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芒市委统战部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芒市委统战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芒市委统战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研究统一战线的理论和重大的方针政策,组织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提出开展统战民宗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建议;研究贯彻党领导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落实中央关于发挥民主党派人士参政议政和民主监作用的工作;支持、帮助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做好台胞台属的有关工作;做好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少数民族人士,宗教界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的工作。 民族工作,民族宗教事务,民族经济发展,民族稳定维护工作等,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的相关职责,指导全市民族工作,促进民族宗教政策在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有关领域的衔接和实施;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强党对统战工作的领导。一是不断建立健全了统战网络。不断完善了以市委书记为组长的全市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全市统战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全市12个乡镇、街道均明确党委委员分管统战民宗工作,配备统战委员、民宗助理员,村委会班子成员1人负责村民宗工作,形成市乡村三级工作网络机制。二是加强与市委领导的汇报沟通,今年来,市委常委会听取、研究统战工作5次。三是把统一战线理论政策学习纳入市委党校的教学内容,并由市委统战部民宗局领导到党校授课,把统一战线理论政策纳入了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四是组织召开全市统战民宗工作会议及统一战线领导小组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全省、全州统战、民宗工作会议精神,研究新形势新问题。
2、扎实推进多党合作事业行稳致远。一是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通过不断拓宽渠道发现人才、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教育培训、强化交友联谊、持续更新完善党外代表人士数据库等方式,扎实推进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二是积极组织党外代表人士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受训人数达110余人,较好的引导党外代表人士切实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进一步增进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的政治自觉,进一步增强对中国共产党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三是积极引导党外代表人士参与扶贫帮困、抗击疫情、爱心捐赠、爱心义诊等各项社会公益事业。四是加强与党外代表人士交友联系。认真贯彻落实《芒市处级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交友联系制度》,全市处级领导联系了我市103名党外代表人士,并经常性的开展走访慰问、谈心谈话活动。
3、拓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一是不断建立完善了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数据库,进行动态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目前,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46名。二是积极搭建平台,加强团结联络。芒市成立了德宏州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芒市分会、3个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站、1个新的社会阶层人士非公经济专业联合会和2个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实践创新基地,并充分发挥他们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对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教育引导、交友联谊、团结服务等,积极为芒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三是建立健全了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交友联谊制度、培养选拔制度等长效机制,构建分工负责、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及时研判重点工作,妥善处理有关问题。四是组织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开展主题教育、线上交流研讨、考察调研、建言献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宣讲、抗击疫情、爱心捐赠、法治宣讲、爱心义诊等活动。2021年,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积极投身疫情防控工作,共计捐款捐物10万余元,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发挥了积极作用。
4、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一是加强工商联队伍建设和商会发展。围绕促进“两个健康”工作主题,努力把工商联建成“民营经济人士之家”。二是加强民营经济思想政治建设,促进民营经济代表人士健康成长。通过组织开展专题培训班、法治文化进民营经济领域活动、加强民营企业党建工作等,加强民营经济思想政治建设。三是支持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组织开展民营经济领域“大调研、大走访、解难题”活动,分别走访全市民营企业及商协会共74家,深入一线帮助企业发现问题、研究问题、反映问题、宣传政策,收到民营企业及商协会提出的问题共114个,其中现场解决和答复42个,反馈相关职能部门已解决和答复72个,全年问题办结率为100%,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有效促进我市民营经济快速高质量发展。四是做好民营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工作。为树立选人用人导向、严把人选质量关,根据民营经济人士政治安排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认真考察,做好综合评价,一个入口,一套标准,凡进必评的原则,2021年来,对我市64名民营经济代表人士进行综合评价,为今年人大、政协、工商联换届做好基础性工作。
5、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一是认真落实“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引领建设工程年度任务。经实地调研,逐级上报,编制完成芒海镇芒海村委会翁陇村,中山乡芒丙村委会福兴村、中山乡赛岗村委会等线村,遮放镇户闷村委会芒海村,勐戛镇大新寨村委会小石桥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方案,现已开工建设。二是加快推进边境小康示范村建设。通过实地调研、精准选点、科学规划,结合全市边境村寨实际,修改完善项目规划,最终确定将芒市芒海镇赖南村委会赖南一组申报并打造为云南省边境小康示范村,项目计划总投资1000.75万元,现于2月开始进场施工。三是过实地调研、科学规划,结合全市边境村实际,编制完成了芒市芒海镇、遮放镇、勐戛镇、中山乡4个边境乡镇8个行政村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及项目计划清单,已分别下达芒市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资金400万元和少数民族发展资金300万元,目前,正在积极协调各乡镇拟定资金使用方向。四是加强民族民贸工作,促进民族企业发展。认真组织市级认定的民贸企业做好财政贴息贷款的申报、补助工作,推进民族企业发展。完成民贸民品贷款贴息资金299.9万元的补助工作,目前正在编制370.5万元民贸贴息补助资金分配方案。
6、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一是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全过程,不断巩固“七进”创建成效,拓展“N进”创建,进一步提升示范创建的整体质量和成效。今年年底,芒市被命名为第三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市),勐焕街道锦华社区、云南德宏英茂糖业有限公司、五云寺被命名为第三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中缅边民联欢大会纪念馆被命名为第一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19个单位被命名为德宏州第四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11个单位被命名为芒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二是加强氛围营造,唱响民族团结主旋律。积极推进“融媒体+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利用微美芒市、芒市云、芒市新闻等媒体讲好全市各族干部群众“建家乡、守边疆”的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故事,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和抗疫精神,进一步引导和教育各族干部牢固树立休戚与共、生死与共、荣辱与共、命运与共的命运共同体,为筑牢边境安全屏障、守护神圣国土凝聚精神之力。
7、加强宗教管理,宗教健康发展。
8、加强台胞侨胞服务,台胞侨胞情谊更浓。一是注重发挥海外华人华侨的示范带动作用。依托亲情乡谊开展合作交流,加强与海外侨胞的交往,努力拓宽工作面,扩大、深化与华商会、华侨社团、华裔新生代的联系,积极涵养侨力资源。二是开展台胞台属、台资企业调研工作,为我市做好对台对侨工作奠定了基础。三是多渠道争取资金,帮助台胞台属侨胞侨属解决实际困难。2021年共发放补助6.9万元。四是多渠道协调解决原国民党二战老兵生活困难问题,积极帮助抗战老兵协调解决生活困难问题。2021年共发放补助0.4万元。五是为缅怀革命先烈丰功伟绩,清明节组织开展扫墓纪念活动。六是办理归侨侨眷身份认定6人,“三侨生”身份认定37人。
9、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准确学习领会党的统一战线、民族工作理论方针政策,牢牢把握工作的正确方向。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共芒市委统战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共芒市委统战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芒市委统战部2021年度收入合计1,254.3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51.45万元,占总收入的99.7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2.93万元,占总收入的0.23%。与上年556.56万元对比增加697.82万元增长125.38%,主要原因是2021年人员增加以及新增创建民族团结示范市工作经费和中央资金民贸民品贴息引导支持资金项目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546.32万元增加705.13万元,增长129.07%,主要原因:2021年人员增加以及新增创建民族团结示范市工作经费和中央资金民贸民品贴息引导支持资金项目增加;其他收入比上年10.25万元减少7.31万元,下降71.38%,主要原因:受疫情影响,部分工作无法开展,上级拨入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芒市委统战部2021年度支出合计1,257.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1.26万元,占总支出的31.92%;项目支出855.96万元,占总支出的68.0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与上年支出合计555.49万元对比增加701.73万元,增长126.33%,主要原因:2021年创建民族团结示范市工作经费及中央资金民贸民品贴息引导支持资金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共芒市委统战部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01.26万元。与上年325.71万元对比增加75.55万元,增长23.20%,主要原因:2021年人员增加、增加创建全国民族示范各项费用。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04.1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5.7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7.1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4.2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共芒市委统战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55.96万元。与上年229.78万元对比增加626.18万元,增长272.51%,主要原因:2021年中央资金民贸民品贴息引导支持资金项目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发放对地方民贸和民品贷款贴息资金以及创建全国民族团结示范市经费。2021年底,地方民贸和民品贷款贴息资金已发放完毕,芒市被命名为第三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市)。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芒市委统战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51.4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4%。与上年546.32万元对比增加705.13万元,增长129.07%,主要原因:2021年创建民族团结示范市工作经费及中央资金民贸民品贴息引导支持资金项目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80.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32%。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2021年创建民族团结示范市工作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6%。主要用于缴纳在职工社会保险费用单位部分;
3.卫生健康(类)支出3.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6%。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单位部分;
4.农林水(类)支出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主要用于2021年省对下创建全国民族团结示范市资金及民贸民品补助资金;
5.住房保障(类)支出19.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6%。主要用于缴纳在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芒市委统战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68万元,支出决算为0.72万元,完成预算9.68万元的7.4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3万元,完成预算的3.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2万元,完成预算的4.34%。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部分工作无法开展,上级单位到芒市检查的次数减少。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2.13万元,下降74.8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39万元,下降89.0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27万元,增长172.8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2021年受疫情影响,用车次数减少,车辆运行维护费大幅度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3万元,占41.25%;公务接待费支出0.42万元,占58.7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年未开展此项工作。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3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下乡调研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4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 0.4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委统战部调研化建设、省民族省级宗教督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年未开展此项工作。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共芒市委统战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7.13万元,与上年47.82万元对比增加49.31万元,增长103.12%,主要原因:2021年人员增加、创建民族团结示范市工作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经费及工会经费、创建民族团结示范市工作经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33.72万元、邮电费3.38万元、差旅费4.92万元、维修(护)费5.99万元、会议费0.91万元、培训费0.57万元、公务接待费0.28万元、劳务费1.65万元、委托业务费18.74万元、工会经费2.8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9.7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共芒市委统战部资产总额4227.6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893.5万元,固定资产原值70.6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263.5万元,无形资产原值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9.8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原值增加9.7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96项,账面原值17.24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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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 定 资 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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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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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4227.64 |
2893.5 |
70.64 |
|
21.58 |
|
49.06 |
|
1263.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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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位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中共芒市委统战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8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8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开展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为优,项目支出自评3个,评价金额855.96万元。其中:评价结果为优的3个。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由于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故我单位部门决算公开表中GK07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GK08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公开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公开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政府采购: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依法在规定范围内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以公开招标为主要采购方式。
政府性基金: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的发展。
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并依据具体工作内容编制的年度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10300321301111
[附件: 中共芒市委统战部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20221018064407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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