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财政局

芒市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浏览量:3544    作者: 日期:2022/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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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芒市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芒市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

  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管理监督。

  4.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

  7.负责推进林业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

  8.执行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执行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林产品质量监督,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9.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申报、推广、林木种苗检验、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

 10.指导芒市自然资源公安工作,监督自然资源公安队伍,指导相关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参与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指导实施防护标准,负责开展森林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监测、防治、检疫等工作。

 12.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4.负责排查全市各级各类山林纠纷实有情况,掌握山林纠纷动态;调处全市各级各类山林纠纷矛盾化解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芒市林业局是芒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林业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保护森林及发展林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负责森林资源管理;组织全市森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预测及森林植物检疫工作;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管理和保护以及合理开发利用;负责指导监督、检查林业企事业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并实行宏观管理;组织林业科学技术研究,新技术开发和推广应用新成果,规划林业专业人才培训;组织指导全市林业分类经营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企事业单位人事劳资、群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抓好本系统党的建设工作,搞好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管理;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芒市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芒市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8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5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事业人员8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人)。

离退休人员7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8人。

实有车辆编制9辆,在编实有车辆9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5199.5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68.54万元,占总收入的97.4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31万元,占总收入的2.52%。与上年收入6370.84万元对比减少1171.3万元,下降18.3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5564.04万元减少495.5万元,下降8.91%,主要原因:财政拨款行政运行经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退耕还林项目资金拨款减少;其他收入比上年806.8万元减少675.8万元,下降83.76%,主要原因:其他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5218.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39万元,占总支出的31.41%;项目支出3579.87万元,占总支出的68.5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支出合计6338.83万元对比减少1119.96万元,下降17.67%。主要原因:财政拨入行政运行经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退耕还林等项目资金拨款减少,导致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芒市林业和草原局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39万元。与上年2091.26万元对比减少452.26万元,下降21.63%,主要原因:基本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89.6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8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49.3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芒市林业和草原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579.87万元。与上年4247.57万元对比减少667.7万元,下降15.72%,主要原因:财政拨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退耕还林等项目资金拨款减少,导致支出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21年芒市林业和草原局主要开展天然林管护补助、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退耕还林、林业草原防灾减灾等项目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95.1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63%。与上年5605.52万元对比减少510.37万元,下降9.1%,主要原因:财政拨入行政运行经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退耕还林等项目资金拨款减少,导致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7.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7%。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死亡抚恤支出和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卫生健康(类)支出18.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7%。主要用于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3.节能环保(类)支出203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03%。主要用于天然林管护补助、生态护林员补助和退耕还林项目支出等。

4.农林水(类)支出2711.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22%。主要用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林业草原防灾减灾、火灾保险保费补贴支出等。

5.住房保障(类)支出95.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8%。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42.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3%。主要用于支付森林草原防灾减灾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万元,支出决算为11.49万元,完成预算12万元的95.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49万元,完成预算的95.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年初无预算。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共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35.47万元,下降75.0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4.5万元,下降75.0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97万元,下降1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本年未购置公务用车,按照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减少相关的公车运行维护费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49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年未开展此项工作。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4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49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4辆。主要用于林政稽查、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灾救灾及林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本年未开展此项工作。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年未开展此项工作。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

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芒市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8.32万元,与上年215.27万元对比减少66.95万元,下降31.1%,主要原因:按照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减少办公费、其他交通费等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芒市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10283.2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534.47万元,固定资产原值2192.2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728.67万元,无形资产原值411.14万元,其他资产416.67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21.1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原值增加52.7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   定  资   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0283.22

5534.47

2192.27

1487.55

235.40

 

469.32

 

1728.67

411.14

416.67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位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芒市林业和草原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34.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62.7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1.8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开展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为优2个,评价金额99.8万元。其中:评价结果为优的2个。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由于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故我单位部门决算公开表中GK07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GK08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公开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公开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政府采购: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依法在规定范围内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以公开招标为主要采购方式

政府性基金: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的发展。

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并依据具体工作内容编制的年度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10303400101111 

 [附件: 芒市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20221019112957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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