品牌,全面提升党建工作水平,争创模范机关。累计组织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9次,全体干部集中学习10次,党组织书记讲党课4场次,观看百年党史、开国大典、《榜样5》、《九零后》、《南昌起义》《长津湖》党史学习教育片纪录片6次,收看《清流毒—云南在行动》、《开尔行贿记》反腐专题警示教育片2次。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制度,实行并规范党务政务公开工作,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抓实廉政风险防控和纪律作风建设工作,年内开展专题党风廉政建设研究部署4次,廉政专题党课4次,交心谈心3次;共开展党课宣讲9次,其中党组书记讲专题党课6次;局属各单位及干部职工累计查找风险点210个,制定防控措施360条;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大力选拔人品正、能干事、真爬坡、敢破难的干部,对17名符合条件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竞聘上岗,研究调整13名干部岗位,不断激励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市关于转变作风有关要求,修改完善《芒市水利局制度汇编》,从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文件、加强督促检查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切实做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市关于转变作风有关要求。大力发扬“严、准、细、快、勇、实”的工作作风,不断提振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精气神。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芒市水利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芒市水利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1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8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9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72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71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水利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8,755.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711.4万元,占总收入的99.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43.85万元,占总收入的0.5%。
与上年收入11,893.65万元对比减少3,138.40万元,下降26.3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11,743.97万元减少3,032.57万元,下降25.82%,主要原因:2021年实施项目较2020年度投资减少,相应收入减少;其他收入比上年149.68万元减少105.83万元,下降70.70%,主要原因:2021年利息收入比2020年利息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水利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16,242.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29.68万元,占总支出的10.65%;项目支出14,512.56万元,占总支出的89.3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支出合计13,868.39万元对比增加2,373.85万元,增长17.12%。主要原因:以前年度工程款在2021年拨付,导致2021年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芒市水利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29.68万元。与上年1,645.91万元对比增加83.77万元,增长5.09%,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比2020年增加了。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31.2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5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98.4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47%。2021年人员经费人均14.58万元/年/人;2021年日常公用经费人均1.89万元/年/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芒市水利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512.56万元。与上年12,222.48万元对比增加2,290.08万元,增长18.74%,主要原因:2021年财政安排项目可使用资金较2020年度增加。2021年项目支出:德宏州地级饮用水源芒市勐板河水库水源地保护建设工程支出7911.13万元;清塘河水保监测站项目支出5.78万元;先午水库支出34.00万元;芒市轩岗河轩岗桥至芒市大河交汇口段治理工程支出2243.00万元;2020年汛期龙江等河道防洪应急抢险工程支出232.00万元;五岔路长岭干节水灌溉工程支出19.99万元;芒市大河户拉段治理工程支出571.70万元;彩云琵琶水库工程除险加固工程支出60.00万元;瑞丽江戛中段防洪治理工程支出100.00万元;芒市放马桥水库支出200.00万元;芒市大河帕底段防洪工程支出100.00万元;清塘河水库支出12.61万元;芒市南片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支出365.00万元;以前年度水利专项资金支出682.53万元;第三批中央水利救灾资金支出19.84万元;2019年第一批中央水利救灾资金支出15.00万元;山洪灾害防治项目支出56.80万元;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支出50.06万元;2018年第二批中央特大防汛费支出32.39万元;2020年第2批中央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补助资金支出8.00万元;2020年中央防汛救灾补助资金支出20.00万元;2020年省级防汛和水毁修复经费-芒市大河遮放镇拉相段水毁堤防修复工程9.00万元;2017年第2批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支出0.12万元;2019年第二批中央和第三批省级抗旱资金支出90.00万元;2021年省级第一批抗旱专项资金支出30.00万元;芒市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支出726.80万元;2018年州级安排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支出9.99万元;芒市2021年省级水利专项资金支出39.00万元;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支出82万元;2018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40.00万元;勐戛镇团箐村大中寨小组人畜饮水工程资金(2019年三届三次人大代表李高桥建议)6.03万元;遮放镇户闷村委会芒海小组人畜饮水购买管道资金(2019年三届三次人大代表闷四保建议)1.50万元;江东乡花拉厂一村三组人畜饮水建设资金(2019年三届三次人大代表杨宏昌建议)5.00万元;风平镇芒里村委会果朗河盾中到芒弄阶段加固河坝资金(2019年三届三次人大代表方三保建议)5.50万元;芒市水保项目小流域治理工程170.00万元;2021年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支出117.00万元;芒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推进计量设施加装专项支出48.05万元;芒市河湖管理范围划定省级补助资金支出100.00万元;非税收入安排支出37.08万元;芒市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189.48万元;2019年中央自然灾害(洪涝)救灾资金支出5.00万元;等薄水库支出1.18万元;2019年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专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专项用于三台山乡允欠村灌溉沟渠建设项目60.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水利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719.1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3.68%。与上年11,454.98万元对比减少2735.84万元,下降23.88%,主要原因:支出资金本级财政拨款比上年减少,但2021年实施项目较2020年度投资增加,非本级资金支出多。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9.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15.11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67.4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40.23万元;职业年金4.53万元;死亡抚桖36.1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46万元。
2.卫生健康(类)支出18.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1%。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7.5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65万元。
3.节能环保(类)支出1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1%。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175万元。
4.农林水(类)支出8,100.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91%。主要用于基本工资409.20万元;津贴补贴618.27万元;绩效工资117.30万元;办公费20.35万元;水费1.45万元;电费7.07万元;邮电费5.77万元;差旅费8.77万元;维修费0.60万元;会议费0.66万元;培训费2.44万元;公务接待费0.09万元;劳务费24.73万元;委托业务费48.82万元;工会经费20.12万元;福利费7.2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7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4.7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0万元;生活补助8.07万元;基本建设基础设施建设72.61万元;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24.81万元,基础设施建设6676.85万元。
5.住房保障(类)支出90.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3%。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90.21万元。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6%。主要用于资本性支出基础设施建设5万元。
7.其他(类)支出6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9%。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6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水利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82万元,完成预算的21.6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73万元,完成预算的33.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9万元,完成预算的0.5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收入主要依靠财政拨款,财政困难未能及时支付三公经费。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0.21万元,增长1.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84万元,增长8.4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63万元,下降87.5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多,下乡多。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73万元,占99.17%;公务接待费支出0.09万元,占0.8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年未开展此项工作。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7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73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水利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水利工作相关接待费用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年未开展此项工作。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芒市水利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8.47万元,与上年119.79万元对比增加78.68万元,增长65.68%。主要原因:财政困难,2020年发生的支出未能及时支付,2021年支付了部分2020年的机关运行经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单位日常开支:办公费20.35万元;水费1.45万元;电费7.07万元;邮电费5.77万元;差旅费8.77万元;维修费0.60万元;会议费0.66万元;培训费2.44万元;公务接待费0.09万元;劳务费24.73万元;委托业务费48.82万元;工会经费20.12万元;福利费7.2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7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4.7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0万元;生活补助8.0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4.81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芒市水利局资产总额131,468.2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5,715.22万元,固定资产原值565.1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92,583.21万元,无形资产原值0.94万元,其他资产(公共基础设施)原值12,603.76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689.7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原值增加5.3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2项,账面原值1.67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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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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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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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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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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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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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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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31,468.26 |
25,715.22 |
565.13 |
415.64 |
59.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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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43 |
0 |
92,583.21 |
0.94 |
12,603.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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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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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芒市水利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82.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9.3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54.6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88.9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49.0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7.71%。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开展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为优,项目支出自评5个,评价金额2,000.00万元。其中:评价结果为优的5个。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由于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故我单位部门决算公开表中GK08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政府采购: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依法在规定范围内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以公开招标为主要采购方式 。
政府性基金: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的发展。
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并依据具体工作内容编制的年度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10300433201111
[附件: 芒市水利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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